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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714提告許鳳珠紀實-下
2010/07/16 01:23:33瀏覽1059|回應7|推薦31

到了中正一分局,偵查隊警官問我們吃過沒?女警回答還沒,警官要她到六樓餐廳幫我們打菜,結果女警把整個保麗龍便當裝得鼓鼓的兩份帶來給我們,原本說不餓不用買便當的我們,既然便當來了,早餐也沒吃,所以我就開始大快朵頤,許鳳珠吃沒五分鐘,就說沒味口吃不下了(笑話,我氣到味口可好,整個便當吃光光,剩下雞骨頭而已)。 許鳳珠就先拍現行犯照,然後按指印(那個機器還是跟一月時候一樣不太靈光),12點半多我也吃完便當了,換我去按指印,好不容易全按成功,只剩下兩個大拇指沒按好,竟然當機,只好重新開機重來。一點多才完成,再準備移送到地檢署去。在等待當中,許大姐買了午餐過來,請警察交給我,我出去後門口跟許大姐見面,告訴她我已經吃過了,請她先回家,還要去地檢署,一定會弄很晚,她不用等我,許大姐就先回家休息。

一點20多分到地檢署,再走進地下二樓,一月在整建的地下室都已經完工了,用大理石鋪地,變得比較「豪華」些,按程序看身分證,把所有攜帶物品交出去,法警要我們記下到時可能交保要通知的親友電話,把錢放在身上,然後就把背包全收走,把我們分開兩間居留室關進去,此時牆上時鐘剛好一點半。

我看午餐應該有放味精,頭腦開始昏沉想睡,陷入昏睡狀態,睡到兩點多,聽到法警傳喚被關的人姓名,下午的偵訊應該開始了,睡意跑掉,開始等待,頭腦也開始胡思亂想,先想到,ㄟˊ,剛才在中正一,好像忘了照相,然後又想到真衰,沒有罵人,又被許鳳珠第二次污衊,被關進拘留室內,然後情緒起來,眼淚開始留下來,幸好牛仔褲口袋有準備衛生紙,可以拿出來擦淚。

快三點,居留室門又開了,一位穿白衣洋裝的女士進來,一大間的位置不坐,我已經都坐在邊邊了,她還來坐到我旁邊,法警說不准對談,我哪有心情聊天啊,自怨自艾都沒時間,兩個人就在拘留室內各有心事。沉默快10分鐘,那位女士忍不住開口問我怎麼被關?我說被人家罵紅鬼,我告她公然侮辱,她竟然也反告我罵她白鬼,所以兩個人都進來。她說有這麼嚴重要被關?我說現行犯啊,所以當場羈押進來,等偵訊。看她拿著一張押票猛看,上面的名字好像在法警室門口的螢幕上有看到,換我問她:你是不是那四個法官的案件進來的?她就點頭,我又問:你是法官的朋友?還是那個國民黨的那個人的秘書?她問:國民黨誰?我說就是那個前立委啊,她說何智輝,我說對,她問:報紙怎麼說?我說我也沒看報紙,不太清楚,早上出門前看新聞,好像一個是法官女朋友、一個是立委女朋友,還是秘書?她說:新聞都不準啦,我說對呀,我也是覺得新聞都亂掰,女性友人就變成女朋友,她不吭聲,所以我也不多問,她又突然問,你看到媒體說甚麼?(金害,竟然是我被她詢問),我說新聞是說,法官的女友告訴何智輝女友還是秘書,說可以放鞭炮了。這時候法警過來大聲說:「就說不准談話還談話,監視器都有在拍還說(哇咧,幸好剛才睡覺嘴開開沒流口水)」兩個人趕緊閉嘴。

3點30分門再度打開,那位女士出去,上手銬,然後一堆法警帶走,又開始安靜,剩下我一人,悲傷的情緒又起來,眼淚又開始冒出來。4點10多分,終於叫到我跟許鳳珠的名字,門也打開了,走出拘留室,先上手銬,然後帶到偵訊室,檢察官問我們基本資料,然後要我們說明提告內容,為何相互對罵?

許鳳珠說不是相互對罵啦,是我跟許希爾我們先「說」她是白鬼、小偷來了,她再小聲說我們是紅鬼,檢察官說不是對罵,那妳幹嘛告她公然侮辱?我說我們從頭到尾都沒相互對罵,我根本沒開口跟她說話,是她在那罵我「紅鬼」的,檢察官問我們是否提告,我立刻回答是,檢察官再看許鳳珠,許鳳珠也回答要告。

檢察官要我們站到後面牆邊,說兩人各5000元交保,許鳳珠又開口對著我說,我們不是在罵啦,只是在說話而已,一副要我就此算了的樣子,我轉頭不看她,法警要她不要開口說話,開完交保單,兩人又被送回居留室。

許鳳珠說她身上有5000元,可以直接交保嗎?法警說幫她去辦,我身上沒錢,只好回到居留室,四點20分,許鳳珠先被關到女性交保室去(交保室有公用電話),結果我被關到男性交保室去,裡面還有三位男生,因為手機不准使用,法警要我直接打公用電話回去。

打回家,父親聽到我被關到居留室,還要5000元交保,不太高興,也說他身上沒錢,母親也不在家,要我打電話給哥哥手機,看我哥能不能過來,一打過去直接通語音信箱,再打還是通語音信箱,掛上電話,4點35分看到許鳳珠可以離開居留室回家,情緒開始崩潰,當著三個男人面前眼淚不斷流下來,法警要我出去,關到女性交保室,再打電話,還是進入語音信箱,腦海裡開始想可以連絡的朋友電話,問題是,現在手機太方便了,電話都直接存在裡面,根本沒有印象,沒人可連絡,又忍不住開始掉淚,哭了一陣子,再打電話試看看印象中的朋友電話,果然打錯電話,情緒實在快撐不住了,突然想到女兒,好吧,打去找老大,看能不能跟祖母借錢過來「贖」我,沒想到接電話的是前夫,只好跟他開口。

前夫一聽我要借錢,就說沒錢,我說先借給我,我出去就可以領錢還他,他問我在哪裡,我只好說在地檢署被拘留,他很無奈說,晚上有一重要餐聚要參加,問我幾點前可以去交保,我說應該都可以,他說那就等晚上九點左右吃完飯後再過來,我說好,如果我連絡到我家人過來,我會再通知他不用來了。掛上電話,想想還是再打回家一下,這次母親接到電話,問我怎麼拖那麼晚還沒回去,只好再說一次原因,然後說我已經通知前夫過來交保,但是要等到九點,我媽就說她立刻過來,通知前夫不用來了,掛上電話,只好再打電話去通知前夫不用來了。

電話掛斷,情緒又湧上來,眼淚又開始掉,真衰,倒楣到只能找前夫幫忙,X的,罵人的還比我早離開,X的,我幹嘛這麼慘,在法院跟那群人窮耗。

沒多久門又開,又一個女士進來,她已經拿出錢給法警,等著手續辦好出去,進來就開口說妳們兩個不是5000元交保嗎?原來她下午已經跟許鳳珠同牢房,聊過天了,我告訴她,我可沒罵許鳳珠,是那個女的罵我而已,但是她還告我罵她,兩個人一起被關進來。她勸我沒必要對政治這麼熱中,我說我不喜歡政治,我不搞政治,她說我們這樣就是,我說我是反貪腐,跟政治沒關,她說她也很討厭陳水扁,她也投馬英九,但是她認為我們這樣出來沒有用,社會不會因為我們這樣就會改變,我說,如果甚麼都不做就都不會變,她說要對自己好一點,我說我就是對自己好啊,所以出來做我喜歡的事,過去20年就是都不做,才養出兩個貪污總統;那些人亂罵人,我不再忍受,所以就告她毀謗。最後勸不了我,把話題轉到她的案件,沒多久,門又開了,又剩下我一個人呆在交保室。

法警送來晚餐,紅豆麵包跟波羅麵包,還有240cc的芭芒柳汁,雖然有點想上廁所(居留室的廁所不敢上,還有監視器盯著)但是整天沒喝水,心情又不爽,沒多久兩個麵包跟飲料就全下肚了,吃飽心情也好一點,六點15分,母親辦好手續,法警過來開門,讓我離開居留室、地檢署。

母親騎摩托車來,說我怎麼那麼笨,還罵人家白鬼,原來父親聽錯,傳錯話,我說我才沒那麼笨,要告人家還去罵人家,是對方罵我紅鬼,我提告對方,對方又誣控我有罵她白鬼,所以兩個人都被關的。

唉,遇到一個無恥的人,除了提告到底外,這次絕對不再輕易放她一馬了。如果檢察官還要用僵化迂腐的雙方各打50大板模式來處理,絕對再議到底,哪有罵人再亂告,就可以負負得正抵銷掉的,不信台灣連點基本正義都做不到、司法人員連基本判斷能力都沒有。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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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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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倩不算丟臉
2010/07/19 16:30

最丟臉的是躲起來又廢話連篇的"東西"

忽然有"天王駕到"威伍~~~的感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9 21:48 回覆:

原來不是只有我有這種感覺,ttt308也看得出來這種措辭口氣非常熟悉唷。

自己「深藏不露」(躲藏起來看不到人影之意,可不是謙虛隱藏自己才華的解釋),卻很會長官指導般的高姿態想下指導棋,稍為沒有磕頭感激涕零的回覆,就長篇大論罵起人來,竟然還敢怪別人「主客顛倒、讓人錯亂」。甚至還在那見縫插針、挑撥離間,故意用「莫非在暗示...」來含沙射影、引導人錯誤連想。

這樣子的大口氣,還真是不多人,很難不讓人一看就想到某個天王級人物,根本就不用跟他多廢話,資料存證,申請調查是否同一人所為就好了。

ps.之前還曾以另一非會員名稱過來回應,也都一併調查了。


不平
我錯了?真奇怪!
2010/07/19 12:45

上手銬,被關,五千交保,還得眼巴巴看那個女人先走,﹍﹍
難道不算丟臉?
有警察在場看到,可以作證卻不出來作證,﹍﹍
難道不算丟臉?
妳說是被冤枉的,被誣告的,面對司法卻有理說不清,﹍﹍
難道不算丟臉?

即使兩人對罵,也是芝麻綠豆小事,
這些司法人員卻小題大作故意整妳,
擺明是瞧不起妳的反扁,把妳當刁民!
反扁落到這種田地,還能說不丟臉嗎?

妳真的心甘情願嗎?不當一回事嗎?
那幹嘛要哭,把眼睛都哭種了!

哭腫眼睛,發洩牢騷,能解決問題嗎?
要做鴕鳥,就把頭埋起來不吭聲。

樹要皮,人要臉;知恥近乎勇!
願賭就服輸,丟臉就承認,
這樣才會激起鬥志,繼續拼下去,爭出道理贏回面子!

那個女人敢如此囂張,不就是司法偏袒縱容的結果?
妳怎能不讓司法人員看到妳的憤怒,知道妳的抗議?

妳不表達抗議,司法人員怎知道錯?
不知錯,又怎知改革?
旁聽代表妳對司法的支持、加油,
拒絕旁聽三次,就是最和平而折衷的抗議方式;
否則,妳還有什麼好方法?
難道,繼續默默忍受司法對妳的不公,還要喊司法加油?
要做個鄉愿爛好人,姑息司法不彰?

特偵組不把貪污受賄法官檢察官揪出來,把黑幕揭開,
司法院長會辭職嗎?司法改革會舊調重彈嗎?
馬英九會大夢初醒,趕忙把廉政署當回事嗎?

妳的回覆表面看來是正經八百的說教,
但令人覺得前後矛盾、理念與行為不一致。

我是要為反扁人受辱感到不平?
還是做壁上觀?

算了,有人既然要自取其辱!
就別管他娘的屁事,不談也罷!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9 12:47 回覆:
謝謝您的指教!

不平
可恨!可惱!
2010/07/18 17:03

司法人員眼中竟把妳跟許女看成一票貨!
各打五十大板,各判五千交保。
 

明明妳是反扁的,那個女的是挺扁的,
怎能分不清好人壞人?豈有天理?

 
難怪妳要說司法不彰!


打明天起,妳就拒絕旁聽三次,向司法表達嚴重抗議。

 
還有那個許女,既然衝者妳來,絕不能放過,一定要跟他幹到底!
下次旁聽,隨身多帶些錢,也要讓他多吃苦頭。
記得,輸人不輸陣,不能再丟反扁的臉!


別怕,放心,加油,大夥都繼續挺妳,做你的啦啦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8 22:39 回覆:

錯了,不能因為不滿司法人員被刻板印象所誤導,就拒絕旁聽,這是牽拖不相干的事情,沒有是非了。相反地,更要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讓他們有勇氣去對抗貪腐勢力,真正進行司法改革。

而且我也不認為我丟反扁的臉,我們是唯一堅持到目前的少數人,沒有半途而廢,我不認為我哪裡丟反扁人的臉了?更不覺得要跟那個許女硬槓到底,您這樣的想法反而是錯誤的唷。我可不是為了反扁、挺扁在那故意挑釁、刁難人家,而是不容許別人可以因為立場不同,而失去理性,進行言語及行為暴力。

謝謝您的支持,但也期盼您能真的了解我們所做的事情跟理念。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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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著點~~~妳不孤單
2010/07/17 17:41

Hi

難怪妳會掉淚,看完整段經過我都覺得很難過

我能體會妳當下孤單無助的心情

尤其是退到要找前夫幫忙的難堪

妳的家人我想也是心疼妳為反貪污去承受種種難堪。

妳不要再難過,妳的出發沒錯,一般人都是自掃門前雪心態(就像那位勸妳的女士),

現社會已演變成『做好無功,打破要賠』(台語妳聽的懂嗎?)

我真的~~真的很佩服妳的勇氣和毅力

妳不孤單,真的,是我們這群沉默大眾該汗顏

要保護好妳自身安全不要讓妳父母擔憂,

不要洩氣,妳真的很棒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8 22:20 回覆:

謝謝您的安慰,幸好有您們願意給我精神上的支持,讓我知道我們的努力是不會沒有效果的,這樣我才能有動力繼續堅持下去。

蝴蝶效應或許剛開始很微弱,但是我相信一定會慢慢擴大的,至少台灣這兩年來,肅貪的行動並沒有停頓下來,司法人員也都競兢業業在偵辦各大弊案,看到法官跟檢察官都被查辦羈押禁見,可以很明顯看到除弊行動的具體行動。

雖然那天真的是差點面臨崩潰(只差沒嚎啕大哭),不過第二天立刻看到美國認定陳水扁貪污,要處分扁家資產的消息,也算是老天爺給我們的安慰吧,告訴我們千萬要撐住,一定會有結果的。


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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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證重要
2010/07/17 00:04
隨時身上帶錄音筆、手機照相…您的境遇經常会碰上狀況,舉證非常重要,而且有十足把握了才付諸行動,否則會吃力不討好,類似像那一位女士反將你一軍時也得有反制措施,莫倉促行事,結果往往還告不出結果卻先吃了悶虧——這個虧往往是官坊制式的程序給于您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7 00:27 回覆:

上次1月22日告許鳳珠時,都有要求提供法院監視器錄影內容做為舉證資料。

公然侮辱部分只能找挺扁迷來當人證,可以想像,證人用沒印象、不記得了來搪塞,無法成證,而妨害自由部分,對方不斷擠壓身側,當時長期壓迫下有加以反制,法官認定雙方都有推擠,而晚上傷害的錄影,對方攻擊,我有用包包揮動防止其靠近,加上並沒有受傷,所以法官也不認為達到傷害標準,總之就像您說的,官方制式的程序,應該說,官方刻板的先入為主觀念,認定不同立場雙方都會相互攻擊,所以就乾脆不起訴。

我有用MP3要錄下此女惡毒齷齪的言語侮辱,但是她看到我聽音樂又轉動MP3,就立刻改變說話,開始胡亂唱歌。很多存證狀況是必須倚靠第三人在不被注意下,才能順利進行,我不可能當演員又當攝影師,當所有目光對著我時,我又怎麼有機會錄下對方犯罪的事實?對方也不是笨蛋,讓我們可以順利留下證據。

這一次是因為警察在現場,可以作為人證,才再次提出告訴的。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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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惜~~~
2010/07/16 18:55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21:03 回覆:


星洲寄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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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2010/07/16 16:57
我覺得白衣女士說得有道理,或許,可以另想別個方式來支持司法反貪腐,以減少自身被傷害。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7-16 20:55 回覆:

我們這樣算輕鬆的了,往好的方向看,至少被關在地下二樓,還不用曬太陽、被雨淋,比其他國家拿著槍桿子、汽油彈,真的拿生命去拼命,才能威脅國家貪污犯,下台接受審判的情況,好太多了。

司法目前也在全力肅貪中,看到四位法官被收押禁見,可以了解,司法先將自己整頓好,才有能力整頓整個司法體制及審判公正,台灣的司法改革看得到已落實在做。

但是這畢竟都是跟老百姓的生活很遙遠,老百姓的司法改革,要的是自己的訴訟是否得到真正公正客觀的審理,司法人員有沒有用頭腦去分析判斷,還是用著刻板印象去主觀認知,隨便審判。我告許鳳珠是小事,卻是社會上最頻繁發生的事情,但是從這裡看到有一方說謊狡賴,司法人員就必須從雙方的言詞及行為發展來做研判,如果一個人說詞反覆都可以接受,這些司法人員僵化、先入為主的思維就必須被檢討、改革。

我就當作拿自己來測試司法改革的水溫,看看台灣的司法改革喊得震天價響,到底是哪裡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