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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13:52:50瀏覽476|回應0|推薦5 | |
來美34年遭逢8次車禍,第一次發生車禍是在1984年9月,那時我剛找到事開始工作不久,買了一輛新車豐田TERCEL價值8千美元。新車上路才一個月就在上班途中被一輛車追撞,保險槓受到擦傷掉漆,對方是趕著上班的女生,她的保險公司很有誠意理賠,很快與我預約,簽張支票2千元美金並簽署一份和解書了事。 第二次車禍是發生在1988年5月的半夜,那時我剛上完小夜班正趕路回家在高速公路上開了約25分鐘,黑夜下著濛濛細雨,下了高速公路交流道過了第一個路口,遠遠看到安全島對面車道也有一輛車由遠而近靠著內線急駛而來,我小心奕奕恐怕它違規闖紅燈左轉,遂放慢速度,來到第二個路口號誌乃是綠燈,我有優先權通過,對方離轉彎還有點距離,於是我放心繼續直開,那知當我的豐田尚有一個車身未通過,對方突然闖燈左轉,一時閃避不及我的豐田被撞個正着,左前方保險槓嚴重脫落,車蓋被掀開,車子熄火動彈不得,對方肇事逃逸,還好對面車道後行的一輛大卡車司機看到這一幕幫我打119,警車於5分鐘內來到,警察作完筆錄隨即追趕那輛車子,還好我有買全險,事後跟我的保險公司索賠,車體修護總共$2500美元,外加租車2星期一天$25美元,全由我的保險公司買單。 第三次車禍發生在2001年。1996年1月我換了新工作也買輛新車是1997年的本田雅閣,價值1萬8千美元,這輛車在2001年5月的某天早上8點上班尖峰時段在離家不遠處出事,當時我行在內線道上正準備左轉,四個線道擠滿了車子,車陣慢慢往前推進,對方從停車場出口逕自岔入外線車道並筆直殺入車陣竄進內線車道來,它完全不按行車規矩,應該先右轉進入最外線車道再循序轉換到外線第2車道、再換到外線第3車道、再進入內線道,在車陣中對方完全難以掌握路況,以致我的右車門被攔腰撞個正著,因對方保險公司是個小公司,打電話索賠常常找不到經紀承辦人,如此折騰了我半年才獲得理賠、修車。 第四次車禍是發生在2006年。2006年3月的某天早上6點鐘我的本田雅閣停放在租屋處路邊靠進站牌約有一車之遙,公車切入停站時將我的本田左前保險槓攔腰撞個正著,護槓脫落駕駛座車門凹陷,當時我還在睡夢中,公車司機留下了聯絡字條,公車局出面理賠,車體修護$3500美元外加租車2星期全由公車局買單。 第五次車禍發生在2007年是加利福尼亞州庫比蒂諾市(Cupertino)的連環車禍。2007年12月的某天晚上6點鐘正值下班尖峰時段,我從保險公司下班,在Cupertino市區的DeAnza Blvd朝北直行線上與Stevens Creek Blvd路口等號誌,當號誌一轉綠燈,剛過Stevens Creek尚未進入高速公路280就聽到後面一陣強烈的車輛撞擊聲,最後我也被波及,總共有5輛車遭殃,我的本田雅閣後面保險槓只是小擦傷掉漆,禍首是最後面第5輛車,駕駛是個70幾歲的老太太,這是她生平第一次車禍,最後我得到$700美元理賠。
第六次車禍發生在2012年是我的錯。因為剛搬家又打兩份工睡眠完全不足,2012年7月的某天晚上6點鐘剛從巧克力瘦身棒食品廠下班上了高速公路,南下開往第2個公司,心想食品廠還有點小事要處理,於是從高速公路轉北折回原公司,來到高速公路交流道出口等待安全機會右轉,當前面女駕駛啟動右轉,我看左邊來車在安全距離也跟進右轉,那知女駕駛誤判,突然霎車,結果我的本田雅閣撞上了對方後面保險槓是個小車禍,交換保單資料,由保險公司理賠。 第七次車禍發生在2014年。2014年4月的某天早上11點鐘,上班途中在海渥Santa Clara街與92快速公路交叉口的分隔島等候左轉號誌時,當燈號轉為綠燈時,我的本田雅閣後面保險槓突然被猴急的後面來車撞個正著,對方想必沒有買保險,拿不出保單資料,我用手機拍照車牌與駕照,隔幾天對方賠了我$100美元。 第八次車禍是停車擦傷掉漆,是我的錯。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晚上9點鐘下班回到家路邊停車,我沒有做平行停車,逕行向右切入停靠路邊,結果本田雅閣右側車身擦過路邊車子左前方保險槓導致脫色,我的本田雅閣只是一點小擦痕,雖然山上四處無人,沒有人知道,但是我的良心不安。本以為月底將回台剩下的兩星期可以平安度過,打算省下逾期10天的2個月保費,這樣心理折騰了一個晚上,只好隔天補繳全額保費$114美元,保單包括責任險與對方無保險都是(100,000/300,000) 意即每人身體受傷最高索賠10萬元一次個案最高索賠30萬美元,財務損失限額10萬美元,綜合扣除200美元,碰撞扣除1,000美元,租車一天25美元最多750美元。接著10月15日晚我留個紙條署名和保險公司保單號碼在那輛車的擋風玻璃上,直到10月22日,車主來問我的車有沒有事? 他原本以為車子是在體育館停車場被擦撞的。雖然沒人看到我的錯,基於同理心,我這樣處理是希望對方心理平安。況且上帝在暗中也看得見,我無法掩蓋我的錯,必須對這件事負責。 最近一次車禍是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下午2點鐘,與買家約好在加油站看我的本田雅閣,那知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一個剛學開車的年輕人,停車靠近本田雅閣右後惻方,我要他停到停車位他卻置之不理,載人後他一啟動車,車子就往前滑行,他不懂得煞車,將本田雅閣右後護槓擦撞,喷漆修護約須1,000美元,對方無照駕駛,沒買保險,既不賠償又不道歉,態度真糟糕,因趕著上班,訓了他一頓讓他走,否則找來警察他無照駕駛、沒保險,肯定會吃罰單、上法庭。 箴言19:17這樣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上帝沒有告訴我們應該為貧窮的人做什麼,只說,要憐憫貧窮的人,有憐憫的心,自然知道應該做什麼。 以賽亞輸58:10「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 馬太9:35-36節記載,憐憫的心也是耶穌基督的心志。要有同理心才能自然流露出待人的憐憫心,感謝耶穌基督的愛,讓我们認識上帝的旨意要我们好好處理每一天的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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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