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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紅包就銷單 交警重判16年
2010/10/30 11:06:30瀏覽897|回應0|推薦1

20101030日蘋果日報

【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員徐進明,從2005年開始,在處理交通事故時遇駕駛酒駕,只要透過友人,包2萬至6萬不等紅包,即可銷紅單或免送法辦,而遭檢舉送法辦,法院昨審結,判他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里長幫忙關說

   另擔任白手套的鄭慶裕(50歲)及行賄的酒駕者林明男(40歲,公危罰35000元)均轉污點證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交付賄賂罪部分,免刑;另行賄的吳嵩銘(58歲)遭依公共危險及行賄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新竹市警局交通隊長陳樹榮說,徐進明已遭警局依法予以停職。

判決書指出,新竹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員徐進明(42歲)2005年開始,在轄區處理交通事故,遇駕駛酒駕,只要透過香山內湖里長鄭慶裕關說,並包2萬至6萬不等紅包,交由鄭轉交徐,即可免遭罰單及法辦。

   其中駕駛吳嵩銘在5年前因酒駕與人發生車禍,徐進明到場處理,吳男車禍送醫,經抽血驗得1.49酒精濃度(標準值0.25),吳男透過鄭慶裕拿6萬元給徐。

   男子林明男也酒後騎機車,遭車擦撞受傷送醫,徐進明前往醫院處理,發現林男酒精濃度0.88,徐男要求不要開罰單,也透過鄭慶裕轉交2萬元賄款給徐。

警員連續吸食k他命遭免職 停職訴訟敗訴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0.10.29 11:19 pm

   海山警分局警員鍾志明,前年10月和友人在桃園一家KTV吸食K他命,遭警方臨檢查獲,經法院裁罰1萬元確定;去年5月,鍾再被驗出尿液對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被判處拘留1日;台北縣政府核定將鍾記2大過免職,並先停職。

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免職、停職有據,判鍾敗訴。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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