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提醒范藍欽,網路無匿名_
2009/03/14 17:06:00瀏覽5813|回應14|推薦35

這位『范』先生好像闖禍了!基於好奇,我想應該有很多人和我一樣,想上網去找這位先生的網路言論。結果呢?大部分都砍光了!只能找到一些間接節錄的言論。可以看出這位政治立場鮮明,語調辛辣的『網路作家』其實並不想負起言責,這和當初貼文上網時巴不得人氣衝上萬點的心情應該是天差地遠。

我並不想談他的政治立場,問題是他的言論已經偏激到悖離了他自己的真實生活。想像一下此刻這位『范先生』的心情!他應該是相當惶恐的,即使他不是媒體所指的那位外交官員,只要是個有正常生活與正當工作的人現在應該都很惶恐,所以立即盡力砍掉所有的網路文章,顯然希望此事從未發生,大家最好相信從未有『范藍欽』這個人物。這種極端的前倨後恭正印證了我多年來上課時一再向學生強調的一個觀念:『網路無匿名,一切都要負責!』

因為自己教資訊科學,網路概論、通訊協定、網站管理等等知識裡面一再提醒我,經過網路作的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自己電腦裡面的資料或許殺得乾淨,一旦貼文上網那就絕對很多地方都有電子紀錄,您何時何地用何電腦上網作了什麼事都會有紀錄,而且都是你夠不到的地方。你可以經由自己的網站管理權限刪除文章,但是你一定無法進入機房刪除動作紀錄,如果你真的去了,只會留下更明顯的紀錄而已!如果你在網路上匿名罵人或犯罪卻脫身了,通常只表示你闖的禍不夠大而已,所以!哪有匿名這回事?

我親身的經驗是多年前開始自己架設教學網站,依照當時的習慣有個租用的留言板 ( 任何人都可留言 ) ,某次因為某事處理可能不夠圓融,被匿名學生罵得很慘,用詞之偏激辛辣很難與任何一位天天上課相處的學生聯想到一起,但是絕對是其中之一。其實那次也不必用到電子紀錄,光用打聽的也會找到是誰。當時的系主任認為應該有所懲處,我說網路文化嘛,大家都還在學習,當事人並未意識到這是公然侮辱!也自以為身分是隱匿的,當作私下發牢騷而已,我看算了。

不過自那次事件之後,我每遇到適當機會都會提醒學生『網路無匿名』這個事實。千萬不要以為四下無人貼文上網只是私事,也不會有人知道你是誰!網路可愛的是自由,在此不論你是不是作家,不必接受任何審查都可以隨時發言,還可以讓很多人看到。但是沒說你可以不負責任,網路動作在理論上一定無法藏匿,不論『洗』多少次都一樣。最多只是像機車鎖,如果你的車子不太昂貴,鎖又夠繁或許可以免於被偷。范先生現在應該是剉著等被查明身分的狀態,會不會被查出?端看社會與法律認定他的錯誤有多嚴重而已。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另一方面,如果大家都有『網路無匿名』的認識,我想某些人心裡陰暗處的偏激思想或許就不會如此公然的流竄於網路世界,那些誇張的偏激言論就留在與三兩『同道』煮酒論英雄時說說就算了!不要讓公開的網路世界看起來那麼脫離現實吧?我就不信這些言論偏激的人平時上班也如此講話。或許此事也再次證明了惡人無膽,網路上越是偏激狂妄的發言者越是虛張聲勢的,一認真找他們,他們就不見了!譬如...范先生您還在嗎?

後記:本文觀點是網路行為在『技術上』必可被查證,但是『法律上』是否可以進行查證是另一個議題。以目前網路世界的亂象,建議大家還是謹言慎行比較好。我很厭倦看到網路常見的偏激言論,即使是我不喜歡不認同的人,我都不會覺得誰應該被『擬動物化』的亂罵。我誠摯希望電腦網路世界不要成為少數偏激者的情緒或言語暴力的垃圾場?

延伸閱讀: http://blog.udn.com/yccsonar/2749014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ccsonar&aid=2744050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傑森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動機之良善或惡質
2009/03/16 13:58

我想只有貼文者 , 他自己本身的動機或出發點不是惡意破壞 .

那麼您說的 「網路無匿名」並不見得相對成立 ..

網路是一個無實體而虛擬批判的空間 ,  所以很多人以自由之名 , 無拘地就會

匿名般發表言論 .  其實 , 只要只要多多宣導網路倫理的觀念或尊重國家、人

民的價值觀 , 那麼自信網路匿名性可以讓大家充分體現言論思想的自由 , 或

重申民主社會真實的民主價值 ..   交流的重點在於網路倫理有無普遍受到重

視 .. 謝謝


J教授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3/15 21:53
應該是理論上+技術上,或許有機會可以抓到一些未想到逃脫追查的「單純者」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09-03-16 05:26 回覆:
拜讀了您對此事件的文章見解,我也贊同這不是法律應該介入的問題,但是如果身為政府的『員工』被證實言論對『公司』形象不利,老闆要來個記過或調職處分似乎也不算過當。我的觀點較為個人化,只是提醒網友們,即使要做烈士也得先有心理準備。中年人受薪階級,一家大小都得顧到,不能預設盡情開罵之後一定不會有人知道自己是誰,這不只是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交的議題。譬如很多同事學生都知道鄉下老師就是我,所以我也必須顧到形象,不能說太奇怪的言論嚇到或激怒我認識的人,週末聊聊八卦,隔天還得上班咧,不是嗎?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
2009/03/15 17:29
网络俨然成了很多有“心理疾病”的人发泄的场所。大陆所说的愤青,在网络上的的表现最为明显:日常生活里明明表现木讷的一个人,在网络里就是粗话、脏话满头,见什么都破口大骂,我想究其原因,很多人显然是把网络当成了一个“心理压力发泄的一人空间”。而台湾因为“e”化的先进,所以还会遇到比愤青更高阶层的网络病态狂。曾今大陆推行网络实名制,很多人反对。但我认为只有实行网络实名制,才能够让网络与生活链接,因为用虚拟架构的自由不一定是真的自由。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09-03-15 20:04 回覆:
古時候的文人除了長輩取的本名之外,常常自己再取個『字』或『號』,無妨!網路筆名或暱稱我都不反對,我不就自稱鄉下老師嗎?但是必須有個『常識』,那不是匿名的意思,本人真實的身分是藏不住的。剛剛看到郭冠英先生在媒體上的閃躲姿態,實在非常感慨,一個有身分地位的人弄成這樣,算是虛擬的網路分身害了真實世界的他吧?

Jose'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壞事不能做絕啊
2009/03/14 17:51
罵罵阿扁罵罵阿九都無所謂
太偏激引起公憤就不好玩了
台灣人算厚道了
大陸還有人肉搜索呢
凡事太盡緣分早盡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