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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21:55:35瀏覽235|回應0|推薦2 | |
中壢區居家檢疫對象莊○○(男性,86年次)於5月27日自阿拉伯入境,應於本轄中壢區後興路一段實施居家檢疫到6月10日24時止,因莊男不實登記居家檢疫處所,行蹤不明,於7日警政署通報失聯協尋。 中壢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行政組、偵查隊、普仁所、龍興所),不眠不休連續20餘小時,期間利用科技方法,交叉比對分析,並過濾路口監視器、天羅地網,訪談附近居民,終於在8日發現莊男真實落腳處所(中壢區華美一路附近),並於8日19時前往該處尋獲莊男。 有關莊民於居家檢疫期間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部分,中壢分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通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裁罰,除最重罰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外,亦將莊民併同執行強制安置檢疫處所,中壢分局將持續落實防疫期間公權力之執行,以共同維護國人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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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