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政媒放個屁、累死司法人員寫回應
2012/08/28 23:07:09瀏覽1586|回應12|推薦75

郝龍斌藐視法律規章,以政客的身份凌駕法律之上,妄想以政治干預司法,墮落司法打開政客免刑的法門,一個得大頭症的蠢政客不學無術,帶動的是廣大的社會大眾對司法的無知而跟進認同「保外就醫」,為了吹散愚蠢政客所放的屁,司法人員得花費長篇大論解釋,才能澄清郝龍斌「讓藍綠和諧、撫平社會傷口」的謬論。以下是法務部詳細的說明,媒體用懶人包簡單帶過,無法讓百姓有正確的認識,特地全文照登,希望UDN放得進來:

法務部新聞稿 101.08.27.

政治理由不是受刑人保外醫治條件,各醫院各科名醫會診並非妥當,法務部依法行政,並無反覆不定也非無能

壹、以政治理由為保外醫治違反法律規定

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之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各矯正機關視受刑人病情需要,得斟酌情形戒護外醫移送病監治療,或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保外醫治,以為妥適醫療照護。換言之,受刑人生病時,依照病情程度,由輕到重,有四種處理方式:
一、在監就醫:為照顧受刑人健康,各矯正機關與鄰近醫療機構均有簽訂醫療合作契約,由醫院或診所排定各專科醫師來監看診,監內門診看診方式分為下列方式:1、專科門診:由受刑人書寫看診報告,經監獄衛生科安排於專科門診時間依序診療。2、急診:受刑人有緊急病症,由衛生科即時安排受刑人診療。例如陳水扁先生入監後曾由監內排定之醫師或衛生署桃園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特別指派專科醫師入監為其診療54次,即為受刑人在監就醫之例。
二、戒護外醫:指受刑人在管理人員戒護下,送到監獄外面的醫療院所看病,其情形有二種:1、外醫門診:受刑人於監內看診後,如病情在監仍可治療僅係醫療設施不足,經專任醫師或特約醫師診療後開出「醫囑轉診單」,再由受刑人書寫報告申請戒護外醫。2、外醫急診:受刑人於監內看診,經醫師診療後認為病情嚴重,建議立即戒護外醫。戒護外醫實務上,每1名受刑人需要2名以上管理員戒護,如須住院,則戒護人員必須24小時在醫院陪同及戒護。如陳員入監,曾先後經由醫師建議,4次外醫診療住院診療最長達七日之久。
三、移送病監治療:指受刑人罹患精神病或重症疾病,經醫師診療後,在執行之監獄無法為妥善醫療,而認有移送特定監獄之病監收治必要,經病監醫師評估符合收治條件後為之;經治療後病況改善穩定,則解回原監繼續執行。目前男性精神病患及一般重症病患收容於臺中監獄附設之培德醫院(床位僅有68床),女性精神病患及肺結核病患(38床),轉收容於臺北監獄桃園分監醫治。目前臺中監獄內附設培德醫院收治精神病療養區、肺結核隔離區、血液透析中心及重症住院區等。陳水扁先生經衛生署桃園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醫療團隊醫師門診、住院、入監診療後,開立藥物治療,依醫囑僅需門診繼續追蹤即可。臺北監獄審酌其病況,認為並不符合移送專業病監收治精神病患或重症疾病之條件
四、保外醫治(俗稱「保外就醫」):受刑人現罹疾病、經在監就醫、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均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或受刑人罹患疾病,因病況嚴重、情況急迫有緊急保外醫治必要者,始得辦理保外醫治。目前由各矯正機關衡酌受刑人病況、所需醫療需求及醫師建議等事項,陳報法務部矯正署審核,視受刑人病情發展及醫療需求,並衡量醫療設施及當地醫療資源後,而為准駁之決定。

在這四種方式中,前三種都是讓受刑人仍在監獄內處於監禁狀態,但第四種(保外醫治)即已非監禁狀態,因為受刑人可以長期在監獄外治療,等於已恢復原先被剝奪的人身自由。這就是為何「保外醫治」的英文原名是「medical parole」(醫療假釋)的緣故。因此「保外醫治」絕不能浮濫,一定要以前三種方式在監獄內「都無法為適當之治療」者,才能考慮「保外醫治」,否則無異變成「變相假釋」─假治療之名而真釋放。

綜上所述,受刑人陳水扁先生目前健康狀況僅需以在監治療或戒護外醫方式處理即可,亦未達移送病監之程度,豈可因外界不當力量而影響衛生醫療的專業判斷,用政治理由進行「保外醫治」,顯然違反監獄行刑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與精神

貳、由各醫院各科名醫會診陳水扁先生不會更具有公信力

外界有人建議應由各大醫院各科名醫會診陳員健康狀況,以決定是否「保外醫治」,事實上
一、陳水扁先生於101年3月7日至13日(住院7日)、4月23日(當日回監)戒護至衛生署桃園醫院外醫時,即由徐副院長率同各科醫師組成醫療團隊為陳員診療及檢查,並由陳員指定之友人衛生署台北醫院副院長肝膽科醫師郭長豐,家屬陳致中、陳幸妤等多人,陪同檢查與聽取醫療團隊診療說明。其中3月8日住院檢查心導管,確認左側心血管為天生狹窄,尚無需以氣球擴張或置放支架之必要,僅以藥物服用治療即可。另依4月23日衛生署桃園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陳員罹有精囊腫塊、冠狀動脈心臟病、高血脂症,醫囑建議安排切片檢查與使用抗生素治療
二、陳水扁先生於今年5月23日在屬於醫學中心級的林口長庚醫院戒護外醫門診,該醫院派出14位教授、副教授級的醫生所組成的醫療團隊,為陳員詳細檢查完畢後,由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葉副院長、張副院長會同心臟科、骨科、腎臟科、泌尿科、影像科、胃腸科等14位醫師,向陳員陳致中(子)、柯文哲(醫師友人)及郭正典(醫師友人)說明病情。依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陳員罹有攝護腺肥大、右側儲精囊血腫、高血脂、動脈硬化、胃食道逆流、膝關節輕微退化性關節炎,合併右側骨髕肌腱炎,醫囑須定期服用藥物
三、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及衛生署桃園醫院均屬衛生署醫院評鑑績效卓著之醫院。其中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係經衛生署評鑑為「新制醫院評鑑特優」及「新制教學醫院評鑑優等」之醫學中心;衛生署桃園醫院係評鑑為「新制醫院評鑑優等(區域醫院)」及「新制教學醫院評鑑優等」,二家醫院之醫療技術均為一流、醫療專業均受肯定,各該醫院均由副院長親自率同各專科醫師組成醫療團隊,為陳水扁先生診療,極具專業及公信力。外界不應憑個人主觀好惡或臆測,擅自批判衛生署桃園醫院及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之醫療水準,而一昧地認須轉送其他醫院。再者,以所謂不同醫院之不同科別醫生,混雜式為病人診斷,將使外界質疑係因政治力介入而找特定醫師「量身裁衣」,其公信力更容易遭致懷疑,對陳水扁先生之健康照護亦無幫助。因此,目前仍以單一醫院內進行團隊聯合診治,對陳水扁先生之健康照護最為有效。今年三次戒護外醫,均已尊重陳員及家屬意見,同意其所推薦之醫師在場聽取意見。

叁、法務部堅持依法行政,保外醫治與戒護外醫不同,且是法律與醫療專業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政府並非無能

法務部矯正署對保外醫治審核,向來秉持以受刑人身心健康為先,衡酌個案之病情、病症、所需醫療需求等,依法令規定,判斷其在監內或矯正機關附設醫院均不能為適當醫治,或經戒護外醫亦無法為適當醫治,再審酌醫師診斷證明、醫囑及相關客觀醫學報告佐證,審慎綜合考量後,再為准駁之決定。換言之,保外醫治與戒護外醫不同,如符合保外醫治條件,縱然有政治力介入,也不能不給予保外醫治;反之,如果符合保外醫治條件的,縱使政治力介入,仍然不可以給予保外醫治,這必須依循法律與醫療專業來決定。目前陳水扁先生健康狀況尚未達保外醫治程度,嗣後將視其需要予以在監就醫或戒護外醫診療,此乃政府依法行政下應堅持之作為。

外界或有指稱監獄行刑法第58條之不能為適當醫治,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可以放寬解釋。惟主管機關對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應依據具體個案事實,進行高度專業評價及相關個案間衡平對待與處理之要求,並遵守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因此,法務部呼籲就陳水扁先生是否予以保外醫治問題,應遵守法律規定並尊重醫療專業及相關診斷證據為之,外界不應讓此一議題無限上綱,上級長官「不能也不會」指示將此法律與醫療專業問題,透過政治操作方式為之,故不可以擅自指稱政府無能。法務部秉持保障人權理念,當然會顧及人權及人道,惟不能帶頭違法


法務部新聞稿 101.08.28.

受刑人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享有人身自由,法務部當堅持依法行政,不容政治力介入,法務部提出說明

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其戒護外醫(住院)或移送病監治療期間,視為在監執行可算入刑期;但受刑人保外醫治期間不管其在醫院治療或在家休養都不算入刑期。此因受刑人不管是戒護外醫或移送病監均仍在監獄人員之戒護管理內,處於監禁狀態,無人身自由;而受刑人保外醫治期間非屬監禁狀態,可以自由自在地到醫院、住家或其他處所醫療及活動,即已恢復自由之身,故不算入刑期。因此,保外醫治之受刑人於病情改善,應返監執行;若病況尚未改善或無法改善,則會變成長期在監獄外面之不必執行狀況,這就是所謂「保外醫治」係「醫療假釋」(medical parole)之真意,所以,保外醫治不能浮濫,否則即變成「變相假釋」
「保外醫治」與「戒護外醫」二者係不同處理方式,而陳水扁先生之病況並未達於「保外醫治」之條件,法務部已說明甚詳。民眾可參閱法務部於昨(27)日發佈之新聞(法務部全球資訊網)。這並不是臺北監獄不重視陳員之醫療人權,而是依醫療專業檢查診療結果,認為就其健康狀況,仍能以「在監醫療」及「戒護外醫」(如曾到衛生署桃園醫院住院達七日之久)方式處理。法務部矯正署基於維護國家刑罰執行之正義與公平,對於保外醫治之審核堅持依法行政,不容政治力介入,且保外醫治是法律與醫療專業問題,非政治問題,不應想要以政治理由來處理。


法務部新聞稿 101.08.28.

有關媒體報導「法務部網站設陳水扁專區侵害個人隱私權」等文,法務部提出說明

邇來有關陳水扁先生在監處遇及健康照護狀況,成為各界關心議題,臺北監獄考量其為卸任國家元首,為了保護他的人身安全、照顧他的生活處遇及降低社會對立,已經在法令範圍內及現有設施條件下,儘量給予陳水扁先生較佳的生活及健康照護。然而外界仍有不實、錯誤的報導或轉述,造成部分民眾對政府之懷疑,甚或形成政治議題。故法務部在全球資訊網設置「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內容係有關陳員處遇情形及相關回應與說明,澄清其於臺北監獄並無遭受不當處遇,避免外界以訛傳訛,以期減少政治爭議,消弭朝野對立,增益社會和諧。並非以陳水扁先生個人隱私為主題。
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乃是政府施政重要之核心價值。法務部設置上開專區,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衡酌個人隱私與知的權利之基本權利後,適度地將部分有關處遇及其健康狀況對外界說明,以增進人民對陳水扁先生在監處遇情形之瞭解與信賴,進而消弭懷疑與爭議,並無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情形。

推薦陳水扁的第一篇處遇報告

 


法務部加油!給司法人員拍拍手,政客只是人不是神,還是老百姓選的僕人,老百姓的公義大於選出來服務的僕人,不要被狐假虎威的政客給壓制,法律大於政治,民主的意義就是仰賴律法約束貪贓枉法的政客,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辛苦您們了。請繼續堅持司法獨立、樹立威信,那些干預司法的政客,老百姓負責把這些不適任的僕人給剷除掉。(不過請原諒社會上的愚蠢百姓也不少,被政客騙得團團轉不自覺,所以很難剷乾淨,請司法人員多擔待些、撐穩點。)

極力推薦陳水扁收容處遇討論專區臉書請有臉書的格友幫忙去按讚加入會員,幫忙支持鼓勵司法人員,挺扁及綠營的人一堆在那丟垃圾

( 時事評論政治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6780221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無休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民眾(愚癡) 媒體(沈淪) 在野黨(惡質)
2012/09/08 23:56
看你義氣十足 正氣淩人 口氣剛直 沒有理盲 不看實在過不去
***掌聲,來不及響起…***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9 19:48 回覆:

謝謝無休大哥的仗義直言。

看到社會上的理盲爛情,甚麼事都要唱反調,還自以為是在監督,結果一個貪污犯就是要把他放出來才是「監督政府」,真是太可笑了。

有愚蠢的媒體名嘴、有心術不正的反對黨,台灣就會有一群沒有智商的支持者跟著大吼大叫,是非、道德、法治全都喪失,只剩下強詞奪理跟硬坳強辯而已。


監督
民衆 媒體 在野黨
2012/09/04 13:13

民衆 媒體 在野黨就是要監督政府的

要怕勞累的話 下台回家吃自己就好暸

如果不監督政府 是民衆媒體在野黨的失職!

看你傲氣十足 盛氣淩人 口氣霸道 沒有禮貌 實在看不下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4 14:01 回覆:

沒人強迫你來看阿,我有壓著你非要來看我的文章不可嗎?

甚麼叫監督?不是在那為反對而反對,為挺貪污犯而罵政府,難道政府為老百姓奠定司法公義也不行,就要假藉監督之名去要求縱放貪污犯出來才行?

沒有是非道德法治為中心思想的監督叫放屁,幫為非作歹的歹徒免除應有的刑責叫無恥,講著無恥放屁的語言不叫監督,叫作虐、助紂為虐。

對於這些作虐的小人,既然都不懂得禮義廉恥了,我還需要對他們有禮貌嗎?對小人我都是疾言厲色、不假辭色、厲聲威嚇、毫不寬待的,人要知恥才能得到尊重,如果民眾、媒體、在野黨自己都不知羞恥,用謠言抹黑政府、用言語羞辱別人,也別奢望人家要對你們禮貌了。

怕被罵,回家吃自己少來別人文章自取其辱就好瞭。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I did check out your FB
2012/09/04 02:54

Did check out your FB page and thumbed up it but am not sure if I did right. 

Take care of your eyes, body, and soul.  No one will take care of you if whatever happens to you.

R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4 11:44 回覆:

謝謝Rose姐的關心,我會注意,您也一樣,多保重身體。

法務部矯正署成立的「陳水扁收容處遇臉書討論專區」的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lucia.liu.50#!/mjacnews,扁迷還是在那洗版一堆不相干的新聞,所以我還是繼續在那跟他們打筆仗。


paula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按道理,很多人做什麼事都有值得寬容看待之處
2012/09/01 12:08

但社會就是這樣,他們週遭的每一個人都不一定能寬容的看待事情.現在有很多談話節目讓藝人自爆他們家庭或生活圈裡發生的事,有很多言行影響了觀眾的價值觀,製作單位跟他們都應該有責任感的顧及到這一點.

期待這些藝人們都能夠把時間多花再[充實自己]謹言慎行,就不會鬧出這麼多事情了!你的FB連結可以直接po上來嗎?我們就不用找了.老花是自然現象,視個人的[用法]而有人會提早發生.不要常靠眼藥,到底裡面多少含有類固醇.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1 18:26 回覆:

台灣現在還不斷開立新的談話性節目,但都是拿藝人八卦、享樂追富為主題,台灣人自己愛看炫富的節目,讓這些節目收視很高,惡性循環誤導社會價值觀,發生事情後再來用仗義直言的口吻罵那些藝人,看當初搞民粹霸凌,在臉書大罵Makiyo等人的人,一堆年輕人的臉書點進去都是爆乳辣妹的照片,連那個朱學恆,自己也愛貼一些辣妹美女圖。自己愛捧爆乳女星再來假正義罵那些女星,真是無恥。

我的FB連結都已經設定好了阿,您只要直接去點那些藍色標註的字,就直接開視窗跳到臉書的專頁去了。

挺扁的很沒水準,罵一堆髒話羞辱元首,還拿一堆新聞在洗板,我要出門去跟夥伴聚會,等晚上回來再過去回應。


真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想在https://www.facebook.com/mjacnews幫你的發言按讚,請問是何筆名?
2012/09/01 08:25

想在https://www.facebook.com/mjacnews幫你的發言按讚,請問是何筆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1 09:57 回覆:

FB當初是設定要跟親朋好友聯繫之用,根本沒打算拿來做公開的政治社會方面使用,所以非常聽話,直接用本名-劉蒨英去申請,現在也只好繼續用劉蒨英去跟扁迷打筆仗了。

麻煩您了,只要針對我說扁案的按讚就行了,千萬不要回應,更不能罵髒話人身攻擊唷,因為我已經提告兩次告了四個扁迷,這是學綠營擅用的手段,也先把綠營的民粹支持者先遏阻掉。對方有政治人物在裡面,要提防有人會幫忙提告反扁的公然侮辱。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9-01 10:44 回覆:

筆戰的重要戰場在那個專區「注意事項」裡面喔。

今天要先忙中元普渡拜拜,沒時間過去打仗。哇哩咧


paula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的冷漠是:我相信你說的一定有道理
2012/08/31 13:43

卻對她這樁案子的真相沒興趣也沒能力去探討,所以就不多說了.基本上我總覺得她若能潔身自愛不酗酒不貪玩,今天和以致此??藝人其實也要存著對社會有所貢獻的心,因為他們動則觀瞻,責任重大.

對你本著[公義]與[仁義]之心來為她辯駁我是相當肯定的,但你現在不是眼睛不好嗎?為[這樣的人]花這麼多時間跟精力,我個人有點為你擔心.但或者是上帝的旨意,憑自己的正義感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8-31 20:29 回覆:

現在的老花真的感覺好嚴重,戴眼鏡近看已經完全看不清小字了,開車地圖也看不清楚,一定要拿掉眼鏡才行。

可是最近三天都忙著在法務部的陳水扁臉書官網跟挺扁的打筆仗,把他們混淆視聽、扭曲事實的資訊澄清。這個星期已經跑地檢署三次告了五個人,還針對朱學恆跟司機開了一次偵查庭,檢察官問我還有沒有告其他人,我說沒有了,結果接著就連續告人了,唉.....都已經說告過罵紅鬼的人,竟然還有人要再罵我紅鬼,只好再告了。

現在社會很多人習慣朋友餐聚喝酒,所以不要以為只有演藝人員不自愛,Makiyo他們至少沒自己開車而坐計程車,但是萬一遇到那種整車一直抱怨謾罵的司機,酒後缺少克制力就會發生衝突了。所以不用幫誰才算正義,依據事實判斷,追求真相,給予應得的制裁就好,重要的就是不能看身份地位階級財富來衡量誰是誰非。


侉子赵兴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絕不可違法保外就醫.
2012/08/30 19:57
在此給法務部及北監鼓掌100下.表示支持.依法辦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8-30 21:37 回覆:

法務部設立的那個臉書專區,一堆扁迷在那胡言亂語,這兩天忙著在那消毒,寫到我手痠了。

希望有空的人可以幫忙去那裡留言,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一下:https://www.facebook.com/mjacnews

至於在注意事項文章下,像瘪三搞打群架的洗板,我來做就好了,如果有空,幫忙在我的回應按讚就行了,感恩啦。Fox恭喜恭喜


暱稱者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可惜太多人不願相信自己看不清被人出賣的事實
2012/08/29 20:01

很多人以為郝龍斌的身份是純粹鐵藍

但這又有什麼意義

當年川島芳子的身份還不是碎了一地史學家的眼鏡

有句話真的很有道理

判斷一個人千萬要看他做了什麼而不是說了什麼

郝龍斌總是在泛藍關鍵時點出賣泛藍

可惜太多人不願相信自己看不清被人出賣的事實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8-29 20:23 回覆:

這就跟綠營死巴著陳水扁不放的情況一樣,明明就貪贓枉法,現在卻一堆人自欺欺人認定是被政治迫害,一堆證據不看,就只看他們想要自我欺騙的新聞扭曲內容。

唉,台灣深藍深綠都一樣,很多人腦筋死板轉不過來,罵藍就說綠如何如何、罵綠就說藍更爛,誰如何如何,現在不管藍綠,從陳水扁先嚴辦,再查林益世貪污案,把藍綠政客的貪贓枉法全都徹底調查,支持司法對抗這些挺貪政客干預司法的惡意施壓,台灣才有機會擺脫貪污政客的箝制。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誰在浪費台灣的社會成本? 媒體也。
2012/08/29 19:49

涉嫌“淫魔”李道歉“耗費社會成本”,其實不必,浪費社會成本的是媒體,不是他。媒體應該謝他:提供工作機會。

阿扁求保亦然,浪費社會成本,政客胡搞,公務員疲於回應,法務部還得給那老鬼克拉克做簡報,都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他有病要外醫,以法定程序辦理,何必媒體炒作幾個月? 政客利用自利,格友們也跟進,浪費浪費,談談別的吧!!

我不懂台灣人為何要為這些人渣提供舞台? 公務員正事不敢,盡跟著媒體起舞,監察委員怎麼不來調查,都去國外考察/旅遊了嗎?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8-29 20:14 回覆:

公務員跟著媒體起舞都是無奈,如果選擇默不吭聲,整個社會根本被那些貪贓枉法之徒扭曲事實、混淆視聽,光看媒體問百姓「你願意讓貪扁保外就醫嗎?」願意的超過五成,但是問「你願意貪扁被特赦放出來嗎?」不願意的占五成,可是這些願意讓扁保外就醫的人,根本不知道,扁在無重病下保外就醫,根本就等於特赦,慢性病不可能會「好到重回監獄行刑」。而且更慘的是,陳水扁從頭到尾沒認罪,被放出來,只會更加操弄他是被政治迫害,國民黨受到美國人過來施壓才放他出來的。

司法人員當然得出來說清楚講明白,讓老百姓知道這「保外就醫」等於讓貪污犯不受刑罰。要怪就怪郝龍斌吧,這個想要「藍綠和解」卻造成社會更加撕裂對立,連道德是非都被污染的「保外就醫」說法。

為了不讓綠營操弄成功,不能不談,否則那邊戰鼓頻催,反貪的卻任由人侵城掠地,遲早社會愚民大眾人云亦云,真放陳水扁出來了。您去看法務部的「陳水扁收容處遇討論區」看了就知道,裡面有多少挺扁的無知民眾在那洗板騷擾。

發表評論注意事項裡面,我才剛告了兩個人公然侮辱跟誹謗罪。


paula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今天看報紙,蘇貞昌及阿扁本人都駁斥馬英九的說法
2012/08/29 18:21

我想你應該去看看他們[胡說]些什麼??有道理嗎?

我贊同你為Ma主持公道,但我從頭到尾把這件案子定位在{她[酒後亂性]所以惹禍上身}所以保持冷漠!

我寧可把我的熱心放在為世界的和平出點力氣.何況我真的沒有費心在這件案子的發展上,又對法律沒有你那樣的能耐可以提出這麼證據來支持你的意見及看法.

我真認為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願意幫她平反確實好事,太多的人按照自己的情緒來隨著媒體的報導起舞實在是非常的病態,知之為之知,不知為不知,我選擇冷漠還算是[可取]的啦!: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8-29 18:59 回覆:

一堆想要凌駕在司法之上的政客,在那混淆視聽、模糊事實,幹嘛去聽他們的操弄是非,我看也只有頭腦不清的綠營支持者才會選擇被這些政客牽著鼻子走。如果有人選擇讓自己的頭腦萎縮不用,我們也沒辦法。

MA案攸關司法公義被民粹力量干預,導致喪失公平審理的機會,您也知道,我堅持這快滿六年的反貪腐,要的就是司法公義,努力這麼多年,怎麼會漠視台灣司法被老百姓自己給敗壞扭曲,Ma案是再簡單不過的普通傷害案,連監視器都讓大家看到整個暴力過程,如果都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那要如何要求司法人員可以抽絲剝繭來明鏡高懸、展現公義?

我常想萬一我女兒是湘瑩跟丫子,只是跟朋友去餐聚喝了點酒,朋友被人推一把而打人,自己嚇得先到路邊攔車,不一定看到朋友踹司機一腳,卻被整個社會集體霸凌、喪失工作機會,我會不會氣到認為這社會太過病態跟變態了?

唉,現在回頭看,還真的是「冷漠」比那些自以為伸張正義卻理盲濫情、胡說八道評論、謾罵的人好多了。但是冷漠有兩種,一是默默了解真相,不隨獵巫行動起舞,二是認為都是Ma幫的錯,縱容或按讚鼓勵那些集體言語霸凌的人為所欲為,第二種其實就是幫兇,社會上就是因為冷漠才讓壞人更囂張的。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