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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5 08:47:38瀏覽776|回應0|推薦0 | |
自殺未遂及死亡前掙扎的真相
未死前的悔恨
自殺方式很多,所感的痛苦也各各不同,茲分為四類,一一的討論:(一)、窒息而死,(二)、麻醉而死,(三)、中毒而死,(四)、其他死。
(一)、窒息而死
(1)、投河 投河的情形,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親歷過的。他平時極鎮定,喜怒不形於色的。因營業失敗,潦倒滬上,竟投浦圖盡。幸被旁人救起,送往醫院。我得了信,立刻去看他。他一見我,兩淚交流,悲楚不勝。我就問他水中的痛苦,他連連道:利害利害。說時長歎變色,顯出那時的痛苦,有非可以言語形容的樣子。我接著問道:究竟痛苦怎樣利害呢?他道: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的時間,所成痛苦,最為難堪。(報載因內外交沖過激,耳鼻等處往往流血。)但一剎時,就悶絕過去了。我道:既已悶絕,痛苦應該可不覺得了。他連連搖首道:不然!不然!胸部悶塞的痛苦,依然覺知。試想他是一個不動聲色的人,在醫院中,和我談話的時候,變色欷歔,泣下沾襟。水中苦痛的利害,就可想而知了。
(2)、自縊 自縊與投水,雖同為窒息而死,然此則喉管被切,血流頓阻,自然更加一層痛苦。從前某僧,述其自縊的經過情形雲:「一經投繯,氣管閉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既而渾身麻痹,痛苦萬狀。」然而以上所述的一僧一俗,都是頃刻遇救,還沒有經過全部的真相。請再看外國人,關於窒息而死的情形,如何說法。
據西國醫學家考驗,窒息的時候,意識稍不完全,因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緣故。然血液常甚流動,以致血色黯黑,肺臟起小斑點,發現充血的狀態。又當人被絞,或自縊的時候,咽喉驟被壓迫,氣路不通,血流阻滯,自然是非常痛苦。從二十秒到三十秒的時間,外觀似頗穩靜,稍後呼吸運動,頻頻繁促,發生呼息及吸息的痙攣運動。(恐系肺部反動作用,並非真有空氣出入。)那時的痛苦,就不可說了。末後,體已虛憊,呼吸運動,不依常規,徐徐以至於絕息。死後顏色蒼白,兩眼突出,舌吐於外,兩手緊握,可怖異常。
又言窒息而死的人,始於肺臟受病,繼起筋肉麻痹,終至虛憊而死。自始至終,唯意識昏亂,可是肉體所起的變化,和種種的痛苦,無不了了在心。(證者吾友,確然知確然知胸部悉塞,足見非無意識。然被救情形完全不知,是意識雖有,而不活動的緣故)到了將死的一剎那間,意識忽然轉清,(案:可參見後《生命不息》第一點的說明。)而在水中尤甚。所有過去和現在的一切景象,分明地並現於心眼之上。死者此時,往往悲從中來,深悔孟浪;然而到了這個地步,雖悔恨亦來不及了。那麼自殺的人,在未死將死之際,不獨身體上感受無窮痛苦,就是心靈上,也受盡了不少的痛苦,才可達到死的地步呢!
《鐵膽佛心—楊日松法醫》第四四頁中, 楊日松 先生以牠的「勘驗經驗」表示:「上吊更是最痛苦的一種死法。人在上吊停止呼吸後,腦部仍可維持約五分鐘的思考活動力,這種臨死前的恐懼,已不是筆墨能夠形容;因此嘗試上吊而獲故的人,保證沒有勇氣再度嘗試。」楊日松 先生用這種實務觀點勸人不要輕易走上上吊的痛苦絕路。
(二)、麻醉而死(此即今吸食毒品等之誡勸)
安神藥片、鴉片、嗎啡等(此即毒品),都是麻醉毒劑,能起麻醉神經的作用,而陷人於死的狀態。自殺的人,就誤解這麻醉性,以為一經麻醉,就此糊裡糊塗的死去,甚麼痛苦都不曉得了。所以尋死的人,不約而同的都走到這一條路上去。但是據我所見,與他們的理想,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劑,並不就此糊裡糊塗的死去,依舊要醒回來的。並且醒回之後,非常痛苦。去年我一個朋友的女兒,服了安神劑,就昏昏的睡去,她家裏的人沒有察覺,足足睡了一日一夜方才醒回。頓覺頭脹欲裂,五臟翻攪,欲嘔不嘔,所感痛苦十分利害。還有友人的妻,因夫婦口角,吞服了鴉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時候,彼婦已經醒回,她卻不發一語,惟雙目圓睜,呻吟不絕,表示一種極慘苦的狀態。那種可慘的現象,至今猶深印我的腦海。(以上所舉自殺的人,都是實有,並非虛構,不過將他們的姓名隱去就是了。)又報載:某醫院看護婦,日間二時許潛服了嗎啡,一直到夜半醒來。呻吟慘苦的聲音,把同室人從夢中驚醒。從以上三件事情看來,的確可以證實服了麻醉劑,終歸要醒回來,而又非常難過的。有人道:不然,他們這些人,所服太少了,倘然吞服多量,決定一眠不醒,更何來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劑,已經難過,何況服了多量的呢?大凡服了多量麻醉劑的人,四肢必完全無力,在旁人只見他瞑目不動,以為並無痛苦。其實這人正在備受種種苦楚,如頭眩氣促、心臟悶痛等,不過因其四肢五官,疲乏得無從將其所受的痛苦,表示出來。所以旁人初時,亦不覺其苦,以為服了麻醉劑,便安然而死了。迨至後來,因受藥力傷害大甚,以致不能抵受,乃於竭力掙扎之中,只能發出微細而淒慘的呻吟,此種呻吟的聲,實不知含了多少身體上痛苦,及心靈上痛苦在內。也許其中,亦含有不少悔恨及求救之意。不過那時,已弱至不能明白表示了,故只好任其為呻吟罷了。此說並非無據,試閱報章所載,服毒及麻醉劑的人,發覺時大都呻吟不已。可見此種自殺的人,他死時亦非好好的死去。(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吞服鴉片,他道毒發時,痛苦異常,惟求速死。)且此種自殺的人,於經過若干痛苦,及發過若干呻吟之時,尚未為人察覺,以致痛極苦極而暈去,變成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但是服了多量麻醉劑,並無苦痛這一句話,也許有人會贊成他,說他所見不錯。唉!倘然人們相信了他,就上了大當,吃大苦頭的日子到了!我對於這一樁事,本來就想同大眾特別的討論討論,現在趁這個機會,可儘量的一說了。
要曉得,那些麻醉劑吃多了,就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彼時呼吸停止,心臟跳動完全不行,與死一般無二,可是經過若干時期,依然會醒。
《自殺是災難的開始》中雲:「《了凡》主編的母親曾說,她娘家在草屯富寮裏,鄰居女主人突然死了,隔天家人就將她埋葬;十年後挖開墓地撿骨(民間有十年『撿金』習俗),赫然發現骨頭反面趴在地上、長發散置;方知十年前誤認已死,致此憾事發生,家人悲戚不已。見聞者莫不駭然,引以為儆。最近有個檢察官去驗屍,當把屍體從冰庫裏抱出來時,竟發現人還活著。」
(三)、中毒而死
中毒的意義,就是一器官或多器官,受毒藥的作用,而起變化或損壞,實則麻醉劑也。具有此種性質,應與此類並為一談,因近年服麻醉劑而自殺的人較多,所以特別提出來詳加討論。
(1)、硝酸硫酸鹽酸等 這一類藥品,腐蝕的作用最烈。入口的時候,發激劇的燃燒,以致痛極而暈。口唇依乎藥品的種類,發現或黃、或黑、或白,又發嘔吐、眩暈、泄瀉及劇烈的胃腸炎。五臟壞爛,極痛難忍,兼之虛勞冷汗,脈博弱微,呼吸急促,顏色蒼白等,同時並起,患者以非常之苦悶而死。
(2)、砒石與磷砒 此二種同為刺激性的毒劑,徵候頗相近似。服後發劇烈的胃腸炎,痛至不可忍耐,兼之眩暈嘔吐,及泄瀉等,既而稍稍平復。數日後,胃腸炎再發,起第二次的血管變化,至竅中流血。末後,因脂肪質變性而死。
又大量的砒入血中,起急性中毒。症狀為劇甚的嘔吐,重篤的神經症狀。神經症狀,即昏睡、譫(ㄓㄢ)妄、搐搦、肢節麻痹、呼吸及心臟麻痹、速致死。砒中毒之後,體內灼熱如火燒一般。其痛如刀劍切斷肉體,輾搏反側,皮膚現出血斑。解剖了以後,見諸多臟器,有出血性。
磷中毒(如服洋火頭(經查《中文大辭典》,似指早期起火用的「火柴」—製造火柴棒所用的原料之一即磷。因是英國化學家倭克爾發明,故稱洋火或自來火。))與砒中毒的情形,大同小異,都死得可怕。
【增補】歙人蔣紫垣,流寓獻縣程家莊,以醫為業。有解毗毒方,用之十全,然必邀取重資,不滿所欲,則坐視其死。一曰,暴卒。見夢于居停主人曰:「吾以耽利之故,誤人九命矣。死者訴于其司,冥司判我九世服砒死,今將赴轉輪,賂鬼卒得來見君,以此方奉授,君能持以活一人,則我少受一世業報也。」言訖,涕泣而去,曰:「吾悔晚矣!」其方以「防風」 一兩 研末,水調服之而已,無他秘藥也。又聞諸沈文豐功曰:冷水調石青,解砒毒如神。沈文平生不妄語,其方當亦驗。(見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四)、其他死
(1)、槍殺與刀剌 最近與黃姓軍官談,他從軍將及十載,親歷三十余戰,身中槍彈,已不計其數。據雲:「正當戰時,槍彈著身,如拳擊然,不覺痛苦。繼而頭漸暈,目漸眩,一霎時就昏過去了。」我問他何以忽然昏去?他道:「痛極而昏。」又道:「在昏過去的時候,痛苦雖不全然覺知,可是醒回之後,其痛難當。有的手爬足踢的、滿地翻滾,身下泥土,也為成坑。您想他怎樣的難受呢?總之,不論受創輕重,昏過去了,終要醒回。不過創重的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虛憊已極,動不得了,人看了以為他安然死了,沒有甚麼痛苦;不知他真是極苦難忍,有口難言!」我聽了他的話,頗為感動。我又有一位姓馬的朋友,他也從軍多年。因我問了他槍傷之苦,他就告我道:「有一次交戰,一個軍官中了槍彈,正從腹部穿過,他即時昏去;醒回來了,滿地翻滾的,向我道痛極了,要我將他槍殺了,以為早了這種痛苦。我與他為至好,既不忍出此,然又沒法救他,他在地上,又翻滾了多時,方才死去。當翻滾的時候,見他非常用力,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從以上二人所講的話,有兩層意思可以看到:第一層,不致死的槍傷,固然要醒回,就是致死的槍傷,也要醒回來。死不是容易的,須得慢慢的死去。第二層,在那裹翻滾的,確是感到痛苦,即殭臥不動的,未始不感到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許更加利害。合起這兩層意思來,就是說:槍殺了,決不就此昏絕死去,不感到痛苦的。所以要用手槍自殺的人,此中風味,可想而知了!
至於刀傷的痛苦,黃軍官與姓馬的朋友,都謂較諸槍傷,尤其利害雲。
(2)、輾死 近來還有一種新奇的死法,就是將身臥在鐵道上面,等火車開來,一截數段,請大家想想,像這樣的死法,究竟痛苦不痛苦呢?實在是慘酷極了!
(3)、墮高岩死 從高岩墮下,最初的時間,往往因震動過烈,失其知覺。迨醒回之後,痛苦仍在。
據哈 伊姆 博士從山崖墮下的報告雲:(見《死的研究》)「我身如疾風似的,落於左側岩石之上,又顛墜于後方石上。自覺從十丈空中墜下,頭觸岩石,繼撞雪壁,都聽到沈悶而又絕大的響聲,頓時知覺全失,隔了若干時間,始感到非常的痛苦。」
(五)、概論
以上所述的種種自殺,雖性質不同,痛苦不同,大概可分為:(1)、自始至終,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溺死、自縊等,痛苦了了常知,服毒自殺的亦甚清醒。)(2)、昏絕複醒後,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服麻醉劑及墜高岩等)(3)、將死之時,意識轉清,過去和現在的景象,並映現分明的。當知這一層,不獨窒息而死的如此,就是其他一切的死,也都是如此。即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但回光反照是外表的,意識轉清是內現的,尚在回光反照之後,絕命之前的。故從第一第二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自殺後的痛苦遲早要感受到的,而且是了了分明。從第三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到了臨死,意識決定轉清,既已轉清,故所感痛苦亦愈甚。由是可斷,覺了痛苦,與臨死意識清,為自殺而死的共有性。就是將肢體截斷,也逃不了這共有性,決定也感到劇烈的痛苦。
要死.卻死不了的苦
命不該絕—尚未酬償宿業完畢,想死—竟連閻羅王也不收留。如果真能一死百了,省卻此世的愁苦,那早死倒也不錯;但偏偏如意算盤打錯了-「不幸」死不了,弄個肢體殘廢或某臟腑受損,那不僅雪上加霜,更恐怕要拖累更多的人,乃至浪費社會資源呢!若「更不幸」真的讓您死了,那其中之苦,絕非我們所能想像,就待下一章節分曉。先看看幾則「不幸」死不了的情節如何—
《完全不必自殺手冊》 王瑞德 先生所著, 王 先生是新聞記者,故該書完全是他親自接觸的「社會檔案」,今舉二例:
(一)、第一一六頁:「金××,一位令臺灣演藝界才子為之傾側自殺的美女,二十幾歲時曾因感情因素,連續吃了相當數量的安眠藥,雖救回了﹁命,但是餘害猶存,十幾年後肝功能遭到傷害,導致肝癌,還在腹部開了一刀。」
(二)、第一二五頁:「一位陳姓男子想不開,只因為太太連續生了二個女兒,深夜時分竟然在醫院護士的更衣室內,持刮胡刀朝自己的四肢和舌頭猛割企圖自盡;雖因被護士發現救回一命,未來卻得面對說話可能發音受損的命運。」
另《向自殺Say NO!》一書第34、35頁中方提出幾則真實的故事:
(一)、有一個女人從七樓的窗戶跳樓自殺,結果重傷,腰部以下全部癱瘓。她往後一生都待依賴長期的看護;在醫院的擔架上翻身,因為輪椅坐久了,使她長了許多褥瘡。
(二)、有一位年輕人,非得將裝上空包彈的0.45釐米口徑全自動手槍放在右臉頰上,最後子彈射穿他的臉龐,傷及部份的鼻子和顴骨,且毀了他的右眼。這一槍僅在十億分之一秒間就這樣發生了。後來他雖然倖存,但是卻終其一生都帶著—無可挽回的舊痛新傷的回憶。
天無絕人之路 千萬不可自殺
自殺是殺自性佛 罪報重永無出期惡性循環
自殺是後悔和無止盡痛苦的開始
一支草 一點露 活者就有希望
敬請珍惜你的生命
南摩藥師琉璃光如來
念藥師佛聖號 .
諸惡鬼遠離 可斷絕自殺念頭
消除憂鬱症等精神疾病,
恢復健康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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