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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控制的偵查庭-許鳳珠公然侮辱案首次偵查庭990730
2010/07/30 23:53:19瀏覽3036|回應18|推薦62

今天早上去開提告許鳳珠的偵查庭,許鳳珠在裡面謊話連篇,愈說愈離譜,我的情緒也一層層被挑起來,最後對檢察官都大聲喊出來,檢察官也很大聲回我,還是法警安撫,叫我冷靜,勉強控制情緒,再聽許鳳珠找來的證人在那胡說八道。

看到這些挺扁迷可以如此睜眼說瞎話,完全不怕偽證罪,真的是憤怒到極點,整天心情盪到谷底,現在實在無法完整靜下心寫紀實,決定先睡覺了,睡飽再來更新。

如果人可以無恥掩飾自己的行為,真的是甚麼下流手段都做得出來,要釐清真相只能看司法人員有沒有這個耐心去探查了。

對人性及人心真的感到失望。

*************

很多人(應該包括檢察官吧)會認為我只因為許鳳珠罵我「紅鬼」就要提告她公然侮辱,真的是小題大作,沒事找事幹,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從98年的2月24日她直接壓在我身側,對著我咳嗽傳染感冒給我,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她的齷齪言語及肢體暴力,我隱忍一年到達極限,除了藉由律法來要求制裁外,我不知道姑息養奸、讓自己繼續被言語及肢體凌虐還能忍多久,更不可能為了這種人放棄旁聽的行動了。

先來說許鳳珠的齷齪下流話語吧。從台北地院一審排隊時,她就不斷找機會講些下流的話語,諸如「你是蔡守訓的拼頭拉,蔡守訓本來六點半看到你就十二點了」、「怎麼施明德不要你了,現在來找陳水扁,陳水扁看不上妳的拉」、「這個紅鬼每次開庭都來站壁,上面含一根,下面也含一根」,連挺扁的男生當初在地院排隊,有一個比較溫和的,跟我說了一下話,「她是你拼頭喔,昨天在床上還不夠,今天還在這親熱」....諸如此類不堪入耳的話,還有更低級的,此外祖宗八代跟子孫早已被詛咒得不知多少遍了,不要問我為什麼不趁機錄音,人家看著我罵,我把MP3的播音改成錄音,她立刻在那胡亂唱歌起來,誰會笨到讓你錄下證據?地院二樓的監視器沒有錄音功能,地院南側大樓排隊處沒有監視器,為了旁聽能繼續,除了忍耐不回應外,無法反制。

今年1月22日許鳳珠變本加厲從早上騷擾到晚上,最後動手打我,終於忍耐到達臨界點,直接提告對方,沒想到對方也回告我動手,兩人用現行犯一起被抓被關,最後卻因為檢察官認定雙方都有行動,互不起訴(法庭內許鳳珠強壓我身側的影片,剛好被法警擋住,而接下來畫面她再來壓我,就看我忍不住頂回去;晚上她動手打我,我下意識揮包驅離,也被認定兩人互有攻擊行為),我對許鳳珠的憤怒已經無法再姑息容忍了。

七月14日許鳳珠又在那直接對著警察說話,指著我們罵紅鬼,這一次有警察直接做證人,我立刻向警察提告,沒想到許鳳珠竟然能睜眼說瞎話,也說我罵她白鬼,故計重施,同時提告我,連帶許大姐看到陳水扁來了,講句「小偷來了」,她都故意扭曲說我們在罵她,也要告許大姐,就這樣,兩個人又一起被關到地檢署地下二樓去。

話題回到星期五早上,9點50分的偵查庭,許鳳珠找來三個挺扁迷陪她,剛好坐在走道我的對面,那些人又開始在那講些五四三的話,我乾脆拿起等會結束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來看,這是一大錯誤,看到大探長污衊猥褻的部落格留言,甚麼"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口水...",脾氣又忍不住冒上來。

10點快30分進法庭內,講完基本資料,檢察官確定我們要告的內容,我大致講說許鳳珠罵我「紅鬼」所以我要提告,檢察官問我為什麼認為紅鬼是罵人的話,我說郭冠英講個「鬼島」,民進黨罵到臭頭說他污辱台灣,搞到最後連退休金都沒了,鬼難道不是罵人的話嗎?書記官就紀錄:「鬼是罵人的話」。

檢察官又問許鳳珠為何要告我,許鳳珠說我罵她是白鬼,然後拿出一張紙,說她姓白,每次去排隊,大家都叫她白太太來了,所以我罵她白鬼來了(哇咧,她算老幾,我管她嫁給誰,還去記她是白太太),然後我跟許希爾都罵她是小偷來了,所以她也要告許希爾公然侮辱,而且我之前還故意去用力推她,害她跌倒,現在腳都還在痛,然後拿出驗傷單跟藥袋,她說她是台灣人,個性比較溫和,不想多鬧事,想就算了,沒想到我還要告她公然侮辱,所以她也只好告我,她知道我愛錢,喜歡告人家要錢啦...

我愈聽愈火大,就開口說我要再告她毀謗,檢察官就大聲斥責:「你閉上嘴,法庭內偵查不公開有甚麼好告的,你說話時人家都沒插嘴,妳插甚麼嘴,在這裡別人講話,都不准插嘴說話」,我的情緒失控,檢察官大聲斥喝,我竟然就大聲頂回去:「她在那亂說話」,檢察官又大聲斥喝:「這裡警察的筆錄就說你承認有罵對方是白鬼」,我聽了更生氣,大聲吼回去:「警察說謊」。

法警過來安撫,要我別說話,許鳳珠繼續在那說話,說我罵她白鬼來了、小偷來了,她都有朋友可以做證,就在門外,檢察官就要法警到門口叫證人進來,另一個挺扁迷就走進來,檢察官提醒她偽證要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知不知道,她說知道,檢察官就要她念證人結文,唸得二二六六老半天才唸完。

檢察官問她,我有沒有對著許鳳珠罵白鬼來了、小偷來了,她就說,我到現場,就對著她們罵白鬼來了,小偷來了,檢察官問她,是先罵白鬼來了,還是小偷來了,她就說是先「白目」,然後再說小偷來了,檢察官又問,有對著許鳳珠罵嗎?她就說,有,大家在排隊,我就對著許鳳珠罵,檢察官問還說了甚麼,她就說:「後來她們在那邊「吵架」,我就去上廁所,不知道。」

檢察官再問許鳳珠,許鳳珠說,我們沒有吵架啦,就是我跟那個許希爾在罵她白鬼來了、小偷來了而已。然後又說她姓白,檢察官說明明是姓許,怎麼又姓白,許鳳珠又拿那張紙(應該是戶籍謄本吧),說她是姓白,所以去那邊大家都會叫她白太太,檢察官問我有沒有罵她白鬼,我說我從頭到尾沒跟她說一句話,而且她們是綠的,真要罵也要罵綠鬼,誰會去罵白鬼。

檢察官問我為何會告她紅鬼,有聽到她罵我嗎?我就說:「當時我到台北地院南側大門外排隊扁案旁聽後補,到的時候挺扁的人已經來了十幾個人,沒有排成一排,分散在平台及樓梯上面,我就背對著她們,坐在人行道上跟夥伴許希爾聊天,然後許鳳珠就到旁邊警察處,指著我們說紅鬼,然後又說了一堆話,我就去跟警察說,警察先生,你聽到她叫我甚麼,許鳳珠就說,叫你紅鬼啦(台語)紅鬼、紅鬼,所以我就跟警察說,我要告她公然侮辱,我從頭到尾都沒跟她說話,更沒罵她。」

檢察官就問我們能不能和解?我立刻回答不能,許鳳珠說她沒意見,我不能那就只好繼續,檢察官說那就辦下去,如果妳們決定要和解,隨時可以通知一聲。然後要我們在筆錄上簽名,就結束庭訊了。

之後,我下樓去,把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拿給地檢署收件處,兩個常看到的記者(應該是蘋果日報的)進來找我,問我來地檢署有啥事?是要告人的嗎?我說對呀,他們問要不要登在報上,我嚇了一跳,說小老百姓不用吧,他們說不會呀,每次扁案旁聽,他們開會都會提起紅衣女有沒有過去(哇,還真不能缺席耶),所以如果我需要幫忙的話,可以告訴他們一聲。我趕緊謝謝他們的好意,以後真需要再麻煩他們。

******

現在冷靜下來,回想檢察官說的,他說:這裡面警察的筆錄是說你承認有罵她白鬼。我當場氣憤大聲說警察說謊。

但是現在回想,檢察官講那句,應該不是找當時現場值勤警察做筆錄,而是說我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我很清楚,那個筆錄我都看過後才簽名,根本就是否認我有罵白鬼。我不知道是檢察官自己沒看清楚,還是故意這樣說。

我做的最大錯誤,是忘記再要求傳喚當時在現場執勤的警察,早上檢察官說那句話時,以為他們已經傳喚過值勤員警來做筆錄,後來想不可能才剛開庭,那些警察已經過來做筆錄,可見根本還沒找執勤員警過來,而我竟然被許鳳珠跟她找來的證人做偽證後,情緒被挑起,也忘記再要求傳喚相關證人了。

現在只能等下一次開庭再說了。如果被簽不起訴,就只好申請再議了。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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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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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提醒你千萬別上當
2010/08/06 11:47
這些人造口業會有報應的..下次什麼時候還要出庭??可以問得到是哪個警察說你有罵他們紅鬼嗎??我發現這個世界要救一個人很難要毀滅一個人可是很容易,你可要小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6 18:40 回覆:

星期三才送去傳喚證人狀,所以還要等地檢署通知看哪時開偵查庭,當時在地院南側大門有三個警察在執勤,這些都可以從勤務表上查得到,而且因為是許鳳珠直接去對警察指著我們說紅鬼的,所以警察聽得很清楚,況且我還特別去問警察聽到她叫我們甚麼,許鳳珠還自己重覆:「叫你紅鬼啦,紅鬼紅鬼」,後來還不斷在那嘴巴一直猛喊紅鬼,警察都叫她別說了,連挺扁的都叫她夠了,她還在那繼續說,最後還在說紅鬼、白鬼、辣薩gwi(垃圾鬼),而且講到辣薩gwi時還故意轉過頭來面對我講,我就站在警察旁邊唷,另一個警察也叫她別再說話了。

除非警察真的要睜眼說瞎話,否則我根本不需要擔心,而且即便警察要說謊,我也沒辦法,現在就看老天爺怎麼處理了。

檢察官說警察筆錄說我有承認罵她白鬼,我相信是檢察官自己看錯了,因為從頭到尾我都沒對許鳳珠說話,警察詢問筆錄時我也很堅定說沒有,派出所的筆錄我都看過了才簽名,只有地檢署開庭時的筆錄沒看,但是也很確定說沒有,如果筆錄有誤,那我會申請調閱錄音檔,證明書記官打錯了。


陳文錫~就是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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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上當
2010/08/03 11:52

這套方法是要讓妳火氣上揚,讓妳氣壞身體,別上當喔~~~


本來就沒有,何必去強求;冷暖人間情,點滴在心頭。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3 12:48 回覆:

看到兩次許鳳珠都故意反告我,而第一次也真的讓她成功了,所以食髓知味再來一次。

在去年時,挺扁的人,也有一個從背後襲擊許大姐跌倒受傷,當時許大姐提告他,他也反告許大姐,後來在現場警察作證之下,那個人趕緊撤回告訴,並且認錯要求和解,看在對方後來不斷道歉份上,許大姐也答應和解了事,沒讓對方有前科。

但是現在對許鳳珠,我是一定會告到底的,一定要讓法律做出判決,來遏止這些違法亂紀的行為。

司法的息事寧人,不會讓官司減少,只會讓壞人更囂張,肆無忌憚破壞社會秩序,只有司法可以公正審理,讓壞人得到警惕,才能遏止犯罪的發生。

所有的罪犯都是從小奸小惡開始做起,累積經驗才變成罪大惡極,許鳳珠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從只會造口業,變本加厲開始進行肢體暴力,姑息足以養奸,只有給予制裁才能警惕那些挺扁的人,這個社會還是有法制的,別囂張過頭了,警察可以容忍,我可不會容忍。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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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捐活動【 露西保護專案 】
2010/08/03 10:08

從這些個挺扁死忠派身上,我們肯定學到一件事 -- 當年倒扁是絕對正確的!

直到現在,仍環繞在扁身邊的東西,果真群妖亂舞,妖氣沖天,加上一幫子潑皮無賴,終於形成一隊妖蛾子兵團.尤其農曆七月眼看即到,妖團形勢比人強,筱倩還是小心為好.

樓下諸友建議的影音攝錄器材,我當初即曾建議予妳.由此案例,可見證據的無限重要.沒有證據,一切皆空,還可能惹禍上身.如筱倩近來不便,我在此建議諸君發動樂捐,該樂捐活動就喚作【 露西保護專案 】吧!

讓筱倩裝備齊全再重新出發。

至於許鳳珠,以後就錄他個措手不及,接著PO上來與諸君與媒體同樂!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3 12:34 回覆:

千萬別樂捐,要不然拿到那筆錢,我還要傷腦筋記帳。

況且還有人信誓旦旦告訴大家,我是來UDN騙財詐欺的,不要上了我的當呢。

謝謝阿本大哥的好意,老天爺聽到大家的建議,這兩天已經從股市給了我充足的資金,可以購買很好的錄音錄影器材了。


天恩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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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God Bless You
2010/08/03 00:03

Dear Lucifer,

Let God's word be your shield and protection.

我的神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耶和華我 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

Heavenly Guest

------- ------- -------

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 羞辱 !

耶和華啊,與我相爭的,求你與他們相爭!與我相戰的,求你與他們相 戰 ! 拿著大小的盾牌,起來幫助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3 01:54 回覆:

天恩客為我禱告。

我也相信: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所有公義都將藉由律法來顯現。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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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挺扁同胞
2010/08/02 15:25

很欣慰看到有這麼多人支持筱倩

其實挺扁的挑釁辱罵.惡言欺負的不只筱倩跟許大姐而已.

許鳳珠女士有何特權肆無忌憚的對兩位守法排隊旁聽的人言語侮辱行動侵犯

我們常說"打狗看主人"挺扁的許鳳珠女士她挑逗著社會公義

而法警跟執法的警察也苟且.光一個排隊規則法庭秩序都維持不好

放縱那些挺貪污者在法庭內外隨心所欲胡作非為.~

還好罵法官的前議員終於被判刑了.但人民也要公道啊!

法院這麼大就挺扁的包下了嗎?容不下二個熱心旁聽的民眾嗎?

真讓人懷疑台灣的民主是"什碗糕"

筱倩容忍一次又一次.這些無品者還得寸進尺.

換成其他人那這許鳳珠就可以不必那麼辛苦裝跛腳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2 19:05 回覆:

打從98年1月台北地院排隊開始,我們就認清別奢望法警跟警察能秉持公正處理排隊的「小事」,2月26日我活生生被犧牲掉,寧可留下一個空位,也不讓我進場旁聽,只因為旁邊超過30名挺扁人士的鼓譟跟阻擋,不讓我進場,那時候就知道,要繼續旁聽下去,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地忍耐、沉默,不讓挺扁的人抓到可以要求警察把我們趕走的藉口。

挺扁的人至今仍超過20多人會到現場,而挺司法的人只剩下許大姐跟我兩人,只要一個違規,我們就沒人可以在現場了,也就是這樣,1月22日許鳳珠不斷騷擾,在法庭內緊壓在我身側不離開,法警要她坐遠點她還拒絕,法警就算了,等到我非常生氣,忍不住頂回去,讓許鳳珠重心不穩歪一邊,那群挺扁的人,竟然鼓譟要法警把我們兩個都驅離法庭,幸好法警並沒照做,但是仍是繼續坐任許鳳珠繼續壓在我身側坐著,整整一個小時後,才在我又突然往前,讓許鳳珠失去重心跌到我身後,法警才來好好處理,讓我往前一排就坐,才避開許鳳珠的糾纏。

真要怪警察也很難,因為警察只要處理稍為不慎,就會被挺扁的人擴大操弄,而社會輿論就會跟著修理警察,看當初陳雲林來台時,唱片行拉鐵門事件就很清楚,所以我們知道鄉愿民粹的社會造就懦弱的警察,為了不讓警察為難,我們只能盡量忍耐,該怪的是這個只會罵人而不辨是非的社會吧。


阿勇(a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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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其實很省電
2010/08/02 12:17

主要是放音(有喇叭的)在費電。若祇是錄,回家將檔案傳送到電腦,經電腦聽聲音,是很省電的。

至於你的狀況,我覺得還是要有錄音錄影功能的。給他們知道你有這項武器也沒關係,至少不會再受到無緣無故的騷擾。

否正就是,自己不去傷人,也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祝福你了。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2 14:04 回覆:

謝謝a-yon哥的鼓勵,基本上,我也不打算去害人,打官司是很累人的,最近洗頭,頭髮是一撮一撮的掉,雖然年紀大了會掉頭髮,但是這種官司纏人的時刻,頭髮明顯掉得更多,真的很怕扁案三審定讞、我的官司全結束,我也要變光頭了

那些挺扁迷大部份都還有一點常識,知道我有提告他們,很多人就收斂很多,不敢動手,也不敢再亂罵人,只有這個許鳳珠,自以為跟著提告,就會模糊焦點,上次檢察官的不起訴,也證明這套可行,所以才肆無忌憚,繼續在那罵人,而且也再度反告,等會我要再去地檢署遞件要求傳喚警察,看許鳳珠能不能繼續無法無天下去。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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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02 11:21
最近對司法很失望,妳這篇文章一PO上來更是雪上加霜,甚至不知該如何下筆鼓勵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究竟還有多少不當一回事、息事寧人的法官?面對小人,除了自求多福之外還能告官嗎?反反覆覆的看了所有格友的留言,筱茜心情應該好些,大夥兒都支持妳,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2 13:54 回覆:

千萬不要因為我這件「小事」對司法更失望,我還懷抱希望耶。

上星期五心情真的是非常低落,因為看到有人竟然不把法律看在眼裡,可以隨意造謠構陷別人,但是如果這樣就放棄,那就對不起自己了

我也自我檢討過,這四年多來堅持旁聽,是為了甚麼理念?不就是要司法改革嗎?現在既然看到司法界的黑暗被掀開了,不就是最好的證明,開始展開自清了,如果繼續掩飾太平下去,哪有機會改革?這是好事,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所以我不會失望,而是更加有信心,我們的蝴蝶效應正在慢慢啟動。

陳哲男的判決本來是一大重挫,但是緊接著看到三位法官的評議內容,更揭穿合議庭的不合理處,也是司法改革要檢討的地方,而看到陳恆寬法官能拋棄被劣幣驅逐的衝動,忍辱留任,繼續奮鬥,我更相信他會為了洗刷這個污名,更加努力於司法改革這一塊,這也是值得高興的事,曙光乍現,會先照出更多的黑暗,但也顯示光明的未來值得期待。

至於我的官司愈來愈多,真的很累人,為了堅持目標,引來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情,說不會磨掉意志力是騙人的,但是就是靠您們的加油打氣,繼續在旁邊給予支持,讓我可以振作精神繼續努力,這就跟以前在保險業所學的「野雁的天賦」一樣,利用叫聲支持同伴堅持下去,也證明我們旁聽一定對司法人員會有正向的幫助。

謝謝您們精神上的扶持,我也不會輕易放棄,本來就是打算拿自己去檢驗司法讓老百姓可以依靠的證明,頭既然洗下去,就親身去經歷官司的過程,也寫出來讓大家參考,不要畏懼打官司,也千萬不要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


阿勇(ayo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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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專業的錄音筆
2010/08/02 08:30
功能都很強,現在的記憶體技術,隨便都是G以上,錄音可錄上幾天幾夜。就怕電池沒電。只要不要買太老舊的機型即可。我的錄音筆,一個是SAFA;一個是cenix。供參考。

最近流行一種口香機,可錄音錄影。也可參考。(遇到對方皮一點的,光錄到聲音,他們會要你證明,屆時還要比對聲紋,很麻煩的,若不是嚴重案件,檢察官不會輕易動用。還是買個有影像的比較適當一些。)

遇到事情,情緒的控制很重要。絕對不要因為被逼,被迫而導致自己失控。有些話要忍得住,不要輕易說出口。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2 10:55 回覆:

我就是看到有些錄音筆號稱可錄好幾小時,但是它的鋰電池竟然只能維持90分鐘,總不能錄到一半就拿出來換電池再錄吧。

昨晚看到yahoo的線上購物,有錄音錄影功能的筆型錄像機,號稱多功能、高影像畫質,只要900多元就可以買到了,太便宜到不敢買,因為萬一被騙了,大概也沒人會為900多元浪費時間去找騙子吧?況且也沒聲控功能,還是等有空直接去光華商場看了。

情緒控制這個在過去一年半中,面對那些挺扁的人,應該沒有問題,只是面對司法人員,我就很難控制,每次被氣哭,都是警察太鄉愿縱容,才跟警察大聲喊回去哭的。這一點我是真的要改進一下,發現我也犯了這種毛病,對小人行徑都可以百般容忍,但是對執行公務的人,容忍度就降低,不能看到一絲錯誤的地方。


阿勇(a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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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密錄功能
2010/08/02 00:13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2 00:21 回覆:

您沒說多少錢?待機時間多長?廠牌型號?

晚安囉。


阿勇(a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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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筆
2010/08/01 22:33
這是我在用的錄音筆
怎麼那麼巧,都是韓國貨 ?
不過 還不錯用就是了,很清晰,還可當密錄器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01 23:29 回覆:

偶要有聲控功能的才行啦。而且價錢要很便宜,待機時間夠長,這樣才能符合需求,那種還要拿出來設定,或是要再按按鈕才行的都不行。

以前工作時有買一個錄音筆,放在包包內雜音很大,根本錄不清楚,只要拿出來就見光死,挺扁的不會乖乖讓你錄證據下來,所以這就是我以前很難蒐證的原因。

剛剛上網搜尋一下,現在錄影筆那麼便宜唷,可以錄影,價錢不到一千元,可惜沒看到聲控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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