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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1 11:29:19瀏覽409|回應1|推薦6 | |
前科累累、準備服重刑的的李堂祥,遇見夜歸女子又想性侵,伸舌頭強吻,未料遭奮力抵抗,舌頭反被咬下約百分之六十,不但錯過黃金搶救時間接不回來,昨天還被檢察官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並具體求處八年重刑。 李堂祥(卅五歲,嘉義市人)於今年七月卅日因強制性交等數罪合併判刑十二年,尚未服刑,十月十七日又再犯,當天落網後,移送嘉義地檢署法辦,即發監執行;斷掉的舌頭未縫合,警方拍照蒐證後已發還李嫌。 李堂祥有毒品、強盜、妨害性自主等前科累累,十月十七日凌晨四時許,騎機車在林森東路與圓福街口超商前,覬覦夜歸的廿五歲楊女美色而尾隨,楊女誤以為是同事,停車詢問,才發現是歹徒。 李堂祥趁機拉扯楊女身上的小可愛背心,撫摸胸部,並將她撲倒在地,上下其手,又把舌頭伸入她的嘴裡強吻,楊女抵死不從,極力反抗,將李堂祥的舌頭咬斷,李嫌疼痛難當,騎機車落荒而逃,在家裡躲了四、五小時,才自行就醫。 楊女見李嫌逃跑,才驚覺自己竟然咬下歹徒的舌頭,立刻報警,警方在醫院逮捕李嫌,並將斷舌及李嫌轉送醫院急救,但已無法縫合。 檢察官調查,李嫌被咬斷的舌頭多達百分之六十,已影響李嫌說話的清晰度,但他坦承犯案,有性侵女子的意圖。 檢察官認為,李嫌因強盜罪入獄,縮短刑期出獄,於九十五年一月間假釋期滿,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先前已另涉有加重強制性交罪,惡性不輕,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處八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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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