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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法官周占春。
2008/12/23 14:52:34瀏覽359|回應0|推薦5

皇甫正言

 

前言:

由周占春已發表之二次放扁判決書為基礎,周占春已完全失去審理此案的公正性,知趣的就自動迴避。假如周占春硬是要審此案,因為包庇阿扁之心意早被人民識破,他的任何裁決一定全無司法公信力可言,因此,司法院很有可能下令他迴避,改由別人主審。到時,失臉子的就是他。

 

據知,北院還在研究扁案是否前後案件合併審理,果然如此,則依往例是後案併於前案,由原審法官繼續審理,則全案統一由蔡姓法官主審。依今日傳媒報導,蔡守訓法官已經表態願意併案,亦願意交由周占春審理,但是假如要他來主審,則服從院方指示。反而周占春表態,最多只願交出國務機要費一案由蔡守訓併案審理,其他三案一定要自己審,而且更聲明不會受蔡法官之任何判決影響其他三案判案。換言之,照周占春法官之心意,案是一定要由他審的,併案審亦要由他來審,否則只願交出國務機要費一案由他人主審。周占春不知是否頭蝨太多,搞到如此語無倫次,北院當然有權再將案判給別人來審,一定要由你來審之法理基礎不知在那裡呢?如此這般只代表周占春極想主審此案,從他二次無厘頭的無保釋放阿扁,大家很有理由相信,陳水扁在他手中,一定無罪釋放。

從兩次釋放阿扁之判決書內容著手探討周占春審案態度,應該說準確度會極高。本人不必說前後兩次判詞本身之邏輯性極低,幾乎不似出自一個受過嚴謹法律訓練之法官的手筆,還真似一個剛剛國中畢業生之邏輯思維呢!周占春法官全部否定特偵組提出之證據,反而好像以陳水扁的辯護律師身份為陳水扁作最好之辯護,對於極不利於阿扁但毫無著力點辯解之各點,周占春就來個裝糊塗,提也不提,更不用說回答了,尤其對高院對他首次放扁判詞指出之錯誤,更毫無改善及答辯解釋。如此之審案態度,法官一面倒向重罪犯,假如不知情的外國人,基本上必然以為周占春法官早被罪犯用重金收買,而台灣之司法如此黑幕重重,如何還有臉支持台灣獨立建國呀!假如周占春法官有看本文,不知作何感想?

爆料邱天王指出周占春在2000年及2004年大選時力挺陳水扁,尤其是主動替阿扁在法院拉票派傳單,因為周法官是司改會主力份子。眾所共知的就是台灣之司改會,檢改會等等,打著改革司法旗號之組織,嚴格來言是民進黨的外圍組織,此等同台灣社,澄社等等,打著漂亮旗幟之所謂知識份子社團,同民進黨之關係,自不必本文多加評述了。但是身為法官,如此明目張膽的在工作場所為政黨選舉服務,替人助選拉票派傳單,據說,陳水扁2000年當選後,不到一年就升了周法官接任高職,變成司法院之人事處長,掌管一切法官人事。據知,就在周占春當人事處長任期內,大量將綠色法官派任各地主要職位,完成陳水扁交付任務後,周法官就升職為高院法官有年,看看周占春是那年由高院降調回北院,就知周占春真是陳水扁為自己會弊案纏身,早作準備,在北院佈下之一隻棋子也。怪不得阿扁家各人都成竹在胸,面對如此多個弊案,人人都老臣在在,全部無有怕。原來各級法院,明的暗的都佈滿自己人,處處有人護航也,怕甚麼?

傳說因邱毅爆料周占春曾兩次替阿扁拉票,亦公開說假如馬英九特別費案落在他手中,不用看起訴書就一定判馬英九十年重罪。因此司法院已開始進行調查,假如確定則會要求周占春迴避此案云云。今日周占春已經承認在私人場所說過判馬英九十年之話,不過強調是在閒聊時說的。嘻嘻,還算是個法官嗎?法律上任何言論,只要有多過一個人聽見,不論是在甚麼場所,甚麼形式,法律責任都是一個樣。雖然如此說不構成罪,但是以法官之公正性身份,極不適當。周占春對替阿扁兩次派傳單拉票,而且要求人家每人拉十票之傳言,沒有否認,當然亦不會承認啦!對於如此荒唐之事,身為執法法官,在工作場所替政治人物拉票宣傳,事後又可升職,司法院如果調查屬實時,假如不加懲處,則監察院連司法院有關人員亦要查個瀆職罪也。

一葉知秋,馬英九總統應該有所行動,從頭徹底改革包括司法在內之各級系統,徹底將前朝佈下之明椿暗椿掃清掃淨。改革司法事在必行,改革司法之前,首要掃清那些打著改革旗號,敗壞司法體系之所謂改革派司法人員,周占春就是個例子。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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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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