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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進化,不會抄襲
2015/03/17 11:07:52瀏覽426|回應0|推薦2

我目前承接的案例,比較特殊的是多半帶有研發性質,有些東西市面上根本還沒有類似產品,當然客戶會希望我替他們獨家製作,至少不能幫他們的同業開發相似的軟體,這是我一定會遵守配合的準則,這就是所謂的「競業條款」,總不能當雙面人,同時賣武器給交戰的兩方嘛!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客戶無制限地擴大解釋這個概念,我是不是只能替一家公司作「車牌辨識」類的軟體?甚至我只能替一家公司作「影像辨識」類的軟體?那我不就必須直接關門大吉,無法繼續營業了?想一想,讀書研究好多年,終於學會了作影像辨識的相關技術,結果只能作一個案子,領到幾十萬元就終生不能再作同類型工作了?這也太不合理吧?

所以,每次與客戶簽訂合約時我都會很小心這方面的問題,譬如稍早有個合約,說要取得研發結果全部的著作財產權等等,反正是很誇張的不平等條約。我就會耐心溝通,我可以承諾不替競業場商作一樣的軟體,但是不能承諾不用類似技術接其他的案子。如果一不小心,變成自己在「侵權自己的舊作」,那不是很冤枉?

基本上,任何一種「需求」,譬如車牌辨識吧!當然不能視為專利,假如「汽車」也能是專利,那不就只有一家公司可以生產汽車了?這不對吧?但是車牌辨識裡面使用的演算法,可能就會變成引發爭論的焦點了!因為這種複雜辨識的演算法很難取得,不是人人都可以用常識與基本技術寫出程式。好不容易想出來,或高薪聘請專家研究出來的公式,別人一抄就拿去生產與你競爭的商品,那當然不行啊!

所以,我是不是又會掉入一個被質疑的地位?如果我替不同公司寫車牌辨識的軟體,我是不是在用「一樣的演算法」做很多同類型的商品呢?這樣之前與我簽約的廠商,有沒有權利跳出來說我犯規呢?老實說,以前我真的有點擔心這種可能出現的困擾。現在比較有相關的研發經驗之後,其實已經不會擔心了!

原因很簡單,即使你逼我用一樣的程式,分別去作兩個車牌辨識的案子,我都會覺得很「為難」!我研究車牌辨識兩年了,現在我可以從我的電腦中,隨便就抓出很多程式模組,組織出七八種不同的處理程序。他們都可以達到辨識車牌的目的,效能差異也不大!只是在不同環境條件之下各種組合的表現會有點優劣差異。即使完全一樣的目標與辨識環境,隔個一年要我再做一次,我的方法也一定會演變到很難說是「完全相同的演算法」!

關鍵在於:任何複雜的演算法研發過程中,研發者一定嘗試過非常多的方法,我們會一一實驗、測試與調整,最終交給客戶的只是其中之一,甚至未必是最好的!只能說是最適合該客戶當時需求的一個解決方案而已。

寫程式就像作文,一樣的題目同一個作者,如果是發自內心感受而寫,不同的時機,寫出來的文章就不會完全一樣,甚至會差別非常的大!真的只能用「一樣的演算法」反覆製作很多產品的人,鐵定不是實際研發那種演算法的人!他們只能套用那個買來或抄來的程式模組,因為理解不夠深入,所以也不會有更好的新創意。

但是身為演算法的發明人,我一定會有持續的新創意與想法!事實上我這一兩個月就在研究一種影像辨識的演算法,做到辨識率超過九成,我認為已經達標,但是客戶好像還略有微詞,我是好勝心極強的人!也認為原來設計的幾種演算法效能已接近極限,繼續微調也好不了多少,所以忍痛全部打掉重練,嘗試一個全新的研究架構與方向,也不過就是一周之後的今天,我真的成功了!之前沒轍的多個目標也都辨識成功,應該沒得挑剔了!甚至速度都比前面研究的方法快一點。

所以,現在如果有人要我做類似的事情,我又有好多個選擇了。總之,如果你就是演算法真正的原始發明者,應該是不會被這些侵權疑慮所刁難的!解題方法太多了!真正應該擔心害怕的,是那些抄襲或者買現成的程式模組來用的人。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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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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