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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0 23:53:19瀏覽3036|回應18|推薦62 | |
今天早上去開提告許鳳珠的偵查庭,許鳳珠在裡面謊話連篇,愈說愈離譜,我的情緒也一層層被挑起來,最後對檢察官都大聲喊出來,檢察官也很大聲回我,還是法警安撫,叫我冷靜,勉強控制情緒,再聽許鳳珠找來的證人在那胡說八道。 看到這些挺扁迷可以如此睜眼說瞎話,完全不怕偽證罪,真的是憤怒到極點,整天心情盪到谷底,現在實在無法完整靜下心寫紀實,決定先睡覺了,睡飽再來更新。 如果人可以無恥掩飾自己的行為,真的是甚麼下流手段都做得出來,要釐清真相只能看司法人員有沒有這個耐心去探查了。 對人性及人心真的感到失望。 ************* 很多人(應該包括檢察官吧)會認為我只因為許鳳珠罵我「紅鬼」就要提告她公然侮辱,真的是小題大作,沒事找事幹,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從98年的2月24日她直接壓在我身側,對著我咳嗽傳染感冒給我,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她的齷齪言語及肢體暴力,我隱忍一年到達極限,除了藉由律法來要求制裁外,我不知道姑息養奸、讓自己繼續被言語及肢體凌虐還能忍多久,更不可能為了這種人放棄旁聽的行動了。 先來說許鳳珠的齷齪下流話語吧。從台北地院一審排隊時,她就不斷找機會講些下流的話語,諸如「你是蔡守訓的拼頭拉,蔡守訓本來六點半看到你就十二點了」、「怎麼施明德不要你了,現在來找陳水扁,陳水扁看不上妳的拉」、「這個紅鬼每次開庭都來站壁,上面含一根,下面也含一根」,連挺扁的男生當初在地院排隊,有一個比較溫和的,跟我說了一下話,「她是你拼頭喔,昨天在床上還不夠,今天還在這親熱」....諸如此類不堪入耳的話,還有更低級的,此外祖宗八代跟子孫早已被詛咒得不知多少遍了,不要問我為什麼不趁機錄音,人家看著我罵,我把MP3的播音改成錄音,她立刻在那胡亂唱歌起來,誰會笨到讓你錄下證據?地院二樓的監視器沒有錄音功能,地院南側大樓排隊處沒有監視器,為了旁聽能繼續,除了忍耐不回應外,無法反制。 今年1月22日許鳳珠變本加厲從早上騷擾到晚上,最後動手打我,終於忍耐到達臨界點,直接提告對方,沒想到對方也回告我動手,兩人用現行犯一起被抓被關,最後卻因為檢察官認定雙方都有行動,互不起訴(法庭內許鳳珠強壓我身側的影片,剛好被法警擋住,而接下來畫面她再來壓我,就看我忍不住頂回去;晚上她動手打我,我下意識揮包驅離,也被認定兩人互有攻擊行為),我對許鳳珠的憤怒已經無法再姑息容忍了。 七月14日許鳳珠又在那直接對著警察說話,指著我們罵紅鬼,這一次有警察直接做證人,我立刻向警察提告,沒想到許鳳珠竟然能睜眼說瞎話,也說我罵她白鬼,故計重施,同時提告我,連帶許大姐看到陳水扁來了,講句「小偷來了」,她都故意扭曲說我們在罵她,也要告許大姐,就這樣,兩個人又一起被關到地檢署地下二樓去。 話題回到星期五早上,9點50分的偵查庭,許鳳珠找來三個挺扁迷陪她,剛好坐在走道我的對面,那些人又開始在那講些五四三的話,我乾脆拿起等會結束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來看,這是一大錯誤,看到大探長污衊猥褻的部落格留言,甚麼"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口水...",脾氣又忍不住冒上來。 10點快30分進法庭內,講完基本資料,檢察官確定我們要告的內容,我大致講說許鳳珠罵我「紅鬼」所以我要提告,檢察官問我為什麼認為紅鬼是罵人的話,我說郭冠英講個「鬼島」,民進黨罵到臭頭說他污辱台灣,搞到最後連退休金都沒了,鬼難道不是罵人的話嗎?書記官就紀錄:「鬼是罵人的話」。 檢察官又問許鳳珠為何要告我,許鳳珠說我罵她是白鬼,然後拿出一張紙,說她姓白,每次去排隊,大家都叫她白太太來了,所以我罵她白鬼來了(哇咧,她算老幾,我管她嫁給誰,還去記她是白太太),然後我跟許希爾都罵她是小偷來了,所以她也要告許希爾公然侮辱,而且我之前還故意去用力推她,害她跌倒,現在腳都還在痛,然後拿出驗傷單跟藥袋,她說她是台灣人,個性比較溫和,不想多鬧事,想就算了,沒想到我還要告她公然侮辱,所以她也只好告我,她知道我愛錢,喜歡告人家要錢啦... 我愈聽愈火大,就開口說我要再告她毀謗,檢察官就大聲斥責:「你閉上嘴,法庭內偵查不公開有甚麼好告的,你說話時人家都沒插嘴,妳插甚麼嘴,在這裡別人講話,都不准插嘴說話」,我的情緒失控,檢察官大聲斥喝,我竟然就大聲頂回去:「她在那亂說話」,檢察官又大聲斥喝:「這裡警察的筆錄就說你承認有罵對方是白鬼」,我聽了更生氣,大聲吼回去:「警察說謊」。 法警過來安撫,要我別說話,許鳳珠繼續在那說話,說我罵她白鬼來了、小偷來了,她都有朋友可以做證,就在門外,檢察官就要法警到門口叫證人進來,另一個挺扁迷就走進來,檢察官提醒她偽證要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知不知道,她說知道,檢察官就要她念證人結文,唸得二二六六老半天才唸完。 檢察官問她,我有沒有對著許鳳珠罵白鬼來了、小偷來了,她就說,我到現場,就對著她們罵白鬼來了,小偷來了,檢察官問她,是先罵白鬼來了,還是小偷來了,她就說是先「白目」,然後再說小偷來了,檢察官又問,有對著許鳳珠罵嗎?她就說,有,大家在排隊,我就對著許鳳珠罵,檢察官問還說了甚麼,她就說:「後來她們在那邊「吵架」,我就去上廁所,不知道。」 檢察官再問許鳳珠,許鳳珠說,我們沒有吵架啦,就是我跟那個許希爾在罵她白鬼來了、小偷來了而已。然後又說她姓白,檢察官說明明是姓許,怎麼又姓白,許鳳珠又拿那張紙(應該是戶籍謄本吧),說她是姓白,所以去那邊大家都會叫她白太太,檢察官問我有沒有罵她白鬼,我說我從頭到尾沒跟她說一句話,而且她們是綠的,真要罵也要罵綠鬼,誰會去罵白鬼。 檢察官問我為何會告她紅鬼,有聽到她罵我嗎?我就說:「當時我到台北地院南側大門外排隊扁案旁聽後補,到的時候挺扁的人已經來了十幾個人,沒有排成一排,分散在平台及樓梯上面,我就背對著她們,坐在人行道上跟夥伴許希爾聊天,然後許鳳珠就到旁邊警察處,指著我們說紅鬼,然後又說了一堆話,我就去跟警察說,警察先生,你聽到她叫我甚麼,許鳳珠就說,叫你紅鬼啦(台語)紅鬼、紅鬼,所以我就跟警察說,我要告她公然侮辱,我從頭到尾都沒跟她說話,更沒罵她。」 檢察官就問我們能不能和解?我立刻回答不能,許鳳珠說她沒意見,我不能那就只好繼續,檢察官說那就辦下去,如果妳們決定要和解,隨時可以通知一聲。然後要我們在筆錄上簽名,就結束庭訊了。 之後,我下樓去,把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拿給地檢署收件處,兩個常看到的記者(應該是蘋果日報的)進來找我,問我來地檢署有啥事?是要告人的嗎?我說對呀,他們問要不要登在報上,我嚇了一跳,說小老百姓不用吧,他們說不會呀,每次扁案旁聽,他們開會都會提起紅衣女有沒有過去(哇,還真不能缺席耶),所以如果我需要幫忙的話,可以告訴他們一聲。我趕緊謝謝他們的好意,以後真需要再麻煩他們。 ****** 現在冷靜下來,回想檢察官說的,他說:這裡面警察的筆錄是說你承認有罵她白鬼。我當場氣憤大聲說警察說謊。 但是現在回想,檢察官講那句,應該不是找當時現場值勤警察做筆錄,而是說我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我很清楚,那個筆錄我都看過後才簽名,根本就是否認我有罵白鬼。我不知道是檢察官自己沒看清楚,還是故意這樣說。 我做的最大錯誤,是忘記再要求傳喚當時在現場執勤的警察,早上檢察官說那句話時,以為他們已經傳喚過值勤員警來做筆錄,後來想不可能才剛開庭,那些警察已經過來做筆錄,可見根本還沒找執勤員警過來,而我竟然被許鳳珠跟她找來的證人做偽證後,情緒被挑起,也忘記再要求傳喚相關證人了。 現在只能等下一次開庭再說了。如果被簽不起訴,就只好申請再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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