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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1月陳水扁相關案件庭期表
2011/01/05 23:30:02瀏覽690|回應5|推薦44

1/24~1/28相關案件開庭:

1/26(三)上午  9:30金改洗錢弊案二審準備程序庭(9:30am~10:50am)

.

1/17~1/21相關案件開庭:

1/18(二)上午 10:00機密外交案二審宣判:無罪

1/19(三)上午  9:30金改洗錢弊案二審準備程序庭(9:30am~10:05am)

1/21()上午  9:30洗錢案更一審準備程序庭(9:30am~12:28pm)

.

1/10~1/14相關案件開庭:

1/12()上午  9:30金改洗錢弊案二審準備程序庭(9:30am~10:35am)

1/14()上午  9:30南港案更一審準備程序庭(9:30am~9:55am)

1/14()下午14:30南港案、國務費案、洗錢案更一審準備程序庭(14:30pm~15:2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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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相關案件開庭:

1/07()上午9:30國務費案更一審準備程序庭(9:30am~12:05pm、14:30pm~17:5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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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國務機要費案、南港案、洗錢案之審理(更一審) 

案號: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 3 號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專用第一法庭

100.01.07.()國務機要費案準備程序:上午 09:30,被告: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

100.01.14.()南港案準備程序:上午 09:30,被告:蔡銘哲、郭銓慶

100.01.14.()國務費、南港案、洗錢案準備程序:下午 14:30,被告:陳水扁、吳淑珍

100.01.21.()洗錢案準備程序:上午 09:30,被告:陳水扁、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蔡銘哲、郭銓慶

100.02.18.(五)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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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改洗錢案之審理(二審) 

案號:99年矚上重訴字第 77 號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專用第一法庭

100.01.12.(三)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被告:蔡鎮宇、李明賢、鄭深池、吳澧培

100.01.19.(三)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被告:侯西峰、呂和霖

100.01.26.(三)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被告:馬志玲、馬維建、杜麗萍、黃俊英、吳景茂

100.02.16.(三)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

100.02.23.(三)準備程序庭:上午 09:30,

100.02.25.(五)準備程序庭:下午 14:30,

100.03.04.(五)準備程序庭: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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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偽證案之審理 

案號:99年訴字第 257 號

地點:台灣地方法院第七法庭

100.01.13.(四)審理庭:上午10:30,被告: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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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扁機密外交費案之審理 (秘密庭)

案號:99年矚上重訴字第 57 號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專用第一法庭

 99.12.21.(二)審理庭:上午9:30,被告:陳水扁(9:30am ~ 19:00pm)

100.01.18.(二)宣判,上午10:00,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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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0.02.04.

PS.我自己的廖東國傷害案開庭1/19(三)上午9:30,高院第三法庭。(9:28am ~ 10:15a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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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76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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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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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爆總統密道 陳水扁獲不起訴
2011/01/12 11:47

提供一下扁案相關新聞 ,引用新聞  


爆總統密道 陳水扁獲不起訴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11.01.12 11:02 am
 

前總統陳水扁於民國98年間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爆料總統有2條脫逃密道,被控洩漏國家機密。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陳水扁並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今天將他不起訴處分。

陳水扁98年10月8日在高院召開的羈押庭中,為證明自己不會逃亡,在最後陳述時,指稱有2條只有現任總統才有的脫逃管道,其中1條是連結士林官邸和衡山指揮所,另1條位於總統府與國防部之間,均可通往停機坪。

檢方指出,國家安全局雖將總統蒞臨場所特種勤務綱要計畫的整體內容核列為「國家機密」,但各處所及行走路線,仍應配合各計畫的活動時間及內容整體,才具有機密性質。陳水扁庭訊時,僅提到密道,並非洩漏相關計畫的整體內容。

檢方表示,前國安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執行長彭子文曾在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洩漏國防部「萬鈞計畫」內容,被高院判緩刑確定,依最高法院於民國17年9月19日所定決議,已經洩漏的秘密不為秘密,而陳水扁敘述的密道與彭子文所說的一致,所以也不構成洩密罪。

另外,檢方說,陳水扁當時在高院提及密道的原因,主要是陳述自己「沒有比別人更知道逃亡的管道」,目的在行使訴訟抗辯權,證明自己不會逃亡,並沒有洩密的主觀犯意。

【2011/01/12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90206.shtml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2 13:45 回覆:

我看陳水扁的大案子太多了,這種小案浪費司法資源,對他的刑期也無法再增加,所以不起訴也好,節省其他人的時間,也不要讓陳水扁有藉口三天兩頭跑法院,都不用關在牢裡。

對陳水扁來說,寧可出來跑法院,也不想待在牢房跟牢友大眼瞪小眼,出來還可以看到支持者在那幫他加油打氣,呼吸自由空氣,現在連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審理都要求在場參與(明明自己部份都已經完成準備程序庭了,還是要求出來旁聽其他被告的說詞),他一出來法警、警察都很麻煩,挺扁的人也出來,法院就變成菜市場。像今天,沒有扁家人出庭,多輕鬆自在,一小時多就結束庭訊,只有兩個挺扁的不知道扁家人不來,還跑了過來,聽一半就走了。

所以這種小案別起訴,我們還可以少跑一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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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大公案
2011/01/07 10:31
希望這世紀大公案能儘快結束,真是勞民傷財,浪費弓弩和承辦司法人員與百姓的時間。盼望結果是公平嚴正的,也給老百姓一個是非黑白的規範可循。

我相信任何事都有是非黑白曲直,道德操守的準則,讓那些在灰色地帶遊走的說法能不攻自破。

辛苦了,繼續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6:26 回覆:

陳水扁他們可不想盡快結束。

1月4日、5日還提出刑事申請狀,要求傳喚馬英九、李登輝、蘇貞昌、李逸洋、蔡同榮、陳菊、蘇志誠、呂美滿、許璋瑤、林美婉、吳淑珍、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等人,還要調閱馬英九、王金平、許添財、許陽明的特別費弊案審理資料。

陳水扁就是要把國務機要費跟首長特別費牢牢綁在一起,當成歷史共業一起算了,明明機密費就是專帳專款在紀錄,全用在家用開銷,偏偏要說是拿去付國家機密的開銷,實在是無恥到極點,要不是不想跟他在那扯爛污,否則法院還真該要他把提出支付機密款項的1.3億元來源說明清楚,大水庫就是有收入跟支出,馬英九能清楚把所有收入、支出詳細明列,證明支出大於收入,那陳水扁就把這些抵銷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還能支付「機密外交」的金錢來源交代清楚,如何「支出大於收入」,還能有「收入」超過10幾億匯到海外被人發現。


通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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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致敬
2011/01/07 00:19
向你的努力和辛苦致敬。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6:30 回覆:

還好啦,只是太久沒出去旁聽了,要在清晨五點多起床,10餘度的低溫出門去排隊,發現要離開溫暖的被窩,還真是一大考驗。

還好估計沒錯,挺扁人士大概也爬不起床,所以拖到六點多才出門,七點到那還能排第四個。


Tint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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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課真多呀~~
2011/01/06 11:13

筱篟的功課又緊鑼密鼓的開始囉~~~

辛苦了,加油加油!!! 

另外....我有在剛過新年就來跟筱篟拜訪哦...

只是...大概...淹沒在一堆辯論當中了

你...真的辛苦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6 12:13 回覆:

現在要回復正事了。

過年期間增加很多的留言跟回應,格友回的賀卡跟送來的祝福,都有看到,還有針對王老頭事件的討論,結果忙於查詢相關資料與討論,所有的賀卡回覆跟關懷留言都沒有立即回覆,對不起

王老頭家庭的確實環境跟生活樣貌,也已經差不多呈現完畢,我想看到這些明確的資料,格友的判斷就不會被王老頭文章中的片面之詞給誤導,其餘的,司法人員應該會查得比我們清楚,只要輿論沒有一面倒幫王老頭求情,司法人員才能持平去調查,將來做出的起訴,也才不會被錯誤濫情的輿論抨擊。

還是要把注意力拉回扁案,這個世紀大案要持續關心監督,看到李登輝的壽宴,那些黑金貪腐政客開始蠢蠢欲動,為了權勢又結合起來,這一場戰還沒有結束,不能讓這些政客有敗部復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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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2011/01/06 04:27
謝謝隨時更新扁案相關事宜!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6 12:32 回覆:

又要開始新的回合了

不知道更一審還要調查甚麼?證人都講過好多次了,應該不會再傳了吧,所以審理速度可望比以前快些才是。

更一審,我想那些挺扁民眾大概也不會再冒出一堆來湊熱鬧,冬天來了,還好不需要熬夜排延押庭,可以有精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