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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色情索賄 警員判7年半
2009/11/17 08:10:26瀏覽516|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 2009.11.17 03:21 am

嘉義市警局警員陳建穎涉嫌包庇色情業者並索取賄賂,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判處他有期徒刑76個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新台幣27萬元追繳沒收。

嘉義地院法官指出,47歲的陳建穎從9510月起至966月借調市警一分局長司機期間,發現周鐘得經營的新樂園理髮廳有雇用外籍女子幫客人進行半套(手淫)服務,但他並未取締,還要周鐘得每個月付3萬元,恐嚇「要固定拿錢給他,不然要讓周鐘得店開不下去。」

檢方調查,由於周鐘得在店內裝設監視器,交付賄款過程都有錄下,陳建穎也坦承犯行,因此依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勒索財物」起訴,但法官從周鐘得住處的監視錄影發現,周鐘得交付財物時,和陳建穎一邊泡茶聊天,過程平和,改依圖利罪論處。

由於陳建穎身為警員,審理時卻卸責否認犯行,未見悔意,法官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6個月。

女童死前兩周曾逃家求救警關切後離去

童竟遭狠姨綁椅一夜可憐最後掙扎

20091117日蘋果日報

【王昭濱、謝昇璁╱台北報導】慘遭表姨虐死的四歲小琬嬿,在一個多月前才隨媽媽從純樸的台南漁村投靠台北表姨家,未料卻慘遭虐打;實際上,琬嬿死亡前兩周就曾發出微弱的求救訊號,當時她曾渾身是傷地逃出家門,向鄰居討飯吃,鄰居報警後,警方卻只把她當成走失兒童,忽略了她死亡前的最後掙扎,而讓琬嬿來不及長大

虐殺4歲女

小琬嬿被大表姨周靜宜(三十歲)、二表姨周鳳珍(二十九歲)輪流虐打致死消息傳回台南後,外公連夜北上到殯儀館處理後事,他看著愛孫被打得不成人形,摀著口鼻、抽搐哽咽地說:「孫女很乖,不知道在台北被打成這樣。」

琬嬿悲慘故事令人鼻酸,表姨家附近的日本料理店李姓員工,昨憶起最後一次看到琬嬿時的情景說,那是上個月二十七日,琬嬿獨自坐在店門外,穿著紙尿褲的雙腿布滿瘀青,開口對她說:「媽媽出去找工作,我肚子餓。」



「早知道打113」

李姓員工看著小琬嬿純真的眼神,透露著些許無助、孤寂,於是拿了兩個壽司給琬嬿,小琬嬿狼吞虎嚥吞下肚後,她看著琬嬿身上的傷痕,擔心她回家會被打,只好通知里長。

李姓員工說,里長報案後,兩名警察很快到場,以為琬嬿是走失兒童,警方帶她回家後,還斥責媽媽及表姨:「下次再讓我看到小孩身上有傷痕,我就告妳們。」沒想到琬嬿交回給媽媽後,當晚竟整夜被表姨綁在椅子上,李姓員工懊悔地說:「早知道我就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了。」

三姊妹冷血鄰居怒

李姓員工氣憤指出,事發後隔兩天,周家三姊妹還有說有笑地在樓下聊天,沒有把一個小生命的逝去當作一回事,她也自責表示,那時以為琬嬿只是走失的兒童,如果多一點關心,琬嬿也許就來得及長大。

琬嬿悲慘遭遇披露後,在網上引起討論,琬嬿小表姨的朋友在「BabyHome」網站留言表示,事發後接到琬嬿小表姨電話,急著詢問葬儀社聯絡方式,「原來是兩姊妹下毒手,這樣怎麼面對我的朋友,每想到認識十幾年的朋友,兩個姊姊是如此的狠。」網友也憐惜說:「生了她又把她打死,比起墮胎,被活活打死的孩子更令人心疼。」

琬嬿喜歡笑,媽媽在部落格裡貼了近百張她的照片,琬嬿時而扮鬼臉、時而開心大笑,擺出許多俏皮的姿勢,媽媽甚至帶著她去上學,可愛的琬嬿總受到大家歡迎;但是,現在媽媽被收押了,只剩琬嬿的照片孤伶伶地貼在部落格,小琬嬿再也等不到媽媽的親吻了。「媽媽出去找工作,我肚子餓。」小琬嬿無助的呼喊,有人聽到了嗎?

不爽晚安曲員警率眾砸卡拉OK

2009-11-17 中國時報【顏玉龍/北縣報導】

不滿店家放晚安曲,北縣員警竟率眾砸卡拉OK!板橋市三民路二段一間卡拉OK店,十三日凌晨慘遭廿多名男子砸店,其中帶頭滋事的竟是北縣某派出所員警,店內滿目瘡痍,事後該名員警避不見面,甚至將責任全推給當天在場並因酒後騎機車被輾斃的蔡姓男子。 賴姓業者指著鋪滿玻璃碎片的地板,他說,曾多次來店內消費的員警,十三日凌晨一時許,與廿多名友人來店內消費,由於平時營業到凌晨三點,為了提醒客人營業時間已到,均會播放晚安曲,沒想到當天卻引來酒客不滿。

在三民路經營卡拉OK一年多的賴姓業者表示,店內經營型態相當單純,不曾與人發生糾紛,當廿多人帶著酒意上門時,店內其他客人見狀也紛紛提早離去,最後只剩下這一桌客人。賴某說,約凌晨三時點播放晚安曲時,該名員警感到十分不悅,店內員工也表示可繼續再歡唱幾首歌,與該員警一同前來的蔡姓男子則先行買單。三時卅分左右,該名員警率先發難,其餘廿多人也跟著砸店,不僅酒櫃上的酒瓶碎落一地,點唱機台及電動玻璃門都被砸毀,員工嚇得躲在一旁,連櫃檯的神明也自身難保,倒在滿是玻璃碎片的地上,唯獨蔡姓男子未參與「戰局」。

     不過蔡姓男子在一場混戰後,酒後騎車行經四川路一段、華東路口時,與卅三歲的包姓女騎士發生碰撞,蔡某機車應聲倒地,隨後被吳姓男子駕駛的派報車從後方輾過,送醫後不治。

     賴某指出,被砸店後,他僅將神明移回櫃檯,其餘根本無從清理,損失至少八、九萬元,但涉嫌砸店的人,事後將責任全推給車禍死亡的蔡某,並以一萬元賠償金來和解,讓他感到相當委屈,遂向縣議員林國春陳情。經林國春調查後找到該名員警,該員警也感到十分無辜並表示,他只是單純陪友人去唱歌,結果友人與店家發生衝突,卻算他身上,但為了表達歉意,已主動向業者達成和解,盼能化解一場誤會。

        向     警     察     致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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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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