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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0:11:37瀏覽317|回應0|推薦0 | |
夢見四十七年後發生的事
夢境出現往事絕對平常,但能夢見四十七年後發生的事,卻絕不簡單了。
有些解夢專家認為,夢是人在日間積壓,或者掛念的事的宣洩,但有時夢卻每每有著不同的意義,它不單是幻想與潛意識的交替,更可能是未見之事的預示。
夢見往事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但夢見將來卻未必個個可以碰上,而曼思島的克裡卻清楚地夢見了未來。
在一八三三年,有一晚克裡做了一個很長很怪的夢,他首先夢見自己長大之後當了船長,而在海上航行之時,發現他弟弟乘坐的另一艘船恰好遇難,他匆匆指揮他的船,向肇事的海面駛去,將他的弟弟救起。醒來後克裡將這個夢告訴家人,家人覺得沒有甚麼特別。
但奇怪在是一連五年,克裡每年都出現這個相同的夢,他母親將這件事慢慢看作不尋常,將它全部記載在日記裡。
克裡長大之後,果然在船上工作,但夢境的事卻一直沒有出現,甚至克裡漸漸也相信,那不過是一串巧合而已。
直至一八八○年十月,克裡果真當上了船長,並且首次指揮大洋輪由雪梨駛往仰光。在船上過了幾天,一直平安無事,這天他睡午覺,夢中又夢見他的兄弟,在另一艘快沉沒的船上;而在晚上相同的夢再次出現,這次他更清楚看見那艘快要沉沒的船身上,有著「家庭號’三個字。
克裡翌日醒來,心緒不寧,他下令改變暢順的航道,改駛向北方,離不遠處有一個險惡的海域,以前常有船隻在那邊遭難。在第三天,亦即一八八○年十月六日,他看見一艘快要沉沒的船,他馬上指揮船員救人,共救起二百六十九人,包括他的弟弟湯馬士。而這艘遇難的船赫然竟是‘家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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