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0/06 23:56:42瀏覽1091|回應4|推薦36 | |
今天的心情真的是很不好,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才開始寫下今天的開庭。因為明天早上又有大探長的民事庭要開,下午還要去幫許大姐做證,許大姐在高院法庭內被挺扁的打耳光,提告公然侮辱開偵查庭,所以大概寫一下,記錄下來,當做見證歷史大案所附加的代價。 先把9月11日當天的過程講一下,98(2009)年9月11日下午4點,扁國務機要費等六大案宣判,民進黨民代放話要進去「監督」蔡守訓合議庭。早上7點多許大姐就過去排隊,陳姐9點多過去,打電話給我,說法院貼出公告,要本人親自排隊,不能幫忙佔位置,叫我快點過去,11點多新竹奶奶到達,12點左右我也到現場,挺扁的人果然用一堆物品占了好幾個位置,除了林老師站在旁邊看外,沒人在現場,我直接排到第四位。下午2點多,一位小姐過來排隊,我們請她幫我們照張像 快3點挺扁的人才陸續過來排隊,3點30分,蔡同榮、陳亭妃、高志鵬、柯建銘等一堆民進黨立委過來,挺扁的人立刻要我們讓位給民代進去,門都沒有,現在要選市議員的江志銘走到我右方旁邊,要我們把位置讓出來,給民代進去,我直接拒絕,站在旁邊的廖東國跟廖姿婷就立即動手抓我右手臂,往後用力拉扯,其他挺扁民眾全都動手,夥伴趕緊抓著前面的人,陳姐站最前面,抓住大門的把手,大家忙著全力撐住身子,沒人敢回頭看誰在拉。而因為廖東國跟廖姿婷兩人用力拉扯當中,也故意動手,造成我右手腕除了瘀青,還有破皮流血,總算在警察的強力阻止及控制下,把那群挺扁的人全數阻擋出去,控制在階梯外。 3點50分開始一個個進門換證,在新竹奶奶要進去時,廖東國又一個箭步衝上來,從我左後方用力扯我揹著的背包,就在中正一分局的董組長面前,背包帶子突然斷裂,我生氣到對著董組長說要告廖東國毀損罪,董組長要我快進去換證,當時就進門口換旁聽證上樓去法庭內。 宣判結束,留下來等晚上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的行動,結束後跟一些網友到餐廳聚會,小美看到我身上的瘀青跟斷掉的帶子,建議要去提告,浪子也附議,回到家洗澡才發現原來兩隻手跟身上都有瘀青,身體也開始痠痛,決定去驗傷,再散步到仁愛醫院驗傷,已經深夜11點半左右。 因為扁案已宣判,接下來要移送到高院,所以等到9月24日高院開庭,我才過去,順便到地檢署按鈴控告。之後轉送中正一分局,通知我再去進一步做筆錄,在做筆錄時,承辦警察問我有無證人,我說董組長有看到,警察告訴我,他們值勤很怕被傳喚當證人,有沒有其他人可以先傳喚,不要先找警察。我想這些警察平常都要面對挺扁的人集會遊行,不要給他們為難,所以答應換成新竹奶奶來做證。 在準備程序庭時,因為被告辯護律師說證人沒有親眼看到被告拉扯我,所以我當場決定改傳喚董組長跟扁辦的江志銘過來做證。 回到今天的開庭,進行審理程序,要求傳喚的江志銘沒有過來,董組長當第一位證人,我是第二位,9點30分準時開始,審判長跟山寨關公案剛好同一人,還是按照往例,先問能否和解,我直接說8萬元,審判長說這價位太高,就算去民事庭也很難通過,我說林正杰打金恆煒一拳就100萬元,我是從98年1月一路被他們整到現在,7月10日跟9月11日兩次用力拉扯我們,企圖阻擋我們排隊旁聽的權利,加上被告到現在還堅持沒有動手拉扯我們,要他們去登報道歉沒意義,況且我被拉扯,幹嘛報社賺錢,所以我用8萬元已經很合理的價位了。 被告當然不肯,所以開始正式進行,合議庭要我先離開法庭內,由董組長先進行詰問程序,我到法庭外面,10分鐘左右就結束了,換我進場,董組長離開法庭回去,我先接受檢察官的詰問,將上面發生的情況重覆一遍,換被告辯護人詰問,最後審判長詰問,審判長問我當時董組長距離我多遠,我說大概三步遠的距離。審判長問我當時認為董組長有看到,是我自己的想法是嗎?我回答是。詰問完畢,審判長問是否直接進入辯論程序,檢察官跟被告都同意,所以直接進行下去。 審判長告訴我,剛剛證人董組長做證,說當時距離我有十幾公尺遠,當時現場混亂,有拉扯情事,但不記得被告有拉扯我,而帶子斷了,我有說要告他的事情。 辯護人說依據之前新竹奶奶的證詞,當時沒人敢往後看,所以無法證明被告有拉扯我,而驗傷單是晚上11點半,距離受傷超過7個小時,無法證明是被告扯傷的,皮包帶子斷了,無法證明是當天帶的包包,所以被告要求無罪判決。 被告也說,當時他跟民代過來,只看到一堆人在拉扯,可能挺扁的人他們要把位子讓給民代,我們這些人不願意,所以在那拉扯,他是這麼認為啦。他只問說大家在幹嘛,然後就跟民代上去找法院的人,希望法院能空出位置讓民代進去旁聽,因為法院說沒多餘座位,所以又離開。這些都可以查得到。 最後審判長問我還有沒有話說?我說當天12點前我們就全部到齊,排在最前面,後面挺扁的人要給民代干我們甚麼事,怎麼可能去反對。2點多一位小姐過來排隊,最後卻被民代強行佔位,法院可以去查當天的旁聽名冊,我之後就是民進黨民代,他們根本就是強行霸占位置,被告完全在說謊。(剛查資料,在我後面是陳亭妃立委,好個特權民代。) 最後審判長宣布:11月5日宣判,剛好跟陳水扁的金改洗錢案同一天,也不錯,可以去聽宣判。 感覺有點無力感,所以下午決定去報名花博義工,沒想到打了一下午兩個多小時,不是佔線就是沒人接,佔線的時間最多,不知道是不是前一晚陳文茜在節目中說缺義工,太多人打電話報名了,輪不到我。好吧,老天爺大概要我專心旁聽扁案,花博到明年4月底,可能扁六案要更一審、金改洗錢案也要到二審,應該都要忙吧。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