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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幕影“中共叛亂分裂中國”---- 政權不等同於國家
2012/03/03 17:32:05瀏覽656|回應0|推薦10

國家需要具備四要素:領土、人民、政府、主權。從1949年到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出聯合國之前只有一個國家中國,但存在兩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這兩個政府不能稱為兩國家,因為在聯合國中只有一個席位。在聯合國中的席位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外交主權。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有邦交國,那時的邦交國主要是共產主義陣營的國家,要比現在台灣的邦交國多得多。但不好說它就是另一個中國。同樣1971年后中國共產黨的政府取得了在聯合國中的代表權,但也沒有出現兩個國家。外交主權的硬指標就是聯合國席位,至於說“邦交國”那是可以通過金錢收買到的,如果沒有取得聯合國會員身份仍然不可以稱為國家。

巴勒斯坦在取得聯合國會員身份之前都不能稱為國家,之前也有領土、人民、政府和邦交國。巴勒斯坦在取得聯合國承認之前一直念茲在茲要“獨立建國”,如果之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也不需要費那麼多周折“獨立建國”。

 現在的兩岸關係依我的理解屬於“一國兩府”。這兩個政府分別管轄著不同的土地、人民,都有邦交國,但政體不同,一個是民主政體,經過人民授權的合法政府,另一個是獨裁政體,沒有經過人民授權。

至於說共產黨當年分裂中國,這種指責不存在。靠槍杆子奪取政權,沒有獲得人民的授權這種獨裁政府人民有權力靠暴力或者其他途徑推翻它。即使1949年共產黨取得在中國大陸的政權后並沒有出現兩個中國,在聯合國中的代表仍然是中華民國政府。共產黨奪取政權后到現在仍然沒有獲得人民的授權,因此現在的共產黨的政府仍然屬於非法政府,不具有執政的正當性,同樣人民如果用暴力或者其他途徑推翻它也是天經地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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