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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4 18:34:41瀏覽1143|回應0|推薦0 | |
自108年10月1日起騎乘電動自行車也要戴安全帽,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比照機車一樣被開紅單,楊梅分局長林信雄有鑑於轄區外籍移工甚多,指示分局防治組長林金山帶同外事佐警及楊梅派出所員警到了臺灣東電化股份有限公司TDK楊梅廠,關懷外籍移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及新法上路宣導,為讓移工知悉且維護交通安全,也為了自身安全,提醒切勿帶而不戴,因為流汗總比流血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修正增加部分罰責,其中一條將被視為慢車的電動自行車,修正為電動自行車修法新制,便可依據新修正罰則開罰,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可處500元,電動自行車騎士300元罰鍰,電動自行車主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且行駛於道路時,最高時速以25公里為限,違者處900元到1800元罰鍰,為使轄內公司行號員工都能知悉此修正新制,特利用公司上下班時候前往關懷宣導新法上路須注意事項。 楊梅分局分局長林信雄表示,電動自行車修法新制,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裝電動自行車,該規定將是警察日後交通取締的重點工作之一,同時呼籲勿存僥倖,以免受罰傷了荷包。 維護交通的任務警方責無旁貸,因應新法之施行,除於平日落實交通疏導並針對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外,更需建立正確之觀念,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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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