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5/23 00:15:08瀏覽324|回應0|推薦9 | |
什麼是不能趕盡殺絕的人? 是老弱婦孺吧...(包括小狗小貓),因為他們是弱者.值得同情. 如果一個國家貪污嫌疑犯,不管是總統,或是前總統,或是前前總統,或是前前前前~總統的什麼....難道不該受到法律約束制裁嗎?此時不該,更待何時? 起訴一個貪污嫌疑犯,有何不妥?如果有’妥’的時間表,那麼該是什麼? 等1,2,3年?還是等到人民忘記為止? 民進黨的人,可以同情自己同志..人之常情..但是批評檢調辦案趕盡殺絕,實在是護短.只是被起訴.又不是就地正法.未免過度誇張... 如果我的孩子,是個貪污嫌疑犯...我還敢替他說話叫屈?丟人顯眼都來不及了. 但是如果我知道他是冤枉的...那麼還拖什麼?得趕快找律師辯護...越快越好.因為早一日真相大白,早一天洗清冤屈. 不是嗎? 今天民進黨的人如果覺得一個嫌疑犯不應該被通知被起訴.請他們把這個嫌疑犯帶回家愛好了.別影響國家前進的步調. 台灣已經不是個家天下或黨天下的國家了......醒醒 希望大眾鼓勵正常的事...唾棄非法的事..多多關心燒狗虐待婦女兒童的事.....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