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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抄襲還註冊商標?道歉哪夠?
2019/01/23 04:25:50瀏覽1265|回應0|推薦6

屏大聲明坦承校徽抄襲 設計師接受道歉

或許我自己在做高技術的軟體生意,對於抄襲這種事情特別敏感,看到這個新聞就覺得怪怪的?這並不是「不小心」發生的誤植,而是絕對刻意的犯罪行為,抄襲者不是不懂法律的民眾或不懂事的小編,就是這個視覺設計專業的老師!猶如法官犯法,應該是罪加不只一等的!即使校內懲處都不夠的!這不只是教授之間純學術的論文抄襲,而是涉及商業活動了!設計師是以此設計工作謀生的!這不只是抄襲,也是偷竊!

尤其他是視覺藝術專業設計科系的老師,這樣還能教學生嗎?難道可以告訴學生,設計不出好東西,抄襲別人的也可以嗎?他應該立即自動請辭吧?如果是我絕對無顏再面對學生了!甚至應該去法院自首侵犯智慧財產權,這才叫做負起責任嘛!至於受害者是不是接受道歉?是他個人的風度表態,這與法律責任應該是兩回事!絕對不是「我原諒你」就可以免責的!

人生在世為事業打拼,可以獲得的實質回饋不是名就是利,為什麼抄襲盜版這種事情必須嚴辦?著眼點並不是個人受害與否或受傷程度,而是社會名利取得過程的公正性!我們的社會中發明與設計者是關鍵的進步力量,他們自己或許不是這麼計較名利,但是社會制度與風氣必須嚴正制止想佔他們便宜的人!

會抄襲的人分成兩種,一種是無心之過,現在大家都會上網,連我也會拿找些影像資料剪剪貼貼,如果誤拿到不該拿的東西,也沒有因此獲利,就是沒有犯意,應該是可以原諒的!即使進入法律程序大概也是最終不起訴雙方和解。但是這個事件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抄襲者就是參與同行的學術研討會時獲得這個關鍵設計圖,他清楚知道這是一個校徽的設計圖!他清楚知道這張圖是誰設計的!當他的學校徵求校徽設計時,他還是拿著這張「別人為別的大學設計」的設計圖,還刻意修改變造校名文字去競圖?學校要去註冊商標,即將觸犯法律時,他依舊悶聲大發財?讓所有人認定是他的作品?這不叫犯罪甚麼叫做犯罪

如果這種老師還不請辭,這真的就是一個毫無「恥感」的教育體系了!如果一般民眾也覺得此事這樣就已經「歡喜落幕」,我覺得這個社會也真的太沒法治觀念了!成名的設計家或許已經不必依賴這種名利生存,但是如果大家認為這種事情「還好」那就永遠不會有新的設計明星出現了!都被看到好東西的老師抄去用了嘛!萬一出了事只要道個歉,他還是教授嘛!

我的第一個博士論文也被某教授抄襲過,我知道那種刻骨銘心之痛!對於將所有心力與希望寄託在關鍵作品的年輕人來說,如果他沒有因此變得憤世嫉俗一厥不振就算邀天之幸了!總之,我希望大家正視這件事情的嚴肅性與嚴重性!如果我們希望台灣有朝氣有活力,大家都能積極創新得到合理的回饋,這種「老師」絕對應該被探照燈檢視!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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