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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0:03:31瀏覽7545|回應50|推薦336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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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4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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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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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種種
2010/10/13 17:07
當前的年青人講求麥當勞的功能、所以結婚離婚當兒戲。可悲之極!有好媽媽乖乖女兒是此家之福。

Oskar--耶和華是我牧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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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的媽媽喔
2010/10/05 16:49

我對於男女之情算得上很開放(或許跟媽媽婚前是婦產科護士有關。我進入青春期後,她老人家主動買性教育相關書籍給我看),認識基督之前,也對於反對婚前性行為的說法,多少有些不以為然,想說雙方只要都已經成年、未婚與兩情相悅,即使沒有婚姻的名分,也可以去做「愛做」的事情。現在再仔細回想,太早發生了「想生孩子前,非得要做的事情」,而雙方對於彼此的個性與價值觀等等,根本沒有深入了解,就貿然沉浸於肉慾或感官歡樂裡面,以至於不了解愛的真諦以及責任,一但度過熱戀期而進入較為冷靜的省思,所有問題就都浮上檯面,雙方又往往沒能力﹝或不願意﹞去好好解決問題。

雖然很好奇自己生活週遭的一對情侶,都已經同居七年多了,似乎還相安無事,雖然那可能只是隱藏在冰川下的湍流啦...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5 19:19 回覆:

根本沒有深入了解,就貿然沉浸於肉慾或感官歡樂裡面,以至於不了解愛的真諦以及責任,一但度過熱戀期而進入較為冷靜的省思,所有問題就都浮上檯面,雙方又往往沒能力﹝或不願意﹞去好好解決問題。

這話讓男人自己來講,真是饒富說服力。

「同居」或「婚前性行為」會讓男女把「激情」當作「愛」,

激情是荷爾蒙作祟,醫學研究說大概最多7年就沒有了;

真愛則細水漫流,

「真愛」是不急著做「害羞」的事。

你的生命在信主以後有了改變,為時不晚,

謝謝分享看法,願神保守祝福你~~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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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2010/10/04 11:34

還沒認識主前 總是覺得同居沒啥麼大不了  雖然自己不贊成 也不會制止朋友

如今認識主後 才發覺聖經中的真理實在是在保護我們的

我是兩個兒子 你應該明白 我會比較難說服我的兒子

但到目前  還算是有共同的認定

也祈求主能保守我的兩個帥兒子 能按著我這老媽的禱告

在還沒遇見神為他們找到的配偶前 彼此的心眼都不要打開

直到遇見彼此!

其實 婚前同居還有婚後信任的問題 

我是指  不是與同居的對象結婚後  會有不信任的困擾產生!!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4 22:16 回覆:
  1.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2.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 ~7)

為孩子禱告,確實是好方法。

在遠方為孩子穿上「屬靈的軍裝」,以抵擋俗世的誘惑。

願神祝福妳~~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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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伉儷高瞻幽默﹗
2010/10/03 21:59
再讀﹐更覺得賢伉儷高瞻幽默﹗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4 22:07 回覆:
謝謝過獎……

循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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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行不行?-琉璃夜瞳
2010/10/03 14:20
她是要徵女室友,怎麼來的卻是個男人? 而且還是個死皮賴臉、打死不退的大鬍子男

是的,她一向對毛茸茸的東西過敏——不管是玩偶、動物或人。 然而,他的死纏功力實在高超得無人可比, 竟逼得她一再心軟讓步,最後. 唉!節節敗退,甚至忘了自己有可能引進一匹狼。 或許、可能、應該是她正處於一個需要人陪伴的時間點吧。 幸好他只是個短期房客。
... 無論你一開始的立場為何,一旦進入了「同居的迷陣」之中,往往很難有人全身而退,因為「愛情是盲目的」,當你進入感情之後,很容易忘記你學習過的一切。 ... 婚姻專家也點出:「僅有9%的人在同居前有「結婚的打算」,大部分的人同居後,僅能維持九個月熱情,之後,就失去了新鮮感了。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4 22:03 回覆:

僅有9%的人在同居前有「結婚的打算」,大部分的人同居後,僅能維持九個月熱情,之後,就失去了新鮮感了。

希望打算婚前同居的女人都能看到上面這段話!三思而行……
女人以為同居是為了結婚,
男人呢?嚐過甜頭,沒有新鮮感,他還會想「婚」嗎?

前面兩段好像精彩的小小說,

謝謝補充留言。


星澈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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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問過
2010/10/03 00:19

之前也問我老媽,同居好嗎?

她沉默一下說:『我不贊同,但是你要的話我也不能反對。』

然後她花了3個小時告訴我同居的壞處。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3 22:17 回覆:

妳有個觀念正確的好媽媽,

要好好愛她、乖乖聽話哦……


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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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婚﹐我很贊成
2010/10/01 03:56
同居﹐婚前性行為﹐結婚﹐婚後才能有性行為﹐是不同的狀態。現代社會﹐ 一切速食包括性。為性同居多此一舉﹐大可不必﹐為結婚而試婚﹐我很贊成﹐婚姻採續約制(忘了歐洲那個國家即是如此)更為激賞。因為結婚比離婚容易﹐最理想的是婚前對對方完全了解才步入禮堂﹐但完全了解一個人談何容易﹖婚姻乃是人生中的大事﹐ 覺得比學業﹐ 事業都來得重要。婚姻不是人人都適合或需要。時代變了﹐觀念不同了﹐對女孩而言﹐ 應該是好事。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10-01 04:24 回覆:

「婚姻」可以試嗎?

試婚真的可以了解一個人嗎?

試婚滿意後才下「訂單」,

婚姻的品質如何呢?

日後若婚姻中碰到問題,一起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心態,夠不夠呢?

還是比較快產生:「算了!離婚就可以很快解決問題」的想法?


止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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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27 03:30
我們這一代和下一代有不同的價值觀。為何不分析利弊得失﹐讓他們自己作主?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9 01:04 回覆:

正是如此~~

謝謝留言。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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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對青少年男女非常好的教導
2010/09/24 11:41

每次拜讀大作,均獲益匪淺!

本文真是對青少年男女非常好的教導,

現在婚前同居及性泛濫的現象極為嚴重,

父母師長有責任力挽狂瀾。

願上帝賜福您的文字工作!

黃彥琳~~童年的總舖師(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7 05:46 回覆:

感謝感謝

拋磚引玉咩~~


聯合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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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哪
2010/09/23 16:33

來踹呀!您忘了還有屁屁喔!

不是不了愛的真諦。因為不愛了,所以不想陪死。您沒聽過善變也是人性?當偉大的箴言被您搬出示告時,所有的孤魂都從它們的洞裡爬出來,絕望的在訴苦呢。

結婚能修成正果可以否認形式,修不成就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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