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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08 08:08:36瀏覽638|回應0|推薦2 | |
乾造 元 偏印 辛丑 七殺 二 辛卯 四二 丁亥 亨 劫財 壬辰 正官 十二 庚寅 五二 丙戌 利 日主 癸酉 偏印 二二 己丑 六二 乙酉 貞 比肩 癸丑 七殺 三二 戊子 七二 甲申 清明後:五日生。 胎元:癸未。 胎息:戊辰。 立命:子宮。 季秋:木旺、火相、土死、金休、水囚。 流年 子:歲合、病符、息神。 丑 丑:伏屍、太歲、華蓋、劍鋒。 寅:太陽、紅鸞、天空、劫煞、孤辰、晦氣。 卯:喪門、災煞、披頭。 辰:太陰、貫索、天煞。 巳:三台、五鬼、官符、指背、天哭。 午:月德、小耗、咸池、六害、死符。 未:地解、欄干、大耗、歲破、地煞。 申:紫微、天喜、龍德、暴敗、亡神。 酉:將星、天解、八座、浮沉、血刃、白虎。 戌:天德、歲刑、板鞍、寡宿、卷舌。 亥:驛馬、吊客、天狗。 命格:癸酉日元生辰月,辰藏戊乙癸,戊土當令,取為正官格。 性情:為品行端正之正人君子。 用神:日主癸水生生辰月,辰乃水之庫,癸水自旺。年干辛金生水,月干與時干再透出壬癸水幫身,地支酉丑拱金局,辰酉合化金生水,水旺之極矣。癸水生榖雨前,火氣未熾,宜取丙火為用,方得水火既濟之功。八字全無火氣濟水,亦無戊土制水,行運宜南方火土旺地,方可舒展。南方有利,適火土業,宜床頭坐南方以調適之。 日主癸水,月時干透壬癸水為劫財比肩,逢財運則必劫,須防兄弟姊妹及知己朋友分奪,須謹慎擇友,是業勿合夥,勿投機事業。 大運:四十二歲以後十年,大運丁亥,丁火為偏財,而原柱時干先有癸水沖丁火,地支亥水為月干壬水之根,壬水為劫財,雖有財而難聚,宜事慎行。 五十二歲以後十年,大運丙戌,天干丙火為財,地支戌土為火之庫,丙火坐火庫,火旺可濟水,而成既濟之功,十年皆吉。 六十二歲以後十年,大運乙酉,天干乙木雖可洩旺水,而地支酉金生水,宜守成勿躁進。 歲運:五十歲,歲次庚寅,庚金生水,尚非吉運,宜慎行。 五十一歲,歲次辛卯,辛金生水,尚難順展。 五十二歲,歲次壬辰,壬水為劫財,大運為丙戌,歲運沖大運,只可重新籌畫,循序漸進。 三月癸水,要分清明,穀雨。清明後,火氣未熾,專用丙火,為陰陽合諧。榖雨後,雖用丙火,尚宜辛甲佐之。如辛卯、壬辰、癸未、丙辰。生上半月,用丙火顯達。生下半月,必無傷辛金癸水方妙。然丙亦不可少。用丙者,木妻火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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