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欠繳稅款及勞、健保費共195萬餘元拒不繳納 桃園地院裁定管收
2021/03/05 21:15:24瀏覽221|回應0|推薦0

義務人宏O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張姓負責人(男,58年次),因欠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營業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健保費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共新臺幣(下同)195萬2,564元拒不繳納,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聲請法院裁定管收獲准!

義務人宏O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張姓負責人,在桃園地區經營社區保全業務,桃園區、大溪區、中壢區、楊梅區、龍潭區、大園區皆有接案。桃園分署調查發現,108年間社區服務費匯入義務人公司帳戶資金,平均每月就接近70萬元,繳納稅款及勞健保費並無困難。惟義務人自108年1月起,即開始拖欠勞、健保費及營業稅。再深入追查資金流向結果,社區服務費只要進入義務人公司帳戶,就會立刻轉帳至張姓負責人之個人帳戶,或經張姓負責人現金提領一空!


 

桃園分署通知張姓負責人於110年1月12日到場說明後,其表示會在110年2月5日到場繳納50萬元,所餘欠款辦理分期,惟屆期並未到場繳款,僅電話告知桃園分署,錢都準備好了,但是股東還想要了解公司狀況,所以還無法繳納,藉故拖延。經再通知於110年3月5日到場說明,張姓男子仍無法提出清償方案,桃園分署遂於當日聲請管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准後,解送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執行。

桃園分署再次呼籲,如義務人查有履行能力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嚴格執法,決不寬貸,提醒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拘提管收,得不償失!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angmei320&aid=15713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