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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10:28:03瀏覽325|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簡獻宗/花蓮報導】 2008.05.21 04:21 am
有多次毒品罪前科的吉安鄉28歲女子伍靖,被控去年間連續17次販賣海洛因毒品,加上吸毒2次,花蓮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將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28年,販毒所得1萬5200元也一併沒收。 法官審理認為,販毒罪本刑至少是無期徒刑,刑責很重;但伍女不是主要毒品供應來源,她屢因友人有吸毒需求,再向陳姓男子購買毒品轉售,涉案情節較輕,因此量刑過程參酌減刑。 法官表示,不過伍女素行不佳,先後歷經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等戒毒療程,她始終未能戒除毒癮,且正值青春,不思努力工作,尋求正常生活,一再沾染毒品,鋌而走險販毒,仍難逃多次販毒累積的重刑。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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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