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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外出「喝奶茶」「洗頭」遭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2021/04/20 18:45:21瀏覽192|回應0|推薦0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鑑於防疫執行無空窗期,於19日夜間及20日強力執行「防疫案件罰鍰專案」,由執行官帶隊,兵分多路前往義務人住家、營業處所或不動產所在地現場執行,本次專案共計查封土地及建物各1筆、賓士車輛1部,桃園分署日以繼夜之強力作為,充分展現該分署貫徹執行政府防疫政策之決心。

陳姓義務人在居家檢疫期間,連續2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其中1次自桃園開車至中壢購買奶茶,1次外出洗頭,致遭桃園市政府分別裁處新台幣(下同)25萬元、20萬元,如以義務人花50元買1杯奶茶之價格計算,足夠喝5000杯的奶茶,付出之代價不可謂不重。


 

桃園分署執行人員於20日上午至陳姓義務人位於桃園區住家現場執行,義務人當場表示,只是洗頭、買奶茶喝,遭到如此重罰,真是得不償失,因目前經濟有點困難,房屋貸款已申請緩繳半年,又要繳車貸,先請桃園分署查封不動產及賓士車輛,明日再到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事宜,執行人員乃依法辦理車輛及不動產之查封揭示程序。桃園分署在此呼籲,防疫期間人民切莫心存僥倖,以免「荷包失血」、「心中淌血」得不償失。

桃園分署另一組執行人員於19日晚間8時許,會同管區警員及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代理人至林姓義務人位於桃園區獨資商號之營業處所現場(義務人獨資2家商號,均設在同一地址)執行,因義務人於防疫期間未經核准擅自營業,共被處罰55萬元,拒不繳納。桃園分署曾派員至該址執行,因大門緊閉,據鄰近商家告知,義務人營業時間為晚上8時起至凌晨,桃園分署遂再派員於昨日夜間至現場執行,據在場人徐先生表示,義務人於收到罰單後,就把該間商店頂讓給他,已於109年10月間申請並經核准設立登記,現在是伊在經營。


 

桃園分署考量現場僅有一家商號在營業,卻登記超過一家以上之商號設於該址,為避免爭議,將俟調查相關事證後,再行處理,如發現義務人有於執行名義成立後隱匿處分財產之情事,不排除採取強制處分措施,以儆效尤。

桃園分署另有多組執行人員於20日分別赴桃園區、中壢區、平鎮區等義務人之住居所執行,義務人多數未住在戶籍地或移送機關提供之通訊處所,或義務人住院中,而未執行到案,惟桃園分署將繼續積極調查及執行義務人之財產,貫徹政府防疫之決心。

新冠肺炎仍持續肆虐全球,桃園分署再次提醒民眾,值此非常時期,為了保障全民之健康、安全,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共同防止疫情擴散。尤其是對於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入境,依法應居家檢疫者,檢疫期間尚未屆滿,不得擅離居家檢疫處所,以避免提升傳染他人或社區感染之風險。如因而違規,遭處罰鍰,桃園分署必將強力執行。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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