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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01 09:17:28瀏覽368|回應0|推薦1 | |
四月甲木退氣,丙火司權,先癸後丁。 庚金太多,甲反受病。若得壬水,方配得中和。此人性好清高,假裝富貴。即蔭襲顯達,終日好作禍亂。善辯巧談。喜作詩文,此理最驗。 如一庚二丙,稍有富貴。金多火多,又為下格。 或癸丁與庚齊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即風水淺薄,亦有選拔之才。 癸水不出,雖有庚金丁火,不過富中取貴,異途官職而已。壬透可云一富。若全無滴水,又無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無用之人也。 五六月甲木,木性虛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後丁,庚金次之。 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氣,先丁後庚,無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運行北地為佳。 總之,五六月用丁火,雖運行北地,不致於死,卻不利運行火地,號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號曰傷官遇殺,不測災來。惟東方則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說也。 凡用神太多,不宜剋制,須洩之為妙。 五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兩透,為上上之格。六月庚丁兩透,亦上上之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大富大貴。或丁火太多,癸水亦多,反作平人。 若柱中多金,名曰:「殺重身輕」先富後貧。運不相扶,非貧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丙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洩金之氣,此又先貧後冨。 或滿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見官殺,謂之:傷官傷盡最為奇。反成清貴,定主才學過人,科甲有望,但歲運不宜見水,若柱中有壬水,運又逢水,必貧夭死。 但凡木火傷官者,聰明智巧,卻是人同心異,多見多疑,雖不生事害人,每抱嫉妒之想,女命一理同推。 或四柱多土,干上有乙木,切勿作棄命從財。 時月兩透己土,名二土爭合,男主奔流,女主婬賤。見二甲則不爭矣,亦屬平庸之輩。或四柱有辰,干見二己二甲,此人名利雙收,大富大貴。 若在六月見辰支,名為逢時化合格。以癸水為妻,丁火為子。若二己一甲爭合,取支中比劫為用,以甲為用者,壬癸為妻,甲乙為子。 其餘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或是己土,不見戊土,乃作假從。其人一生宿首,反畏妻子。若無印綬,一生貧苦,六月尤可,五月決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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