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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庸懦無能,怎堪擔重任?
2007/12/17 09:10:36瀏覽357|回應0|推薦1

馬英九庸懦無能,怎堪擔重任?

        【東森新聞報 張福淙】


駙馬爺趙建銘(新聞)扯出弊案,除了暴露陳水扁總統「治國無能持家無方」,也逼使最大在野黨主席馬英九窘態畢露,讓國人恍然大悟,原來面對蜩螗的國事,馬英九根本沒有什麼作為及能力,更甭說善盡野黨監督制衡政府的責任。

一個「制衡無能 監督無方」的人,將來當總統,還不是另一個治國無能的阿扁。

如果國民黨能像以前民進黨在野的時候,那樣扮演對政府監督制衡的角色,很多違法濫權是可以防範於未然的,即使事後發現弊案亦可窮追猛打、不遺餘力;但國民黨下台後,一直搞不清角色定位,馬英九接任主席以來,更是毫無作為,整個黨對執政者的批判能力竟還不如邱毅一人!邱毅冒被告被殺之風險爆料了多時,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居然袖手旁觀,等民怨沸騰了,老宋要罷免總統,馬英九又是第一個反對,其後見民意難檔,大火向他延燒,才搖搖擺擺上台陪老宋嗆扁,如此庸懦,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搖頭嘆息!馬英九似乎以為坐等扁政府腐爛,大位即可不勞而獲,殊不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民眾很清楚扁政府的過失差錯,制衡無能監督無方的馬英九沒有責任嗎?因此選民怎會笨到丟了烏龜又捧起王八?馬英九反對罷免總統的理由有二,其一是罪尚不及阿扁本身,要等案情往上發展到扁嫂再提。

其二是罷免案無法通過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門檻,而子彈祇有一發,罷免不了就不能再提了。

事實上,上揭理由都似是而非,因為要不要罷免,應考量的是阿扁還適不適任總統職務?而不是他夫婦兩有無刑責?況且扁夫婦若有刑責,不自行請辭行嗎?哪需要罷免?至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指的是罷免案出了立法院卻被人民投票否決而言,若得不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而不能提出,並非被否決,自可一再努力到提出為止,不能提出並不算被否決,根本沒有一顆子彈打不中就沒了的問題,馬英九及其幕僚的法律知識未免太差勁了,難不成馬英九是在睜眼說瞎話?以掩飾其不敢罷免總統的懦弱。

正當要求阿扁下台的呼聲如火如荼,馬英九進退失據之際,嚇然在台北市府大樓發現一具死亡已超過半年的女屍,死者陳金珠是不滿馬英九強制驅散 2004年大選後在凱達格蘭大道抗爭的群眾,而改在景福門搖國旗抗爭的狂熱份子之一,誰知道搖國旗竟又被馬英九所屬的警察逮捕處罰,可能因而忿恨難消,跑到市府跳樓,以死諫表達對馬英九的不滿,馬英九難道毫無「我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的愧疚與不安嗎?女屍的適巧出現,勢必勾起泛藍群眾對馬英九的複雜情緒,使馬步更加惟艱。

2008
的上下沉浮變數仍多,馬英九正步步踏入嚴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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