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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鏡】史話》連老弱婦孺也不放過──林宅滅門血案之1(謝松善)、 之2(謝松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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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話》連老弱婦孺也不放過──林宅滅門血案之1(謝松善)

00:002022/07/04 
言論
 
謝松善

林義雄滅門血案發生後翌日,衛理幼稚園的楊老師紅著眶,找出不久前才拍下的這照片。那是林義雄最年幼的雙胞胎林亭均和林亮均參加台北市幼稚園運動會所拍的。楊老師好大力氣,一下子把姊妹倆抱起來,小妹妹倆開心極了,對著鏡頭笑。(田克南翻攝)


民國69年,我25歲,從學校畢業後,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鑑識組赴任,才第3年,還在適應這份工作。

鑑識組的工作,自然跟一般上班族大不相同。學長會帶後輩去看屍體解剖,中午再請吃雞腿飯、豬腳飯,看我們吃不吃得下、會不會吐出來;在命案現場採證時,則叫新進人員抓著屍體的手按捺指紋,還是新人的我常因為害怕,藉機閃躲,讓前輩上場;輪到我值夜班的時候,睡覺前,我得用報紙一一將辦公室滿牆驚悚的命案照片貼起來,不然無法安枕;在夜闌人靜的行軍床上,一有什麼風吹草動,我就會驚慌得坐起身來,裹著棉被,再也睡不著。當時的我很怕值班,因為每個現場都是震撼教育,而幾乎所有初到鑑識組的新人,都是被這樣嚇大的。

民國69年發生了一起震撼全台灣的命案,也讓我對自己的工作開始有了不同的看法。現在,我以累積了30多年經驗的立場與心態,回顧這個案子,感觸特別深。這是我人生的第一個大案子,讓年輕的我見識到人性的醜陋面;不僅如此,在現場勘察的過程中,我雖然還是一名菜鳥,就有許多地方讓我深不以為然,直覺不應該這樣處理。

這就是「林宅血案」。

案發當天,碰巧由我值班,中午學長們都出去用餐了,電話鈴響,我立刻接起來──「鑑識組!」就像電影預告片一樣,從拿起話筒的那一刻起,這通電話就影響、翻轉了我往後的鑑識人生,因為電話彼端傳來的消息,即將成為我這輩子所負責的第一件重大刑案。

1980年2月28日發生林家滅門血案,林義雄於1980年2月22日在軍法處寫的一封信給他媽媽,但這封信還未寄出,他的母親遇害。1980年3月8日他在殯儀館親手將這封信焚化, 以慰其母在天之靈。(中時檔案照)

民國69年2月28日,方素敏前往軍事監獄(也就是現在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探望丈夫林義雄。當時,林義雄因為美麗島事件被警備總部收押,探監結束之後,已是中午時分,方素敏打電話回家。

按照以往的家中作息,女兒們應該回來了,婆婆也應該返家煮好飯菜,可是家裡卻無人接電話。方素敏覺得有點奇怪,感覺不太對勁,於是打電話給林義雄的助理田秋堇,請她到家裡看看。田秋堇拿著林宅的備用鑰匙,搭公車到了林宅,一進屋就喊人,卻無人應聲,便在屋裡四處查探,先是在房間內發現重傷的大女兒林奐均;接著,在一樓通往地下室的樓梯轉角處,看到林義雄的媽媽林游阿妹倒在血泊中,已無氣息。她馬上報警,並趕緊將奄奄一息的林奐均送往仁愛醫院。

方素敏返家,知道出事了,急忙趕至醫院照顧奐均,她也打了幾通電話給當時所謂的黨外人士,包括林家老友田媽媽的丈夫田醫師。田醫師到了林宅現場,一度想衝進地下室查看,但是由於林母倒在僅容一人通過的狹窄樓梯轉角,血泊面積太大,血流有如瀑布一樣向底下蔓延,因此警察以保全現場為由,阻止他下去。

等到檢察官、法醫到了現場,林母被抬到一樓準備進行驗屍,通往地下室的樓梯才騰出一塊空間。警方鋪上木板,跨過血跡,進入地下室。

沒多久,下去查探的人員突然大叫:「有兩個小孩在裡面!」

幾個人衝下去一看,是林義雄的雙胞胎女兒,已沒有氣息了……。

這時候,林母的驗屍剛完畢,法醫緊接著勘驗雙胞胎。從體溫研判,法醫表示,應該斷氣不久,因為屍體摸起來還是微溫的。

3死1重傷確定。林宅血案,就這樣發生了。

警方由現場狀況研判,歹徒應該是中午12點到12點半之間犯案,因為林母已經把飯菜煮好,可是飯菜都還沒有吃過的跡象。

法醫勘驗林母和雙胞胎的時候,我在現場。當時,大女兒林奐均就讀小學二年級,亮均、亭均才上幼稚園。兩個雙胞胎女兒都是一刀深中要害。林母年紀雖大,卻因林義雄入監,家裡頓失經濟來源,不得不藉著幫傭煮飯撐起家計,回到家後還得協助家裡照顧孫女。可是她死得很慘,身中1、20刀,手上還有防禦傷,顯示她曾用手抓刀,以年邁的身體與歹徒力搏。

雙胞胎的夭折更令人心痛,我對她們的印象特別深刻,因為她們長得實在太可愛了,歹徒怎麼下得了手?而且歹徒在她們兩人背部下刀的位置與深度,幾乎一模一樣,一公分也不差,這顯示歹徒的手法相當專業,我都可以想像那畫面,他抓過來就殺,一刀中的。這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小孩身上的刀痕方向、位置、動作,也一模一樣。

從案發第一時間到發現雙胞胎,整整歷時3個多小時,實在可惜,如果早一點發現,或許還有救。但是,這個案子真的有太多巧合與誤差,錯失了挽救她們生命的時機。

首先,歹徒痛下殺手的地方在地下室最角落的儲藏室,地緣上本來就容易被忽視;再者,到地下室唯一的通道,被倒臥在血泊中的林母擋住,整條樓梯都是血,場面相當駭人;雖然田醫生曾經試圖衝下去找人,不過警方阻止他的理由也很正當:不能破壞現場。

這3個小時當中,一樓人馬雜沓,卻沒有人知道,地下室陰暗的角落,正躺著這對雙胞胎,血汩汩的流,一點一滴流下死蔭之地。

不幸中的大幸是大女兒存活了下來,老天保佑她命不該絕。我們鑑識人員到場時,她已送醫,聽事後相關人員陳述,她身中6刀後,被歹徒放倒在床上,用棉被蓋住。要不是她自己醒來後爬出棉被,才得以被發現並緊急送醫,經過手術後終於撿回一命,否則恐怕也可能錯過搶救時機而死亡。

【未完待續】

文章來源:本文節選自《臺灣大案鑑識現場》,作者: 謝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

本文節選自《臺灣大案鑑識現場:用科學、心理學、偶爾靈異,與嫌犯鬥智,鑑識專家謝松善帶你解讀犯罪現場》,作者: 謝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                                                                               

                             

史話》為何成為懸案?──林宅滅門血案之2(謝松善)

00:002022/07/05言論謝松善

                                                                                      林義雄夫婦赴殯儀館祭拜血案中喪生的亡母及女兒,含淚離去。(田克南攝)                       

儘管已經事隔達40年,當天發生的一切卻歷歷在目。我還記得我們鑑識組接到通知,抵達林宅(現在的義光教會,民國103年林義雄絕食之處),是下午2點左右。

我接起電話的那一刻,依照規定,我就成為承辦人,此後組內不管怎麼分工,最後都要由我主筆記錄與報告,亦即「林宅血案」所有犯罪物證與鑑識過程的彙整,都由我負責。所以即便那時我還是菜鳥,卻是最清楚這起事件的人員之一。

我當時很年輕,在組裡位階最低,但一到現場就知道現場毀了。我還記得,我提著鑑識工具箱站在外面,發現林宅裡面滿滿都是人,各路人馬包括長官、林義雄的親友、黨外人士、警方、媒體等,全都緊張的聚集在這裡「關切」,現場並沒有拉起封鎖線,亂成一團。

我好不容易擠進現場之後,因為還很嫩,一切都依照長官的指示進行。

一般來說,像這樣的重大案子,組裡都採取團隊合作,分工進行現場全面的採證。除了指紋外,還包括紙張、衣服、垃圾等,各種可疑的東西我們都要一一檢視或帶回採證,溼的要晾乾,所有垃圾都要過濾、分類。我們的工作就像篩子一樣,採回一大堆物證,再從中篩出有價值的留下來,分送到各單位進一步鑑定。

不幸的是,林宅現場幾乎採不到任何跡證。從林母和雙胞胎的傷口研判,這個案子凶手使用的是一般尖刀,像是家用水果刀之類,但凶手將血衣、凶器統統帶走了,現場也沒有留下血指紋,而當年還沒有DNA鑑定,鑑識能做的最後只剩下指紋比對。

由於鑑識人員到達前,在場所有人都沒有戴手套,因此事後必須採取補救措施,只要曾到過現場的人,不管官階多大、是何方神聖,一律得按捺指紋。

第二天,我們便開始過濾與比對指紋,但結果顯示,指紋都是家屬與案發後破壞現場的人所留下的,一一排除、比對到最後,只剩下一枚指紋,這是唯一的希望。十幾年之後,這枚指紋經證實,是美麗島事件時,進入林宅逮捕林義雄的偵查人員留下的,這讓整個鑑識過程,從頭到尾,完全徒勞無功,讓我非常灰心。

當天,我從下午兩點接到電話趕到現場,一直忙到半夜1、2點,才回到辦公室。因為隔天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所以我沒回家,直接留在辦公室睡覺。那天雖然被蒐證工作折騰了一整天,但是再怎麼累,就是睡不著。這混亂的一天,所有的一切,包括凶手殘忍的殺人手法、紊亂的命案現場、鑑識工作進行的過程,對我來說都是個震撼教育。

雖然平時近身接觸命案現場會膽顫心驚,但這一夜我無法闔眼,是因為被深刻的哀傷所打擊。小小雙胞胎可愛的、貌似睡著的死亡容顏,就像跑馬燈一樣,不斷縈繞在我眼前,我的內心實在無法平息。這是個多麼殘忍的案子!而凶手的專業度也讓我震驚,一整天下來竟無法採集到任何有效的跡證。

林宅血案一樓與地下室現場圖(中時檔案照)

一直到我退休前,每年228這一天,這個案子都會準時重回我的腦海,影像如新,歷歷在目,它超越時空,帶著我的心神重返犯罪現場,讓我每年此時都要自問,我們還可以為它做什麼?在鑑識這門專業領域裡,我還可以怎麼努力?

這起事件至今無法破案。一來30多年前不像現在科技進步,能靠DNA鑑定與監視器讓犯罪無所遁形;二來現場太混亂了,沒有完整封鎖保全,太多人進出沒有戴手套、穿鞋套,現場被破壞得體無完膚;三是凶手太專業、太小心,幾乎不留任何痕跡。

以現場封鎖來說,一接獲報案,偵查犯罪的工作各有職權歸屬,人證是偵查人員的工作,物證歸鑑識中心處理。以鑑識來說,過去我們是隸屬刑警大隊底下的鑑識組,現在的位階提升,已經是和刑警大隊平行的刑事鑑識中心。偵查與鑑識雙線平行,各有所責。

林宅血案發生時,偵查人員在現場到處走動及翻找東西,這是不對的。偵查應該具備基本概念,是從「現場外」周邊著手,例如訪問有無目擊證人等,這是偵查的責任與作用。鑑識人員才能進入現場採證,與偵查同時並行。

而封鎖命案現場,依規定,必須保留現場一切原貌,交給鑑識人員,因此,就算是家屬也都不能留在現場,必須淨空。以林宅血案這個案子為例,現場包括從林宅的門口一直到地下室,這是最關鍵的「第三圈」(由外往內算)。在第三圈的採證現場裡,是不允許遺漏任何死角的,若按照現在的SOP,即便林母當時倒臥樓梯轉角,阻礙通行,也無論如何都得想辦法進入地下室查看。

這關鍵的第三圈,連長官也不能進來。如果需要召開會議,就要到外面,封出「第二圈」,就近成立臨時指揮所。所有包括關係人、家屬、工作人員,或是抓到的嫌犯等,都要在第二圈內進行偵查,即便人多,影響也不大。

媒體則必須待在最外圍的「第一圈」。因為第二圈會有關係人、嫌犯或是專案會議要討論等,都不宜讓媒體在場逗留。但現在媒體多半會衝到第二圈,照規範是不容許這麼做的。

然而,林宅血案當時的狀況是,不但沒有請家屬離開,且我們到達現場時人已經很多,所有上述這些人等統統都在第三圈走動,導致現場勢必會被破壞,而最關鍵的就是鞋印。照理講,現場一定會遺留歹徒的鞋印,當時已有採集的技術,至少我們可以從鞋印判斷歹徒人數、身高以及動線等。

不過,當時我們也沒有得到要採集鞋印的指令。可能也跟科技的發展有關,當年或許不覺得重要,但以現在來講,鞋印真的很重要,它是還原現場的重要跡證。一般住家的情況,當人們進入屋內多半會脫鞋,地上會留下拖鞋印或赤腳印,侵入民宅的歹徒理論上應該不會那麼有禮貌,故鞋印是判斷歹徒的重要依據,從鞋印也可以換算出身高。

很可惜,當時也還沒有DNA鑑定。以現在的技術能力,已經進步到只要讀者摸過這本書,留下的皮屑與汗液再微量,也足已採下DNA做分析。所以,只要歹徒在現場有任何接觸,無論抓、握、摸,都會留下跡證。血液、精液、唾液、組織、骨骼、毛髮、皮屑,都可以做DNA鑑定。以林宅血案這個案子來說,林母曾與歹徒力抗,也許手指抓過歹徒,只要指甲縫裡殘留一點皮屑,成功採集到DNA的機率都非常高。

協助警方辦案的科技不斷進步,警方在學習,歹徒同樣也在學習,不斷改良犯案手法。

現在的歹徒很厲害,有些人已經知道要戴手套或將手包起來,不抽菸,在現場也不喝東西,因為以往很多案件都是藉由唾液而破案。但是,再怎麼厲害,肯定還是會有疏漏的地方,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犯案時會緊張,在緊張的狀態下,再怎麼謹慎,還是會有沒注意到的死角。

相對於歹徒的心理狀態,我們在現場採證時卻可以冷靜的抽絲剝繭、集思廣益。可以說,我們的工作就是找出他的死角。

如果對方是冷靜的慣犯,或是像犯下林宅血案這樣專業的殺手,那就來鬥智鬥法吧。

比方說斑跡。歹徒滴了一滴汗,就算乾掉、無色無味,肉眼都無法辨識,鑑識工具仍可以讓它無所遁形,例如「多波域採證光源」,就是以不同波長反射、折射、吸收、激發的原理,可以反應出一塊看不見的斑跡。至於採到跡證的技術,就要靠經驗和個人的敏銳度了。

此外,各大路口、街坊巷弄的監視器,也有如天羅地網。現在大都市的犯罪越來越少,為什麼?因為影像檔案很多,歹徒不可能躲過每個監視器,從歹徒畫面出現的時序上排列組合,就像拼圖一樣,足以拼出他怎麼來、怎麼走、做了哪些事,還原事件動態,慢慢提升破案率,也嚇阻了犯罪。

【未完待續】

文章來源:本文節選自《臺灣大案鑑識現場》,作者: 謝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

本文節選自《臺灣大案鑑識現場:用科學、心理學、偶爾靈異,與嫌犯鬥智,鑑識專家謝松善帶你解讀犯罪現場》,作者: 謝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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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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