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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的腳印: 林布蘭與萊登
2006/05/01 02:51:06瀏覽4973|回應7|推薦17

Rembrandt and Leiden

2006年令全世界為之瘋狂的盛事, 就屬莫札特誕生250週年以及世界杯足球賽! 不過荷蘭國寶林布蘭就在400年前誕生在阿姆斯特丹南部的古城萊登.

古城萊登(Leiden,又譯萊頓)在荷蘭黃金時代(16-17世紀)是僅次於阿姆斯特丹的第二大城, 因紡織工業而經濟繁榮. 16世紀末荷蘭開國主William of Orange(沉漠威廉)破堤大敗西班牙大軍, 威廉為感謝萊登城民在西軍圍城期間同仇敵愾反抗西班牙, 便賜贈荷蘭第一所大學(萊登大學), 造就人文薈萃的萊登, 並孕育人才無數,包括林布蘭.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源自亞洲(有一說是中國大陸)的鬱金香, 經土耳其傳入荷蘭, 就是在萊登培育成功的. 著名的鬱金香公園Keukenhof, 就在萊登郊區Lisse. 所以, 沒有萊登, 恐怕荷蘭無法跟鬱金香聯想在一起!

萊登市政廳

林布蘭(Rembrandt van Rijn, 1606~1669), 磨坊商人之子, 因世居萊茵河支流旁, 便以萊茵河為姓 (Rijn=Rhine=萊茵河). 1606~1631期間, 林布蘭定居在萊登, 曾到萊登大學註冊, 但休學去拜師學畫. 隨著個人畫室的開張並招收學徒, 1631年抱著雄心壯志遷往阿姆斯特丹發展, 直到1669往生都住在阿姆斯特丹. 林布蘭完成舉世聞名的畫作 The Nightwatch (夜巡, 夜警, etc...) 當時, 正是繪畫生涯的顛峰, 不幸妻子也在同年病逝. 曾經生活富裕, 林布蘭最後破產而窮困潦倒, 身後葬於阿姆斯特丹Westerkerk教堂的貧民墓園.

對古城舊市區(老城)的刻板印象是小, 結果在萊登老城裏走了一整天, 不愧三百多年前是全荷蘭第二大城! 跟阿姆斯特丹比起來, 萊登像是氣質高雅的貴婦, 阿姆斯特丹則是濃妝艷抹的晚娘.

風車博物館(De Valk)是逛老城的好起點, 停車方便且離火車站近. 為了探訪林布蘭一些生平事跡, 沿著運河畔的Oude Singel往下走. 大型帆船整齊劃一停泊在Kort Galgewater碼頭, 帆布伴著河風, 呼呼的響聲迴盪在運河兩岸, 最後在空中與海鳥交錯.

Kort Galgewater 碼頭

林布蘭的出生地就在前面不遠處. 只要找到白吊橋(林布蘭橋)及一旁的De Put風車, 就能輕易找到林布蘭的出生地. 橋頭小廣場Weddesteegplein令人不得不停下腳步欣賞四週的悠閒與恬靜. De Put風車右後方是萊登十座城門僅存兩座中的Gallows Gate. 秀氣高雅的古城門與門前的大礮成強烈對比. 城門前的白吊橋是欣賞De Put風車河中倒影的好地方.

古城門Gallows Gate

De Put 風車

正對著林布蘭橋另一頭的Weddesteeg街上, 就是林布蘭出生地. 林布蘭家因擴建印刷廠, 在20世紀初已被拆毁, 原址目前則是公寓住宅. 公寓外牆上嵌了塊石板指出1606年7月15日林布蘭生於此. 有趣的是, 街頭的吊橋叫林布蘭橋, 這條街卻不叫林布蘭街, 反而是下一條街才叫林布蘭街(Rembrandtstraat)!

該公寓曾是林布蘭出生地原址

公寓外牆上的石板: 1606年7月15日林布蘭生於此

林布蘭十歲時在拉丁學校(Latin School)就讀, 也在這裏啟蒙繪畫天賦. 拉丁學校的所在相當值得玩味: 夾在Pieterskerk(彼得教堂)以及監獄兼刑場之間. 一邊是天堂, 一邊是地獄; 一邊是上帝的審判, 一邊是人間的論斷.

林布蘭就讀的拉丁學校(Latin School)

外牆的玻璃櫥窗裏有小林布蘭在17世紀教室上課的模樣

* * * * *

林布蘭誕生400週年相關網站:

Rembrandt 400: http://www.holland.idv.tw/Rembrandt/main.asp

Rembrandt 400 Leiden: http://www.rembrandt400-leiden.nl/en/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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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eido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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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ge of Rembrandt in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2007/09/27 15:16

美國大都會博物館展出 "The Age of Rembrandt" 將大都會最具有代表性十七世紀荷蘭畫派經典品展覽出來,除了 Rembrandt 作品之外,還有一些這個時代的作品,例如 Vermeer (戴珍珠女孩)的畫家、 Frans Hals 、 Salomon van Ruysdaels 等等。引起我注意的一點是,展示方式不是以藝術史的年代來展示,畫家不是重點,重點是以購買者、以及油畫入館收藏的年代來展示重點。也就是說博物館想要表達的一個核心重點:透過美國人的眼光(購買眼光)去品味荷蘭藝術,如何選件呢?如何代表當時的風潮呢?以第一展廳為例“ 1871 年的購買”: 19 世紀末美國的鍍金年代,美國成為國際強權的時代背景之下。藉由十七世紀荷蘭的黃金年代的油畫作品,美國人如何去裝飾他們的博物館,如何提升藝術品味。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議題。但就觀者的角度而言,是否會隨著策展人的眼光去觀看作品,去瞭解購買這些作品代表當時的社會狀況呢?還是觀者只要細細欣賞這些大師的作品就滿足了呢?

相關文章: NEW YORK TIME http://www.nytimes.com/slideshow/2007/09/16/arts/20070918_REMBRANDT_SLIDESHOW_index.html

大都會博物館http://www.metmuseum.org/special/se_event.asp?OccurrenceId=%7BEC10158E-6C96-4277-831A-9D4CC85FD00B%7D


ANY愛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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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布蘭
2006/05/17 11:44

幾年前在高雄美術館曾經展出林布蘭畫展

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ANY 你可以延伸為 Anything, Anywhere, Anyone, Anybody, Anyway......

signor_ch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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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我的頭像
2006/05/04 23:35
討厭,被你花現了  囧rz...

Botticelli自畫的部份有沒有美化之嫌,無從得知。但此人有一種自覺,特意將臉轉過來面對觀眾,顯示藝術家想要留名的心態。

我的blog【拾夢記--回不去的Brideshead】,或是我與tinal關於Brideshead
Revisited的對話


Zeelandi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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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idea
2006/05/04 14:05

Botticelli的點子真好: 把自己也擺進畫裏頭!



signor_ch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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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別人可畫只好畫自己
2006/05/03 20:26
畫家畫自己也是很無奈,畫家的自畫像根本就賣不了多少錢。誰要買一個又老又醜的男人畫像呢?要看可憐老翁街上就有很多了,還擺一幅掛在家裡面看了心理難受?

畫家就跟乞丐一樣,要爭取「恩客」的訂單,畫好了不稱客戶意,還會被殺價,甚至拒付。有誰聽過病沒醫好就不必付費給醫生了?買方市場佔了優勢,畫得又美又體面,諂媚好了恩客,才會有源源不盡的訂單。

林布蘭的自畫像,不必去討好任何人。畫家畫自己也是很無奈,因為他不必為訂單而畫了。

我的blog【拾夢記--回不去的Brideshead】,或是我與tinal關於Brideshead
Revisited的對話


Zeelandi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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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
2006/05/02 23:46
有人開玩笑說, 史上最自戀的畫家非林布蘭莫屬--產出約85幅自畫像. 換個角度看, 那些自畫像倒不失為林布蘭展現過人技法的範本...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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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national gallery 看到60多那幅自畫像
2006/05/02 16:13

在英國national gallery 就是看到你又上角60多歲那幅自畫像

非常感動, 筆刷自在, 眉間的皺痕倒像是一種解放.....

放出全身是想強調他對主景與背景間的處理日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