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亂丟垃圾無所遁形 檢舉獎勵金提高至75%
2021/10/28 15:54:36瀏覽147|回應0|推薦0

桃園環保局於28日的市政會議中通過修訂「桃園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提案,提升亂丟垃圾包的獎勵金比例,從原來的10%大幅提高到75%。目前正在試辦專用垃圾袋計畫的龜山區和八德區四里,為了避免民眾隨意丟棄垃圾,環保局不僅架設多台攝影機加強稽查,也希望透過全民的監督力量,共同檢舉亂丟垃圾包的行為,生活環境的整潔就需要大家一起來。

環保局表示,龜山區和八德區四個里進行試辦專用垃圾袋計畫,自11月1日起拒收未使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在試辦期間不僅加強市容環境維護、安排清潔隊員和掃街車地毯式巡檢,並運用安心上工聘用人員增加當地清掃頻率,更積極從法規面修訂「桃園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的法案,針對棄置垃圾包不法行為,獎勵金比例從10%提高至75%。環保局透過公私協力聯手合作,從街道清潔、稽查取締、法規制定、民眾檢舉等各種強力措施,多管齊下有效提升桃園市容整潔度,就是要讓市民感受到街道變乾淨環境更友善。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廢棄物清理法已授權給地方政府自訂檢舉獎勵金的比例,環保局有鑒於任意棄置一整包垃圾造成環境髒亂破壞生活品質,嚴重違規情節更甚於拋棄菸蒂或紙屑的情形;加上目前龜山區及八德區四里正在試辦專用垃圾袋計畫,未使用專用垃圾袋的垃圾自11月1日起開始拒收,遏止垃圾包遭隨意棄置,環保局決定修法提高檢舉亂丟垃圾包的獎勵金比例。

桃園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官網設有「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專區,( https://www.tyemid.gov.tw/Convenience/Details/8 ),民眾可上網查詢檢舉的相關規定,大隊於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首先檢視案件資料明確性與完整性,成案後再依行政程序開立陳述意見及罰單,在違規人繳款結案後,將通知檢舉人領取獎勵金。如成案並處以1,200元罰鍰,扣除相關規費可實領710元檢舉獎勵金;對於累犯將加重罰則,開罰金額最高達6000元,最高可實領檢舉獎金約3600元。環保局表示,環境整潔需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開罰不是最終目的,不亂丟垃圾的習慣才是王道,不用擔心遭受檢舉跟拍,環境才會更乾淨留給後代子孫美麗的家園。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angmei320&aid=16994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