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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丟下來的炸彈--游錫堃的證詞
2011/07/07 23:55:58瀏覽1625|回應13|推薦69

今天已經有點過累了,所以EQ正在逐漸下降中,週五一早又要出發去露營,趕緊先紀錄下來今天的法庭旁聽紀實,早點整理行李、上床補眠。

合議庭以為陳水扁每發言必長篇大論,所以今天特別把整天時間撥出來,打算讓陳水扁盡情陳述個夠,沒想到因為是證據提示,依照以往各庭的習慣,都是把所有證詞、調閱物證提示完,在最後的言詞辯論庭上,再作長篇贅述,所以今天提示證據,審判長分成四區塊:1.國泰併世華案;2.元大併復華案;3.國泰世華保險室的洗錢案;4.國務費及龍潭案的洗錢案,每一區塊本來提示完證據都保留時間要給陳水扁發言,所以審判長第一區塊提示完,就問陳水扁有何意見,沒想到陳水扁說沒意見,讓審判長無法相信自己耳朵,又問清楚,最後檢察官跟被告及律師,就跟審判長說先把所有資料提示完,大家在最後的論告上再來陳述意見就好了。

冗長的贅述就不提了,今天冒出了一個極具震撼力的證詞,原來98年4月28日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有對游錫堃前行政院長製作偵查筆錄,但是當時因為社會輿論幫助扁家在攻擊特偵組檢察官,最後監察委員李復甸補上最後一刀,將朱朝亮、吳文忠砍頭(提出糾正),強迫陳聰明要將朱、吳兩人調離特偵組,導致這份偵查筆錄被束之高閣,沒有隨同金改洗錢弊案移送法院,而這份筆錄,就已經戳破一審周占春的「總統職權」主張,算是對被告極具殺傷力的證詞。

在高檢署長官重新整理資料,查看到這個證詞後,隨同另外蔡竹雄等七份證人證詞,在今年6月24日函送至高院,並通知被告律師閱卷,結果陳水扁三個律師都沒去看,今天在法庭上就以沒看到做理由,不斷提出抗議,說今天既然通知是言詞辯論庭,就不應該突然提出新的證詞,這樣不應具有證據能力,到最後審判長不耐煩了,就說今天就是提示證據,現在都提示給您們看了,您們還說沒看到,三個律師才閉嘴,把證詞拿過去跟陳水扁一起看。

林勤綱檢察官厲害,利用審判長詢問他的機會,特別把八份證詞中,唸出游錫堃院長的證詞內容出來,不過我這兩年記憶力真的衰退很多,眼睛也變差了,看不清高院的螢幕(也不能帶小型望遠鏡去看),無法像當初地院一樣一字不漏抄下來,只有斷斷續續抄到一些重點,游錫堃說「總統有在『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會中裁示二次金改四大目標」、「二次金改不是我的決策,在總統決策之前,我也沒參與決策」、「財政部林全部長、胡勝正主委他們事先也沒報告,我在第二次會議上才知道」、「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但在實際運作,總統要兌現競選承諾,所以行政院要盡最大的努力配合......」,總之意思就是,二次金改都是總統及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所決定之後,再通知行政院配合辦理的意思,這跟周占春講甚麼「非總統職權」,把總統有特權沒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在實務上,根本就是總統在下決定。

這顆炸彈炸得被告完全無法招架,只好否定它的證據能力,陳水扁還站起來講了一堆話,說總統府的小組決策對行政院沒拘束力,又舉例當初10號公報,陳沖就拒絕施行;身份證按指紋也被說違憲,警政署拒絕接受,立法院最後要求釋憲,最後以違憲取消掉,證明總統府的決定僅供參考,總之就是又把責任推光光,都不是他的職權範圍。後來看完筆錄後,又站起來講了一堆,提出三點意見,說真的不知所云,前面把筆錄內容念一下,然後突然跳到不相關的結論,聽不懂他的意思,筆記也很難紀錄下來,總之,抓著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總統職權只有增修條文列舉者為限,不能違背否則就是違憲,不能因為總統表達贊同、支持的意思,就把行政權轉給總統。

只能說,很佩服「陳律師」的口若懸河演講能力,但是實在是掰得讓人無法信服。尤其最近在翻舊報紙,就看到他在那跟歷任的行政院長搶主導權,安插自己的人馬,提出自己的各項政策,要說行政院長有行政權,鬼才相信。連2008總統選舉,陳水扁在報紙的曝光度都比候選人謝長廷來得多,話說得更多。

法庭上還有一個問題,審判長問檢察官,為何當初特偵組起訴國務機要費,貪污款一億多,但是在金改洗錢弊案,提出的洗錢金額只有六千多萬元?兩者的數字差異這麼多?結果竟然檢察官回答不出來,而特偵組換新班,也沒人知道為什麼?我實在很想舉手發言說我知道,因為國務機要費貪污款中,有些已經去買陳致中的內褲、陳幸妤的衛生棉、趙翊安的名牌大衣、趙翊廷的油飯、勇哥Honey的狗美容費、空軍一號的加油錢......,早就花掉一大半了,不用再洗錢出去。

最後要提,國外運動競賽,中場都是啦啦隊的表演時間,每次休息時間,挺扁迷也要大喊替貪污犯加油,以前怕被法警限制不能進來,都忍耐不出聲,現在已經到了最後關頭,所以也豁出去了,那些挺扁迷既然要跟阿扁加油,還罵特偵組「教唆偽證」,所以我也放開喉嚨大喊「特偵組加油、辛苦了、謝謝、繼續努力」、「法官加油、辛苦了」,喊得真盡興,下午決定不開論告庭,提早休息,那些挺扁迷又在吼,我照例吼完加油口號,走到門口,又回頭大喊一聲「陳水扁貪污」,氣死他們。(離陳水扁不到三公尺的距離,嘿嘿,許大姐跟我算是最近距離嗆陳水扁,還面對他舉倒扁手勢的)

今天跟許大姐,可是跟挺扁的人槓上了,大家就在走道上吼來吼去,他們要喊馬英九吐出健保費,我就回「有種去總統府要,我又不叫馬英九」,就是愛給我們扣上國民黨帽子,在那猛罵國民黨、馬英九,實在是無聊透頂,罵了我們也沒感覺,不過罵陳水扁,還真是氣死他們了。

週五到週日要去露營,不能上網,先跟大家說聲假日愉快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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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540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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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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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藉沒有職權收受各界賄款行為逃罪,貪扁也依樣畫葫蘆
2011/07/16 15:01

扁在媒體曾說至少百次拼經濟原來是拼自家的經濟、扁曾召開經濟會議…,那時他把總統權限擴大成無限大,貪瀆扁現在面臨司法就說總統權限不含…,吳淑珍藉沒有職權收受各界賄款行為逃罪,貪扁也依樣畫葫蘆,真是狡詐強辯啊!歪曲事實扁企圖避重就輕:國泰蔡宏圖給扁抽頭四億,扁給國泰國家的世華銀行,有對價;中信辜家給扁抽頭四億換得中華開發,有對價;新光金吳家給扁抽頭數億換得彰化銀行近半股份,有對價;吳淑珍手比二,馬家用水果箱送扁兩億換得公家的復華銀行,非選舉期間,扁在媒體上曾說二次金改金控減半年底完成,做不到的官員就…,扁的壞千古難得一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6 20:55 回覆:
陳水扁學法律,知法玩法鑽法損法,用專業跟權力犯下罪大惡極的貪污,政商勾結逼死一堆老百姓全家自殺,死在他的權勢作為下的人數超過陳進興殺人數百倍,台灣對這麼罪虐深重的人,沒有死刑可以對付已經夠讓人憤怒了,結果還得浪費民脂民膏跟他週旋數年,還得花費民脂民膏請醫護人員來法院面對吳淑珍說謊的「病情」,這對夫妻之惡,只有「撒但與莉莉絲」才堪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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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娘於法庭上之精彩表演
2011/07/15 21:15

親愛的筱蒨阿姨:
 您又辛苦了!

今天 UDN 對於皇帝娘於庭上之表演 有精彩報導
 
{要點: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昨天(7/14)為了二次金改案出庭,吳淑珍大鳴大放,
指陳致中讀國小二年級,她已經在選立委,每天回家都帶著政治獻金,陳致
中幫忙數銅板,還天真問她「為什麼不天天都選舉?」有很多銅板可以數,
他就可以買蛋糕。
[佩娃曰  王子長大當然就想在外面偷吃嘍 說實在娃娃們十分想念牠們給
社會帶來的樂趣]}

我綜合各方回應合併成一檔案
歡迎諸格友至


二次金改/陳致中數錢 問為何不天天選舉(及回應)


Good night & take care.
小佩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6 01:50 回覆:

我跟許大姐坐在法庭內,直接看現場表演,新聞寫的算是很「含蓄」的了,看現場才能看到這些「演員」的表演逼不逼真,夠不夠「真實」。

以吳淑珍的情況來說,只能拿檢察官的那句評論來貼切描述「長期的身體障害,讓人格品性受到影響」,只要坐在法庭內的人,都能很清楚看到吳淑珍說的身體不適完全是逃避之詞,而吳淑珍說話的內容更是讓人噴飯,不斷自打嘴巴,她說了一句「我從來沒要陳鎮慧交錢給誰,我那麼笨阿」,可是在這句話之前,她才承認可能有叫陳鎮慧把錢送到鄭深池處,還鄭深池幫她託人把錢匯出去的5000萬元。

吳淑珍不斷地推卸責任,撇清陳水扁介入的關係。以前沈富雄就曾說過,陳水扁對人捐獻「政治獻金」都很感激,親自打電話感謝,他陪陳由豪送300萬去扁家給吳淑珍,還在回家的車上,就接到陳水扁的電話,但是現在扁珍卻說,珍拿了非常多的政治獻金,根本不可能每筆都告訴扁,所以元大捐了兩億元,只把錢直接給扁,都沒說誰捐的。總之,只看到一個精氣十足、毫無悔意還打官腔、謊話連篇的女人,看不到一個身體虛弱、風中殘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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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又在強辯
2011/07/14 23:52

看看他又在強辯:     檢批金改一審 鼓勵總統越權貪   中央社 July.14.2011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4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檢方在庭中批評一審以金控併購非總統職權為由,判扁無罪的見解,形同鼓勵總統不貪則已,要貪就得踰越總統法定分際。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遭控利用併購金控向企業索賄,法院一審時,審判長周占春組成的合議庭以金控併購並非總統職權為由,判所有被告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後,高院合議庭今天開辯論庭。

檢方上午論告時,舉民國83年1名在新北市某清潔隊的基層班長,藉僱員請假過多為由索賄新台幣2萬元,導致被害人自盡的案件為例指出,周占春在該案更三審時認定,雖被告無法直接決定被害人考核權限、解僱與否,但仍透過考核有實質影響力,判被告有罪,該起案件也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檢方指出,公務員應嚴守法定職權分際,只要越權行使,濫用實質影響力收賄,就是違法,應依法制裁。檢方表示,金改案一審見解等同鼓勵現任或未來的國家元首,不貪則已,要貪就得踰越總統法定分際,如此國家的肅貪機制也對他們無可奈何。

陳水扁則反駁,總統與一般公務員性質不同,甚至隸屬憲法機關,總統權限不能與公務員的權限做相同認定;他指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及大法官曾做出的解釋,總統職權都不包括金融改革及金融併購。陳水扁說,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雖沒有金融併購,卻也有政府遷走營區騰空土地,讓2家企業做土地開發及科學園區使用,但郭、張的捐款就被認定為政治獻金;他說,國泰蔡家的捐款也是政治獻金,與國泰併世華沒有對價關係。1000714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5 00:27 回覆:

陳水扁這句話其實也可解釋他的貪污有罪:總統與一般公務員性質不同,甚至隸屬憲法機關,總統權限不能與公務員的權限做相同認定。

那句話不就告訴大家,總統的職權不能光用公務員的「法定職權範圍」來認定,因為他不是一般的公務員,哪個公務員需要人家去報告跟自己職權完全無關的公務?若金控合併屬於行政院職權,那又何必去總統府報告?這是「實質影響力」的問題,元首擁有任免的生殺大權,親自打電話給金控合併的最高主管機關財政部長去喬事,財政部長又哪敢不聽從?

今天光個吳淑珍,就敢在法庭內對法官放官屁,一點也不知羞恥地回嘴審判長,哪像個生病的女人,身體可好得很,精神也很夠,聲音有力,卻讓全台灣百姓浪費公帑請醫護人員在旁邊待命。這對搶錢夫妻,真的是夠了,如果不能繩之於法,台灣還有天理嗎?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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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謝謝您們說出我的心聲!
2011/07/13 22:22

辛苦了!謝謝您們說出我的心聲!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3 22:54 回覆:

可以當著陳水扁的面前幫所有老百姓出口怨氣,這是應該的。

真的很感嘆,還是有一群人頭腦不清,被「台獨」口號綁架,為了台獨,作奸犯科都可以原諒,真不知道他們是為了甚麼理想在獨立?一個沒有道德理念的革命,再怎麼努力都得不到別人的支持,更別說是盜竊老百姓的資產,還大聲說都是為了百姓,這種蠢藉口還有人願意聽信,證明台灣還是有20%的人智商水準真的不高。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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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前总统和全台湾人的努力打拼
2011/07/12 07:50

蒋经国前总统和全台湾人民的辛苦经济打拼,台湾人幸福生活,四小龙之首!

李扁20年的糟蹋和黑金贪污 黑金洗钱, 阿扁民进党贪污集团 海外洗钱贪污,中华民国国库被李扁几乎掏空。

李扁给马政府一个烂摊子,一个烂摊子,经过国民党马政府的努力和辛苦,慢慢的有了许多起色。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2 09:27 回覆:

當綠營說貧富差距愈來愈大時,卻不知貧富差距是在陳水扁執政時擴張到最大的。

當綠營說老百姓活不下去時,卻不知全家一起自殺是在陳水扁執政時開始形成風潮的。

當綠營罵十八趴時,卻不知道自己選出來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改革十八趴圖利自家政客,是領取全國最高利息所得者。

當綠營高喊反國光石化,卻不知道蔡英文是在陳水扁執政時,不惜施壓環保團體通過環評,強力推動國光石化建廠的。

20年李扁的文化大革命,差點毀掉中華民族的文化價值、忠孝節義的道德精神、民生經濟的繁榮社會、最後連文字都要拋棄,強迫小學生以台羅拼音來寫字,幸好這一項在政黨輪替後,緊急被阻止,否則民進黨的文革,會讓台灣淪落到步上大陸的後塵。


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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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
2011/07/11 21:58

「玩法」這兩個字,在此時真是真實極了;

您的書,大約何時能出版?

有了書,將來有心人都可試著平心靜氣地檢討這段史實

相信不論是藍,是綠,都應該藉此審視與省思

泥土敬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2 01:51 回覆:

我的書,看來9月9日要出來非常困難,為了要蒐集更多這五年來的整個社會狀況,所以聽從格友建議去翻報紙查資料,寫書時間要延後,而且剛好7月29日教唆偽證一審宣判、8月26日國務機要費更一審宣判,目前金改洗錢案在言詞辯論庭,排到8月18日,看來應該10月會二審宣判,如果等這些審理都宣判後,一併納入書裡面,會更完整些。

本來希望可以在10月10日建國百年推出,不過這樣金改洗錢案可能會來不及,11月11日陳水扁羈押三周年推出也不錯(扁案流行「11」數字),不能晚於12月12日(扁案起訴三週年),否則我的財務會撐不住。

我也希望在脫離「當局者迷」的歷史環境後,後世可以更加持平看待這段歷史,所以我盡量蒐集這段期間的新聞及統計資料,讓內容可以更廣泛地陳述這段時間的施政及社會現象,以及審理的困難度。

願上帝幫助我,可以順利完成,也將我想要呈現的真實,能用文字完整表達出來。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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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
2011/07/11 08:50
二次金改 就是阿扁贪污集团贪污最多的机会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2 02:02 回覆:

用「限時限量」來逼迫財團金控及公務員有時間壓力,趁機在卸任前多點貪污的機會,扁家的無恥跟貪婪,真的是讓人髮指。

我很懷疑,除了二次金改案外,兩兆雙星計畫,不會那麼純潔,至少龍潭案就跟兩兆雙星計畫有關,此外還有卸任前的滿天星將官晉升案、國產局的國土狂賣、公股猛釋出、還有生物科技,這一項,蔡英文96年一離開行政院副院長,就去出任宇昌生物科技公司(TaiMed Biologics)董事長,拿到政府的龐大預算,這些都讓人不禁質疑,民進黨執政時,藉機斂了多少財。

按照陳水扁的說詞,執政八年給黨籍民代候選人的選舉贊助款,至少還有31億以上的差額,金錢來源不明還得挖出來錢從哪裡來,這種把國產當黨產、私產的行徑,絕對不能放任不管。


eq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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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9 18:51
1.洗錢金額為何只有6000萬?這應該是發現新事證的問題
 問題是, 要解釋清楚會很費工夫
2.二次金改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重點是背後到底是有沒有黑手介入?介入到何種程度?
  因為形式上,他就是一個顧問小組在做決策。
 游錫x的證詞是說總統對二次金改是有決策權的,問題就是本案總統是如何利用這個職權來 圖利?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1 00:39 回覆:

1.沒有新事證的問題,而是原本「貪污」跟「洗錢」的金額差異,「貪污」不代表就一定會把所有錢「洗錢」出去。所以才會在國務機要費的合議庭,提出貪污金額一億餘元,但扣除扁家成員的雜務開銷後,剩下的錢才洗出去,所以在金改洗錢弊案上,才提出洗錢金額「六千多萬」元吧。

2.二次金改本身沒有問題,顧問小組決策也要總統答應才行。問題在於誰在當中利用機會上下其手、拿盡好處跟利益,拿富邦併台北市銀,台北市政府公開招標,由最高標者得標,所以富邦是提出錢付最多的銀行才得標,而且合併過程,也找具公信力的第三機構做財務評估,得到換股比率。反觀國泰併世華案,總統、財政部長、世華董座、國泰老闆四個人,就可以電話中把合併事情敲定,換股比率就靠兩位銀行的頭頭口頭喊價一番確定,然後總統就每年拿到一億元去「贊助」黨內候選人選舉,連拿四年,這種「默契」,哪是一般人可以做得來的?誰又敢去倒總統的帳,毀約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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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隔天新聞報導
2011/07/08 21:53

二次金改案/游錫堃證詞不利 扁大驚

 更新日期:2011/07/08 08:26 記者蕭白雪、林政忠/台北報導  聯合報

二次金改案昨天開庭,檢方提出前年訊問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的筆錄,游稱二次金改是總統裁示,非他決策、他也不曾參與,證詞對陳水扁不利。律師批檢方突襲,扁並引歐巴馬為例,主張這分筆錄無效。

游錫堃辦公室主任孟義超昨晚表示,游錫堃尊重司法,游在庭訊時都是陳述事實,沒有對誰有利或不利的考量,希望外界不要挑撥離間。

陳水扁律師團之前具狀,要求檢方提供企業家赴特偵組的偵訊筆錄。高院發函調閱,特偵組發現前年四月二日檢察官朱朝亮訊問游錫堃的筆錄漏送法院,一併送交高院。由於扁律師團遲未閱卷,昨天檢方提出時,扁與律師團大驚失色,當庭抗議。

游錫堃證稱:「總統在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中裁示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標…,二次金改不是我的決策,在總統決定前,我也沒有參與決策。」

游錫堃表示,經建會前主委胡勝正、財政部前部長林全、金管會前主委龔照勝,都未向他報告二次金改。

游在筆錄中還說,因為總統直選,必須要兌現政治承諾,「只要總統認為有必要或作裁示,行政院都會盡力去完成」。由於二次金改案目前主要爭點,就在於金控合併是不是總統職權,游的證詞明顯對扁不利。

律師當庭抗議,認為該分筆錄直到二審辯論庭才提出,不能作為本案證據。陳水扁更引歐巴馬剛執政時,美國檢察官也曾指控共和黨一名議員貪汙,後來被發現檢方隱匿證據,司法部長便下令撤銷指控,他相信法院應該知道如何處理。

不過,陳水扁也反駁游錫堃,指胡勝正在經濟顧問小組提出的二次金改方案,曾在行政院會中通過,游院長也作成裁示;「內閣閣員怎麼跟游院長報告,我不得而知」,如果二次金改是總統職權,就不必行政院長作裁示、行政院會通過。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1 00:28 回覆:

陳水扁最會做的事情就是張冠李戴、扭曲解釋。

美國那件案例,是檢方查到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卻隱匿不報,讓被告落入不利的處境,所以最後才會被司法部長撤銷指控。而陳水扁的案件剛好相反,根本就是明顯對被告不利的證詞,卻因為檢察官被人為操作構陷而被迫離開特偵組,導致承辦的偵訊筆錄來不及交出去而被動隱藏,現在恰好被長官又發現到重見天日,這才是更要拿出來的證據,而且是強有力推翻周占春「非總統職權」的說詞。

台灣總統最大,不能只有特權,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否則一旦當上總統,任由他貪贓舞弊,老百姓都不能抗議、罷免、要求總統必須付出總統誓詞的代價,那台灣真的是成為犯罪者的天堂了。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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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金額為何只有6000萬
2011/07/08 12:46

這問題重要嗎?檢察官答不上,你現場無法代答之後也沒法幫忙提醒檢察官嗎??

看到最後你跟許大姐以二當百,加油得有力,回得漂亮,真是大快人心.

陳水扁一上台就亂搞一通破壞制度..什麼事他不管?會讓游錫坤這隻[土牛]作任何決策?才怪!?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1 00:17 回覆:

二審法庭的開庭結束後,法警都會先阻攔旁聽民眾離開,讓檢察官先離開後,才讓我們離開,這也是為什麼挺扁的人有時間可以幫陳水扁加油打氣的原因。因為檢察官離開了,所以我們也很難擋住檢察官跟他們提出我的看法。只好寫在部落格內,看當初有在注意的檢察官,是不是也看到這一段。

以前我們先離開法庭,站在中央走道上,等檢察官出來加油打氣,結果挺扁迷就跟法警抗議。只能他們幫貪污犯加油,不准我們幫檢察官加油,人多勢眾抗議下,法警才改成旁聽民眾留下來,讓檢察官先離開法庭。

現在看那些挺扁迷在法庭內肆無忌憚大喊施壓,我們也不再沉默,他們要喊陳水扁加油我可容忍,但是他們喊檢察官教唆偽證,我可不能讓他們這樣施壓檢察官,所以開始在法庭內大喊加油。在地檢署跟地方法院門口喊了一年口號,嗓門可是練得很大聲,要壓下他們的聲音,綽綽有餘。

看舊報紙,何止游錫堃,蘇貞昌、謝長廷、張俊雄都是「人頭行政院長」,是被支配的對象,陳水扁可是愛換誰就換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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