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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釋『華嚴經』題※夢參老和尚講述
2018/06/21 08:36:10瀏覽1179|回應0|推薦16

  倒過來講,經、嚴、華、佛、廣、方、大,經是教義;「嚴」是總說,莊嚴佛的果德;「華」是因,因為有這個因,才有如是果,「華」是形容詞,因能嚴佛的果德:「佛」是成就的人。

  「經」、「嚴」、「華」這三種是約法說的。「廣」是用,是佛的大用,是化身佛。用就是利益眾生的事業。「方」是相,相就是「大」的相,「大」的本性所具足的相。這個相不是象我們想的有形狀,它是沒有形狀的,我們再回來說,大、方、廣就是佛的自體相用。佛在因地所種的因華,成就了佛果的依報莊嚴。依這個教義來攝化一切眾生,這七個字都有兩種義,我們先解釋大的兩種義:大具足了常義、遍義。大是廣博,無邊無際的。拿虛空來形容,虛空遍 一切處。遍到一切眾生。這個眾生不只是人類,包括畜生道、地獄道、餓鬼道,即六道,六道眾生都具足有法性,在一切諸法叫法性,在一切有情叫佛性,它無窮無盡,沒有形相可得,不論遇去現在,常如是。大者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就有大有小。這個大是指性體,性體不變。虛空不被所染,永遠常時清淨。形容佛的境界、體性的境界,是沒有染汙的,說有不可以,說無也不可以,淵深莫測,說非有非無不可以,說亦有亦無不可以,這叫離四句絕百非。

不能用言語來表達,只能用意會來體會,用言語表達不出來,無言說相,無思讓相,永遠寂靜如是,所以說佛的境界不可量,因為要讓眾生領悟、讓眾生進入,所以才有法可說,但是這個有法可說,讓眾生體會到說即無說,不要執著說。

  「方」是相。諸佛所修證的。利益眾生的、無量的功德相。功德相是無相之相,是體性本具,不偏、不違,正大光明,即正法。不偏、不違,不斷、不常,不一、不異,叫正。能使眾生生起覺悟,軌生物解,任持自性。就是法凡夫沒有覺悟,不能解,佛才令正法住世,讀他生起覺悟。一切諸法無所住,不可執有、不可執無。悟到此,能見到自己的本身,法身。這是「大」、「方」。

  「廣」是用,即體之用,離開體沒有用,用還歸於體。所以說它周遍,能夠包容一切、能夠遍滿於一切。所以拿虛空來比喻,譬如虛空,含著一切相,它沒有分別,也不為諸相所轉,遍於一切國土,平等進入。這個相是成體之相,無所不包,隨著性遍故,廣和用也就遍了。刹那際,一念間,它包容無盡。這就是體、相、用。這部經總的大、方、廣、誰的體、相、用呢,咱們每個人都具足的,不過還沒有修成;佛是已經證得。證得的也不多 分:咱們雖然沒證得,咱們也不少一分。證得是原來的。開示大、方、廣,就顯示佛。佛是覺,具足說是佛陀耶,翻覺、明,能覺悟的是佛,所覺悟的就是大方廣。但是,約三諦來說,就是三種道理,諦就是理。總的說來,大、方、廣就是佛的體、相、用;分開來說,覺者就是用,覺悟了,用它利益眾生,這個覺是指世間法說的。覺悟世間,就是覺上的用,覺悟世間就是度眾生,這是世諦法。世間的真諦。世間的真諦不是真諦,是顯示世間隨緣的。體是真諦,用是俗諦,真諦、俗諦這是二邊,二道不契於中。相呢,中道義,覺上的相是覺中道義。三諦相容,三諦無礙,三覺也無礙,達到進入妙覺,大、方、廣、佛,華呢,因感果,華是因,果是果德。因為在修行之中,利益眾生,修得成就了,修因契果。因與果契了,成就果了,修困的時候,修鹹了,契台於果了。因一般是用蓬花來形容的。舉例說;蓮花是蓮果同時、因果同時,桃花、李花不行,「桃三李四」,桃樹得經過三年,李樹得經過四年才能結果,有的先因後果。成就佛果之後,他有無量性功德,除了性功德外,還有修成的功德:報身千丈盧舍那、化身的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現種種的神通妙用。

  「嚴」是莊嚴的意思,象我們人身上莊嚴、用金屬莊嚴、用花鬘莊嚴,用衣服莊嚴,這都是形容萬行的,佛修成了,用萬行莊嚴。莊嚴什麼呢?莊嚴體、相、用、莊嚴大 方、佛、所以修得萬行功德,成就佛果莊嚴的本體。佛成就了,不是世俗相的莊嚴,而是福德、智慧的莊嚴,他度一切眾生是萬行的功德,成就了無上的智能,光明遍照。經字,「大、方、廣、佛、華、嚴、經」,經是貫穿意。貫穿因果的妙理,攝受法界一切眾生,因果同時,因華嚴佛的果德,再加上利益一切眾生、攝受法界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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