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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租金補貼」合格戶將於1月底核撥款項
2022/01/19 22:23:04瀏覽277|回應1|推薦3

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於110年8月申辦,本市申請案件達22,316戶,市府住宅發展處已於年底前完成審查,複審合格戶數計有19,066戶,超過第一次計畫戶數14,167戶,評點排序在計畫戶數名額內的民眾,已於今年1月初陸續寄發合格公文,將於本月月底核撥租金補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住宅發展處提醒,部分複審合格民眾仍有需補件之狀況(常見態樣有:租賃契約未檢附完整、租賃契約承租人或出租人欄位未寫上身分證字號、未於申請書欄位簽屬切結、租賃契約塗改處未請出租人簽章、出租人非所有權人等),住宅發展處就前開態樣已於1月10日發送補正通知簡訊,申請人於2月10日前補正,方可於2月底領取租金補貼款項。

本市第一次申請未能納入計畫戶數的租金補貼合格戶,已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全額滿足,仍待內政部回覆,倘若中央未能全額滿足,超額租金補貼合格戶資料將自動帶入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申請。

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辦時間為111年2月14日至111年2月25日,為期2週,本市共提供2,833戶計畫戶數。本次只受理「租金補貼」,並未受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另外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本次受理只開放線上申請(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及郵寄掛號申請(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民眾如需紙本申請書可至住宅發展處索取。

110年度起租金補貼採分級補貼制度,第一級(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具有低收入戶者、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具中低收入戶者)最高每戶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月、第二級(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者)最高每戶4,000元/月、第三級(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未具經濟弱勢者)最高每戶2,400元/月,以上皆為補助12個月。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03)3324700轉5。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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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佛魔上帝各種萬年禍害沒必要再丟臉萬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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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了!!
2022/01/20 09:33
 0258
▲👍💥●人只有三件麻煩事("老"不是麻煩事)!!\^O^

▲👍💖●想越久 (越正確) !! 歡迎有空來坐坐!!\^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