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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10:24:57瀏覽398|回應0|推薦0 | |
毒品沒收銷毀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航警局93年間查獲張家鴻以空運郵包運毒,起出 張家鴻原是電視台攝影師,93年間,航警局發現一件來自緬甸的空運郵包,偽裝成木條地板,夾帶 無罪改判無期刑 張某表示,是友人「阿忠」託他收郵包,並不知道裡面裝什麼,一審法官採信他的說法,判他無罪,檢察官上訴,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於去年10月確定。 走私涉及逃稅 此外,海關認為張家鴻涉及走私,雖然走私物品是毒品,但也涉及逃稅等問題,要求張某補繳相當於貨品價格一倍的逃稅罰鍰,張某則認為,毒品早銷毀,且毒品並非一般物品,無從計算「市價」,沒有辦法課稅,並強調自己遭利用,不知郵包是毒品。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中南半島郵包運毒事件媒體經常報導,張某身為電視台攝影師,怎可能不知,又怎可能無故收受來自中南半島且委託人不詳的郵包? 全案不得上訴 法官認為,張某即便不知情,也有過失責任,應繳逃稅罰鍰,且毒品並非沒有價格,法院依照調查局「毒品買賣價格表」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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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