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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功獎升警官 降回一毛三
2010/09/13 19:41:22瀏覽2034|回應0|推薦2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沈旭凱、王長鼎/台北報導】 2010.09.13 03:32 am

   台北縣警局巡官陳俊誠與保六總隊警官二隊警官姚宏儀,兩年前被檢舉考上警大二技之前,在北縣警局人事室任內,和另三名同事利用職權虛報功獎兩百多筆;五人今年和檢察官認罪協商獲判緩刑確定,陳、姚立即被警大撤銷學籍,喪失警官資格。

   警政署收到撤銷學籍公文後,日前取消兩人任官,命令歸建台北縣警局;不過重當警員的兩人不服處分,而循管道提出申訴。

   姚宏儀說,他已經從警大畢業三年,警大卻逕行撤銷學籍,沒給他說明機會,就降職為警員,很不公平。陳俊誠表示,警大沒有給他陳訴機會,且全部功獎通通歸零,他無法接受。姚宏儀今年八月九日調至中和警一分局督察組,陳俊誠調任樹林警分局戶口組。

   警政署兩年前接獲檢舉,指分別在二○○六年和二○○五年考上警大二技的陳俊誠與姚宏儀,任職台北縣人事室期間,與另外三名人事室同事,利用辦理人事獎懲業務的機會,互相虛報功獎。

   政風室調查,發現五人一共偽造一百八十個獎勵案,虛報功獎多達兩百七十幾筆;其中陳俊誠自己和其他同事虛報一百多筆最多,姚宏儀七筆,偵查後將五人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今年五月,五人和檢察官認罪協商,全獲板橋地方法院輕判並獲緩刑,其中陳需再支付國庫十五萬元。

   警方指出,警大二技考試分為學科考試、累計資歷與功獎的資績積分給分兩種,警員累計功獎愈多資績積分愈高,藉以拉高分數。不過也因五人認罪,虛報獎勵全被撤銷,影響到陳、姚當初報考警大二技時的分數和資格;警大六月間開會後撤銷兩人警大的學籍,警政署據此取消兩人任官,命令歸建。

   姚宏儀已在警官隊近三年,陳俊誠也早在中和警分局擔任巡官;突然從警官再變回警員,二人認為不公,向警大提出申訴被駁回,再向警政署提出復審。

  偽造文書還留在警隊管理小百姓?現在還認為不公要提出申訴?

 

                                     向  警  察  的  嘴  臉  致  敬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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