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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提名與同意權
2008/07/06 08:19:45瀏覽1135|回應1|推薦19

   監察院副院長提名人沈富雄及3位監委提名人未過關,

原因是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協調立院黨團同意

開放部分被提名人之同意投票,

我覺得這是民主進步的象徵,讓每位立委真誠表現投票,

至於是否該記名投票,以便監督,這也可討論,

總之現行任命監察委員的制度設計成總統提名,

立法委員同意,它的結果就應該是這樣。

    如果是獨裁式領導,才可能沒有跑票,

立法委員諸公們不是聖人,心中各有喜怒哀樂,權力私慾,

及個人恩怨情仇等等,在投票中必定會獨立表現出來。

   如果此制度不好,也可修改制度如下:

1.  總統任命:不須經提名同意之程序

2.  總統提名,按立院黨籍人數投票:

      即國民黨81票,民進黨27票,無黨聯盟4票,

      黨團決議支持誰,該票數全歸被提名人

3.  開放式:政黨推薦參選,人民連署參選,全民投票

     其實制度百百種,各有優缺點,每次結果出來,

有讓大家不滿意的部分,就是該種制度設計

值得大家討論的部分,而不是牽托到誰跟誰有仇不合等等,

這是小孩子玩家家酒的問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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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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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提名與同意權
2008/07/14 19:42

制度雖存在百百種

遊戲規則只有一種

大家共同遵守即可


老宅男 / 暫離(19900811) 於 2008-07-15 07:58 回覆:
的確,
不過現在守規則的人
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