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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10:03:55瀏覽350|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熊迺群/花蓮報導】 2010.10.13 03:12 am 有毒品前科的趙建強規避警方路檢攔查,掏槍槍擊追捕義警方茂松的小腿,仍被警方以警棍擊倒逮捕,花蓮地方法院認定他開槍動機是遏阻,並無殺人動機,昨天依槍砲、妨害公務罪判7年2月。 今年4月25深夜,均有毒癮的趙建強(47歲,犯有槍砲、毒品、妨害自由等前科)與女友吳佳琪(24歲)駕車行經花蓮市溝仔尾一帶,因為未開車燈,中華派出所長黎鍾世勇、義警中隊副小隊長方茂松鳴笛攔查。 不料,趙建強佯裝下車受檢,卻叫女友把車開走,朝逼近的方茂松左小腿開槍後逃逸;方茂松負傷追捕,趙嫌回頭再朝他腿部開槍,企圖阻止追捕,但仍被方的警棍擊中背部倒地,手槍脫落被逮,其女友隨後也被警方圍捕到案。 據查,兩人因相約買毒品,擔心被黑吃黑才帶槍防身,注射毒品後卻遇上路檢,害怕被查辦,才開槍反抗。 趙建強供稱,開槍是為了遏阻警方追捕,才兩度對方茂松腿部開槍,並無殺人犯意;方茂松也證稱,趙與他距離很近,若要槍殺他,大可朝重要部位開槍,但對方兩度都是朝他腰部以下槍擊,應無致他於死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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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