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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319調查報告新聞稿及全文-上
2009/11/12 13:44:11瀏覽1527|回應5|推薦20

監察院的新聞稿內容: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今(11)日就台南地檢署偵辦319槍擊案之缺失通過調查報告,決定送請法務部轉所屬妥處見復。

去年11月立法委員陳淑惠代李淑江向監察院陳情,指「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319槍擊案,涉未詳加調查事證,草率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事件唯一兇手,並以陳義雄已死亡,為不起訴處分,涉有違失」。監察院輪派吳豐山委員調查。

吳豐山委員約詢了包括王清峰、詹啟賢、李昌鈺、侯友宜在內的13批相關人員,諮詢了法律學者,並向各方調卷,費時1年做出調查報告,認為有4項事證,應再詳加調查。至於不起訴處分書指陳義雄為319槍擊案唯一兇手一節,調查報告也指出,在無直接物證、且當事人已死亡不能為自己辯護的情況下,地檢署以陳義雄為唯一兇手,與偵察審判精義有悖,顯有不當。

吳豐山委員所指4項應再詳加調查之事證如下:

一、陳義雄被地檢署指為畏罪自殺,但陳義雄陳屍情況、包括屍斑、屍僵及現場景況,檢方未予調查敘明。

二、檢方指陳義雄係因不滿陳水扁總統,欲置於死地,但經鑑定第一發射擊彈道係朝向呂秀蓮副總統,檢方所認定之行為動機與實際行為,有不合理之處。

三、檢方認定扣案彈頭係由同一支槍管發射,此與鑑定結論不同。

四、陳水扁總統槍傷在肚臍下,但內褲與外褲何以無彈孔,無血跡,仍有待深入調查。

吳豐山委員特別指出:319槍擊案是歷史性事件,他本人無黨派成見,亦無預存立場,純就陳情人訴求,經約詢、諮詢、調卷及現場履勘所得做出調查結論。

調查報告詳細全文索取網站:

http://www.cy.gov.tw/ourpaper.asp?AP_Code=eDoc&Func_Code=t01&case_id=098000483

調查意見

壹、案  由:據立法委員陳淑慧函轉李淑江君陳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偵辦319槍擊事件,涉未詳加調查事證,草率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事件之唯一兇手,並以陳義雄已死亡,為不起訴處分,涉有違失乙案。

貳、調查意見

民國(下同)933191345,為競選連任中華民國第11屆總統、副總統之現任陳總統水扁先生及呂副總統秀蓮女士於臺南市進行掃街拜票活動,於該市金華路31034號間遭槍擊,護送至臺南縣永康市奇美醫院診治。當日19時,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南地檢署)整合刑事警察局(下稱刑事局)、法務部調查局及臺南市警察局等單位召開第一次偵查會議,旋即於臺南市警察局成立「0319專案小組」(下稱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在同年月26日公布案發現場行跡可疑之「黃衣禿頭男子」影像,有民眾指認疑似臺南市角力協會前主委陳義雄,同年月28日陳義雄原受邀參加太極拳協會舉辦的晚宴,當日 17時許騎機車外出後失蹤次(29)日11左右,被發現溺斃在臺南市安平港第11號碼頭附近蚵棚的水裡。經檢察官相驗,認為是窒息、生前落水、意外死亡。嗣專案小組經過近一年之偵辦,於9437召開記者會宣布319槍擊事件是陳義雄所為。同年89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事件之行為人,因已死亡而為不起訴處分(見該署94年度偵字第9448號、94年度偵字第9449號不起訴處分書,下稱不起訴書) 不起訴書認定兇手陳義雄一人一槍二彈,在臺南市金華路3段行刺陳總統,10天後在安平港畏罪自殺,謀殺動機是不滿政局,槍彈是唐守義所製造。對此結果,社會有信者,有不信者。

茲依據家屬陳訴,就本案之偵辦是否未詳加調查事證,草率認定陳義雄為唯一兇手,對已死亡之陳義雄為該不起訴處分有無違失,臚列調查意見如次:

一、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319槍擊事件,全案仍有下列四項事證,應再詳加調查釐清: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案唯一兇手,於案發後10日之93329上午5時至7時間畏罪自殺,認定之死因及死亡時間與相驗報告所載陳義雄屍體呈現之屍僵、屍斑狀態不符;又不起訴書內對於陳義雄乘往捕魚之竹筏何以繫有魚籠且其內有魚、屍體上何以繫纏有蚵繩、蚵團等重要事證,未予調查敘明。

不起訴書認定陳義雄於事發後不到10日即自殺死亡,無他殺之嫌,理由略以:該署外勤檢察官李白松最初認定之死亡原因為意外死亡,無他殺之嫌;陳義雄留有遺書;員警查訪陳宅造成陳義雄壓力;王金象及鍾榮輝有關打撈屍體經過之證述;石台平法醫對李白松最初相驗結果之複驗認為排除他殺及落水時間約46小時。惟查:

1.依周欣燕檢驗員所作驗斷書及附圖記載,陳義雄屍體「無明顯外傷、重度僵直、背腰臀部出現暗紫紅色屍斑」,按屍斑需死亡8小時始能固定,屍僵重度則係死亡12小時以上,而陳義雄的屍體撈起時臉朝下、背朝上,但臉部、頸部、胸部均無屍斑,屍斑卻出現在背部。立法院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下稱真調會)推論陳義雄死亡時應是仰躺,於背部呈現固定屍斑,即死亡812小時後,始遭人棄置陳屍水域。對此,詢據承辦檢察官郭珍妮、王森榮、高峰祈表示石台平法醫同意係生前落水,而石台平法醫則表示水中屍體不應討論屍斑云云,均無法為合理之解釋。

2.陳義雄屍體係由臺南地檢署李白松檢察官及周欣燕檢驗員負責相驗,惟渠等僅赴殯儀館相驗,未至陳屍及打撈現場調查相關跡證,即以屍體無明顯外傷,家屬陳述陳義雄有捕魚習慣、無債務及糾紛,以及對死因無意見,認定屬意外死亡,同意家屬領回遺體火化處理。李白松檢察官向本院表示,渠當時未與專案小組人員接觸,亦不知道陳義雄涉及319槍擊事件,渠無法解釋法醫界之質疑。

3.專案小組並未查獲陳義雄所留遺書,所謂「遺書」依家屬供述,未提及曾於319槍擊事件開槍。

4.李昌鈺博士於9446向專案小組表示,尚應調查釐清陳義雄手部纏繞漁網、頭部之傷口、左手掌背部不明物體等問題,並再詢問相驗時在場者及目睹陳義雄陳屍之人員,參酌相驗報告等資料,再作判斷。(見不起訴處分書第28問)而真調會在陳屍現場進行重建,發現其右手腕深棕色的繩索應是蚵架下綁蚵團的繩子,左肩上的東西應是蚵團,橫過胸部的繩索是民間網魚用的「手拋網」,下擺有鉛錘線,推斷陳義雄屍體遭人繫重物沈屍,然因屍體之頭、手纏到漁網,漁網一端鈎在蚵架,致屍體仍漂浮在貼近水面處

5.復據陳義雄家屬向本院表示,渠等領回陳義雄死亡時配戴之手錶時間停留329上午67云云,惟該項證物未經專案小組調查。又竹筏所繫魚籠內何以有10條左右約3-4指幅大小的魚,亦未見專案小組釐清。

綜上,專案小組認定陳義雄之死因及死亡時間,與相驗報告所載屍體呈現之屍僵、屍斑狀態不符;又不起訴書內對於陳義雄乘往捕魚之竹筏何以繫有魚籠且其內有魚?屍體上何以繫纏有蚵繩、蚵團?…等重要事證,未予調查敘明,顯未盡調查之能事。

()檢察官認定陳義雄行兇動機係不滿陳總統,欲置陳總統於死,擊中呂副總統係誤傷,惟經鑑定第一發射擊彈道係朝呂副總統的方向射擊,所認定之行為動機與實際行為確有不合理之處。

不起訴處分書以陳義雄生前與人談話之內容、渠在「TVBS 2100」節目公開抨擊陳總統之言行,及生前書寫之桌曆有批評時局字眼等事證,並以陳義雄從未顯露對呂副總統不滿言行為由,認定陳義雄意圖殺害陳總統。然依現場重建結果,第一發之彈道係朝總統座車右前方擋風玻璃。詢據石台平法醫表示本案目標是瞄準車窗,製造事端;李昌鈺博士向本院指出第一槍之彈道方向是朝呂副總統的方向射擊,並於97218國際青年領袖基金ILF主辦晚宴時公開表示:吉普車的彈孔是瞄準呂秀蓮副總統而非陳水扁陳前總統。對此,刑事局向本院解釋,博士意指造成吉普車擋風玻璃彈孔的彈道(Trajectory)方向是朝呂副總統的方向射擊,並非指目標是針對何人云云,仍不能為合理之說明。因此,檢察官認定陳義雄行兇動機,確有不合理之處。

()不起訴書認定扣案彈頭係由同一枝槍管發射,與鑑定報告結論不同;扣案彈頭形狀、車痕與唐守義繪製之規格草圖不符,槍管內徑尺寸與彈殼存在差距;加以唐守義製作之槍彈,部分流向不明,專案小組之偵查結論尚非全然無疑:

1.刑事局證物鑑定報告記載,319槍擊案證物鉛彈頭與銅彈頭,該二顆彈頭基部上之刮擦紋痕,「未發現有足資相互比對之特徵紋痕,無法研判是否由同一槍枝所擊發。」;李昌鈺博士鑑定報告亦認為:「很難確認是否由同一支槍管所射擊出。」檢察官不起訴書卻認定:「可證明係同一枝槍管所發射。」與鑑定報告結論不符。另真調會就槍彈部分質疑:

唐守義製作之槍管彈室內徑僅9mm,扣案彈殼其中一枚外徑為9.1mm,顯然無法裝填。

扣案銅彈頭與唐守義所製造銅彈頭的設計規格、形狀特徵、車床車製製程均不相符,該彈頭彈底剪痕與扣案唐守義之鉗具剪痕亦不符

扣案鉛彈頭為車床車製,與唐守義以模具鑄造明顯不同。

各地查獲與唐守義製造子彈結構相符的子彈,經比鑑其中67案,其中僅37顆為鉛彈頭,且工具痕跡與扣案鉛彈頭不同

2.詢據刑事局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固稱,依銅彈頭彈底剪痕及彈殼上的砧片形式可確定為唐守義所製作。惟對於扣案彈頭形狀、鑄造痕、車痕與唐守義供述之製程、規格草圖不符,及槍管內徑尺寸為何與彈殼存在差距等,僅表示唐守義委託地下工廠製作,造成工具痕跡不一致,尺寸不嚴謹云云,仍無法合理說明差異產生之原因,及何以認定扣案鉛彈頭確為唐守製作等疑問。又依唐守義供稱製造槍管約84枝,子頭約200發,其中有剪痕之銅彈頭數量約有100發,鉛彈頭有5080發流入市面云云。專案小組雖清查唐守義製造之槍彈流向,仍有相當數量槍彈去向不明。加以不起訴處分書認定「可證明係同一枝槍管所發射」,與鑑定報告不符,足見專案小組就槍彈之偵查結論非無疑義,仍有調查釐清之必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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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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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風玻璃是可以掉包的
2011/06/03 14:35

319是詐騙案
所謂扁槍傷在肚臍下,但內褲與外褲無彈孔,無血跡。
擋風玻璃是可以掉包的

『319台南金華路沒有槍擊到扁肚那一劃之事,扁肚那一劃是在其他地方製造的,民進黨找人打減火藥量槍製造槍擊,扁演戲失敗,由邱義仁開詐騙記者會硬掰過來,當時電視曾有播過一段來自奇美醫院急診室監視器的畫面,扁是自己走進急診室的,步履輕盈、面帶微笑,還頻跟人打招呼,哪像被槍擊過的樣子?從從容容的不見任何隨扈緊張將總統團團包圍或抬著進行救治,扁說是去看呂秀X,接著就躲在裡面。民進黨自欺欺人。

憲兵司令部反情報部門去電,就在門外的台南負責的憲兵隊隊長回報說:「沒有事,是因為現場人很多,鞭炮又放不停,太多了,現在剛轉到奇美醫院休息一下。…陳總統他們現在奇美醫院二樓院長室聊天,只是休息一下,沒有事的。…沒事呀,他們還在裡面呀,聊天嘻笑都聽得到,好像是有人說,我們都進了醫院,如果把它說成是遭到槍擊,選情可能會不一樣嘞,反正外面這樣亂...他們應該是在聊天開玩笑的吧。」

此時,電視跑馬燈竟出現「陳總統掃街疑遭槍擊,總統府稍後將會發佈新聞消息........」等字眼,沒多久,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說:「總統在台南掃街遭到槍擊....」《嘴角帶一抹笑》』為保護當事人,不列出其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6-04 15:28 回覆:

很多國安隨扈是從李登輝時期做下來,本身也是深藍的支持者。

那天吉普車到奇美醫院,吉普車就被停放在地下室停車場嚴密控管,以吉普車上灑下玻璃碎片及呂秀蓮腳部中彈的事實,還有在車上找到的彈頭,這個車窗彈孔不會是假的,玻璃也沒時間掉包或後製彈孔。

硬要說彈孔是假的,您們就犯了跟扁迷同樣的錯誤,對自己不認同的「證據」,就認定做假不實,那要討論真相就永遠沒辦法討論,我可以確認兩個彈殼做假,因為1.在已經清潔鞭炮灰的道路上,可以找到倂放在一起,特意給人發現,不合常理;2.彈殼直徑超過槍支的直徑,怎麼可能不膛炸而順利擊發出去,所以那兩個彈殼根本可以不考慮。

為了讓人有兩個子彈發射的錯覺,所以置放彈殼,這就證明是一樁預先計畫的槍擊案,呂秀蓮的中槍及彈孔證明確實有這槍案,而陳水扁的行動自如、褲子無血跡也讓人質疑傷口是醫院後製,隨扈說在醫院開刀現場,他們守候在布幔外面,完全不知道裡面在搞甚麼鬼,這也讓人懷疑陳水扁的傷勢可能在醫院內做「加工」。

司法調查人員沒去找隨扈問話是一大敗筆。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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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詐騙案民進黨最大的破綻是不連戲
2009/11/30 03:39

319詐騙案民進黨最大的破綻是不連戲,從台南金華路到奇美醫院扁完全沒有捧著肚子做痛苦狀,進入奇美醫院時走路大搖大擺有說有笑完全沒事,是戲演失敗了,邱義仁卻大膽依舊按照既定事先安排的戲碼演,召開記者招待會說子彈在總統身上,子彈在總統身上是民進黨為逃避法律責任所想出來的詞,319槍擊案也是民進黨為逃避法律責任所想出來的詞,張春波在民進黨記者會所謂的2:45前躲在扁胯下在扁肚上抹油膏…扁身上暗藏兩顆子彈照X光,後來從衣服裡掏一掏掉出來,多麼粗劣的詐騙案,記者招待會過程中,邱義仁曾詭異的笑,民進黨執政時把新聞當戲劇表演置入性行銷民進黨政治宣傳,319詐騙案,民進黨故意當刑事案件處理,責成侯友宜協助,找美國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來台鑑定以複雜化並成案,李昌鈺約一週後來台鑑定,在這期間民進黨一方面佈置現場,製造證據並丟資料給媒體收買媒體新聞記者上司編輯等協助民進黨319詐騙,一方面宣傳李昌鈺把他捧得像神仙般厲害…
民進黨319詐騙破綻之二,監察委員吳豐山與聯合報自由X報媒體擋風玻璃照彈孔全不一樣,吉普車玻璃彈孔應遭民進黨319詐騙集團變造,用減火藥量的槍,當然只打到腳,民進黨違反槍砲彈藥前科犯王幸男對此相當有研究,當時民進黨王幸男找人也是扁樁腳在現場大量放鞭炮當做煙霧彈,民進黨扁在別處製作槍傷在一人真一人假的煙霧彈掩照下,讓事情似真似假似假似真,民進黨才是真黑金黑道,民進黨買通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在319案造假詐騙。
事後呂秀蓮一直在幫民進黨自圓其說,用一種小說的手法幫扁,是共犯,呂秀蓮在其玉山X刊中謊稱當時大選連宋民調遠低於扁呂,說謊真是指鹿為馬。去年319之前,執政的民進黨唯恐其319詐騙案又被人提起,曾放出一條新聞消息說「有一個台大的女學生, 站在教室玻璃旁與人聊天, 突然覺得腹痛,肚皮上有一條傷痕, 幾乎沒有流血, 與阿扁相同,經查是隔壁補校一個男生, 把家中的土製手槍拿到學校把玩, 結果不小心發射出去所造成。」有心人明顯的把兩者混合在一起幫民進黨扁邱義仁王幸男…等人的詐騙脫罪。扁曾經跟某金控人士說「要不要玩大的」,可見其流氓心態之卑劣。台大法律系教授李鴻禧教出及背書這種高足,也可見台大法律系教授李鴻禧也極其卑劣。

信手揭來319詐騙的民進黨所犯之罪實在多到罄竹難書!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1-30 21:20 回覆:
謝謝真理寫這麼多,不過在扁案開庭時,有一次在法庭旁聽,無法進場,坐在法庭外等候,認識國安單位的特勤人員,聊天中說到,當時吉普車上的彈孔是真的,他負責檢查吉普車,出發前沒有彈孔,到奇美醫院已經有此彈孔,所以擋風玻璃的彈孔非事後造假。(這位國安人員絕對不是親綠支持者)。

NetSpid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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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
2009/11/13 19:08
李博士自己說的:「現場也會變(大意?)」
他參與的「辛浦森殺妻」「科羅拉多小公主」,
「法律」上也沒有找到「真相」。
319 要追到謀畫或操作的人,否則也一樣。
不過「公道自在人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1-14 00:11 回覆:
唉,問題是,每個「人心」的這個「公道」都不一樣,所以綠營認為藍營輸不起,藍營認為有問題,那些挺扁支持者,永遠不會要了解真相,而更多的人是一片模糊,連貴為副元首,還是槍擊的主要目標者,自己就在陳水扁身邊,看了一切,陳水扁可以步履輕快,自己走進醫院,沒有半點痛苦表情,而她還要被隨扈揹著進去,結果陳水扁的傷口比她嚴重十數倍,如果呂秀蓮自己都不肯面對現實,還在說陳水扁不可能自導自演,那我看那些綠營支持者,更不可能相信陳水扁就是主導者及最大利益者了。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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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得這麼慘
2009/11/13 15:51
又不明不白,實在應該重新調查!!那\兩位驗屍官實在要好好[盤問]一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1-14 00:04 回覆:
從這個調查報告中,可以發現從驗屍官、檢察官,甚至侯友宜的處理作法都有嚴重的問題,非但不是查出真相,反而更像是做化妝師,幫忙掩飾犯罪的瑕疵及作善後的處理工作,這些人都脫離不了干係,第一件事就是該好好傳喚偵查,必要時,像陳鎮慧、吳景茂一樣,先羈押禁見再說,我相信這些人一定會有人吐實的。

求索
謝謝
2009/11/13 00:30
原來我去早了。有了妳的簡介並下載了全文。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09-11-13 09:53 回覆:

公家機關的效率比較差了點,所以不要太苛責他們,多給他們一點po上網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