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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酒駕惡性違規 桃園分署鍥而不捨催繳、查封土地
2022/01/26 16:38:54瀏覽209|回應0|推薦0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張姓義務人(男,62歲)108年12月間於新北市土城區因無照行駛普通重型機車且5年內再次拒絕酒測,遭裁罰新台幣(下同)18萬元,張男僅向移送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繳納1萬元後即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查張男名下僅有嘉義縣六腳鄉數筆現值不高的持分土地,無其它財產,桃園分署為貫徹政府杜絕酒駕政策,本(111)年1月12日仍派員前往張男位於八德區住所現場執行,社區管理員告知張男與家屬皆外出上班,但當知道張男係因酒駕違規積欠巨額罰緩未繳後,態度大反轉,便立即改稱等張男下班返家時,一定會勸他至桃園分署提出清償計畫,果然隔天張男在社區管理員的道德勸說下,親自到桃園分署辦理分期手續,並當場繳納第一期款1萬元。

另外,桃園區一名黃姓義務人(男,64歲)105年5月間於桃園區仁愛路附近亦因無照駕駛且拒絕酒測,遭裁罰9萬元,拒不繳納,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執行其銀行存款與薪資後不足清償,另查得黃男名下有2筆觀音區農地,隨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並於本年1月22日前往黃男戶籍地現場執行,當天僅黃男妻子在場,執行人員請其轉達黃男應儘速至桃園分署提出清償計畫,否則將拍賣黃男名下2筆農地,並告知千萬不要因為幾筆交通罰鍰未繳,而將長輩留下來的農地遭到拍賣,得不償失,黃妻當場表示會立即轉達黃男與桃園分署聯繫儘速處理。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罰鍰,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強制執行!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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