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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六千一百五十八
2019/12/14 04:20:42瀏覽141|回應0|推薦1
◎癡(梵moha、mu^d!ha,巴moha,藏gti-mug)
心所名。音譯慕何。七十五法之一,百法
之一,又名愚癡。指闇愚癡昧,不能解知事理
之精神狀態。與「無明」同義。《俱舍論》卷
四云(大正29‧19c)︰「癡者,所謂愚癡,
即是無明、無智、無顯。」《順正理論》卷十
一云(大正29‧391c)︰「癡謂愚癡,於所知
境障如理解,無辯了相說名愚癡,即是無明、
無智、無顯。」《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
‧31b)︰「云何為癡﹖於諸理事迷闇為性,
能障無礙,一切雜染所依為業,謂由無明起疑
、邪定、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
關於「癡」與「無明」之關係,諸書頗有
論及,《俱舍論光記》卷四云(大正41‧77a
)︰「照囑名明,審決名智,彰了名顯。此三
皆是慧之別名。癡、無明等故名為無顯,即是
無癡所對除法。」《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云
(大正30‧772a)︰「愚癡者,於不實事妄生
增益。無明者,於所知事不能善巧,於彼彼處
不正了知。」同書卷八十六亦云,癡有無智、
無見、非現觀、惛昧、愚癡、無明、黑闇等異
名。乃三不善根之一、大煩惱地法之一、六根
本煩惱之一、十隨眠之一,為一切煩惱之所依
,三界繫、四諦及修道所斷者。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載,癡即無明,
有相應與獨行二種。相應者,與貪等諸惑相應
俱起;獨行者,與貪等不相應。《唯識論述記
》卷六(末)云(大正43‧444b)︰「獨頭無
明迷理,相應等亦迷事也。」可知,無明除了
與貪等相應之外,亦有獨頭孤起者。
又,《成唯識論》卷五特將無始以來,與
第七末那識恆常相應的我癡,稱為「恆行不共
無明」,以便與前第六意識相應的「獨行不共
無明」有所區別。而《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
說隨煩惱中,覆、誑、諂、惛沈、忘念、散亂
、不正知等,都是以「癡」之一分為體,《成
唯識論》卷六亦云,諸煩惱之生起,必定由癡
故,因此癡與其餘九根本煩惱一定相應。
■附︰〈無癡〉(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等)
無癡(梵amoha,藏gti-mug-med-pa),
心所名。「癡」之對稱。又稱不癡。乃百法之
一。即明瞭諸理事,能對治愚癡之精神作用。
《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0a)︰「云
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
為業。」此中,理者,謂苦、空、無常、無我
等理;事者,謂現前見聞等五境。無癡係於此
理事皆能慧解明了之謂,能對治愚癡闇昧,生
諸善法。故與無貪、無瞋共稱為三善根。
又,《集異門足論》卷三云(大正26‧377a)︰
「無癡云何﹖答︰謂知前際智、後際智、前
後際智、知內智、外智、內外智(中略),知
緣生法智,知六觸處如實智,如是智見明覺解
慧光觀,總名無癡。」
說一切有部謂無癡以大地法中之慧為性,
故於七十五法中,未別立「無癡」一心所。唯
識家則將「無癡」攝於十一種善心所之中,而
列為百法之一。
〔參考資料〕 《長阿含》卷一〈大本經〉;《中
阿含》卷二十九〈龍象經〉、卷三十三〈善生經〉;《
雜阿含經》卷十一、卷二十八;《法華經》卷二〈譬喻
品〉;《大般涅槃經》卷五;《悲華經》卷六;《大智
度論》卷三十四;《集異門足論》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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