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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22:51:57瀏覽180|回應0|推薦24 | |
二、101年12月6日某某出言恫嚇、辱罵原告5人,小妹不斷對母親病情、財產為由傳訊息書信騷擾原告,認為原告5人可繼續遭受被告人2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之危險。
(1) 老天啊!12月6日那天,除了某某和小妹之外,只有肆女和伍女在場。貳女夫、貳女、和伍女之女都不在現場。哪來的被告人對原告5人恫嚇、辱罵呢?如果能讓你聽聽這個錄音檔,你會感覺是一個很動人、令人辛酸的專題演講。如果說還有一個人也在場,那就是母親,母親躺在客廳的冰櫃裡,閉著眼睛,靜靜地聽著,總算有一位女婿在幫她老人家出口氣。
(2) 同樣,那天在場的2位原告很有默契,都不吭聲,任由著某某一個人在說話。某某的說話聲不像是在無理取鬧、大聲辱罵、恫嚇,偶而會因悲痛而說氣話,但這些都是家裡內務事,很多家庭都可能會發生的爭辯場面。在這一天,雙方既沒有爭得面紅耳赤,也沒有大打出手,只有某某一人在為母親生前遭受子女不孝等等在做事實的陳述,和某某對著母親的大體在訴說心裡的話(原告提出的錄音檔應該有錄到這感人的演說吧)。
(3) 那天為何會發生這件事呢?是因果關係造成的,5位不孝女在生平一文中寫母親是因為昏迷叫不醒才叫救護車送醫院。某某和小妹就是為了5位不孝女在母親生平中利用文字扭曲事實,覺得這是對母親十分不尊重的做法,要求改正,但遭受5位不孝女的拒絕。根據救護車紀錄,母親送醫時是清醒也沒有病危。照片和錄影帶會說話,顯示母親是坐著,眼睜睜地看著救護人員,這樣被抬出家門。就在救護車要來之前約一個小時,小妹和某某才與母親通過越洋電話,說了將近20分鐘,當時母親對答如流,聲音有力清晰。最要不得的是肆女和伍女對小妹蓄意隱瞞,沒有告訴小妹。小妹得知消息後,回看監視器畫面,發現7點左右,母親就已經起床,肆女在旁邊用個大袋子在裝母親的衣物用品,另一旁還有母親的義子七早八早很不尋常的出現在母親的臥室裡。後來,母親如常吃了一大碗的早餐。
(4) 某某在這一天12月6日的說話內容主要就在昏迷不醒這件事情上。某某和小妹都認為母親生平不能這麼寫,昏迷和清醒是絕然不同的兩種情況,如果不改正的話,將要延期告別式。某某是替母親和小妹在發聲。
(5)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伍女之女曾暴力打外婆(母親),被小妹和某某在監視器上看到。母親也曾到隔壁哭訴被伍女之女打,加上小妹在電話中經常聽到肆女和伍女對母親大聲斥喝和言語家暴。現在5位不孝女在母親的生平一文中居然歌頌起這3人如何孝順照顧母親,情何以堪的大謊言。小妹和某某至今對自己很自責,明知有這些事情發生,當時就應該義無反顧地回去,不去理會Covid病毒的肆虐,也許母親到現在還活著好好的。也許…
(6) 如果法官能用點時間再聽聽某某那天錄音(辛苦了,法官大人),就知道事情並不是原告的書狀所寫的這樣那樣。法官會有勇氣回頭再去聽嗎?會?不會?機會不大。因為她們有一個慣用語叫做「我有聽了」。(哈,又扯了一堆,扯到法官的頭上。中華民國萬歲。)
(7) 再重複一次,某某在12月6日言論的主要點是強調,假如不修改母親的生平一文,不刪除昏迷不醒這個不符合事實的段落和這3人的偽事蹟,將暫停母親的告別式。就這樣子。
三、裁定書上寫著被告人2人對原告等5人施以言詞暴力之事實,原告共同代理律師到庭陳訴甚詳,又有錄影、錄音光碟和譯文,還有派出所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在卷可稽,勘信為真。天啊!莫哉殃(台語:不知道)這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是甚麼東西???
說真的,某某和小妹到目前除了這份裁定書之外,甚麼都沒有,也不知這錄影、錄音光碟到底錄了甚麼,譯文又寫了甚麼呢?裁定書對原告共同代理X律師到庭陳訴甚詳沒有做任何說明,僅以一語「陳訴甚詳」4字帶過。
現在唯有等到W律師拿到電子檔卷之後,就可揭曉了。 (未完待續) 還有沒看的嗎?請按下列連結,才不會錯過精彩的片段喔。 暫時保護令 (前言) - https://blog.udn.com/2012abc/180082616 暫時保護令 (01) - https://blog.udn.com/2012abc/180075707 暫時保護令 (02) - https://blog.udn.com/2012abc/180078217 暫時保護令 (03) - https://blog.udn.com/2012abc/180080447 暫時保護令 (04)-1 - https://blog.udn.com/2012abc/180084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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