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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11:52:11瀏覽1099|回應8|推薦49 | |
要說我不是愛提告的人,大概已經沒人會相信了。 今天扁案再次開庭,我過去時已經超過15名了,那群挺扁迷還是隨便亂排,到處走動,許大姐帶來板凳,坐在人行道上,我過去跟許大姐打招呼,乾脆拿出筆電,坐在許大姐旁邊上網,聊我們的天。 許鳳珠又跑去警察那,指著我們方向,一開口就是紅鬼....,看來這個女人還是繼續在那囂張,我直接過去跟警察說:"警察先生,你聽到她叫我甚麼?許鳳珠立刻回嘴,叫你紅鬼怎樣,紅鬼紅鬼。 我立刻對警察要求提出告訴,沒想到許鳳珠又搞那一套,也對我提出告訴,說我罵她白鬼,結果現在兩個人全都到派出所做筆錄了。 現在時間11點45分,我的筆錄製作完成,還在做許鳳珠的,陳水扁案不到11點就結束了,目前等許鳳珠筆錄完成,等一下就要去中正一分局偵查隊了。 唉,剛剛警察過來問,何必為了這小事提告,我說我實在忍不住了,從98年2月以來,一年半來她口出惡言、髒話連篇、還動手打過我,對我咳嗽傳染感冒,上次從早上到晚整天不斷整我,最後我提告她,她還反告我,害我也被叫去中正一分局拍照,送去地檢署關到晚上11點,結果竟然兩個人都不起訴,現在有警察可以當人證,反正都排不進去旁聽了,乾脆告她公然侮辱。 許鳳珠筆錄完成了,簽完名後就要去中正一分局,先暫時寫到這裡。 13:30關到地檢署地下二樓居留室。 16:10檢察官偵訊。 16:20偵訊結束,兩個人都用5000元交保。 16:35許鳳珠自付5000元離開。 18:15母親過來交保。 18:50到家。 眼睛腫到快無法張開,體力耗盡,先休息,等恢復體力再來把過程寫出來。 先講案外小插曲,竟然跟貪污法官的紅粉知己黃X瑞珍同一居留室半個小時,還真是夠巧合的。 先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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