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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08 19:07:19瀏覽19|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職軍家暴妻子,挨告不認罪,一審遭判拘役35天,事後賠償10萬達成和解,上訴獲判緩刑3年。(示意圖/PIXABAY)桃園賴姓職軍因財物問題,大聲辱罵、拉扯甚至把妻子推倒,涉犯家暴傷害挨告,案發後,女方跟賴男離婚,審理期間,他不認罪,一審遭判處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賴男事後改口認罪,以10萬元達成調解,獲前妻原諒,上訴二審,改判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賴男跟妻子因財物問題,大聲辱罵、拉扯甚至把女方推倒在地,事後還阻止她取回個人物品。 審理時,賴男自陳陸軍官校畢業、為職業軍人、家境普通,但犯後否認犯行,不具悔意,一審被依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出爐後,賴男改口認罪,並賠償10萬元達成和解,自認犯後態度良好,原審量刑過重,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另提起上訴,請求緩刑宣告。 二審法官審酌,賴男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還須扶養父母,案發後已經離婚,獲前妻原諒,同意緩刑宣告;法官認為經此科刑教訓,已知所警惕,審理後,改判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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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職軍家暴妻子,挨告不認罪,一審遭判拘役35天,事後賠償10萬達成和解,上訴獲判緩刑3年。(示意圖/PIXA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