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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六千一百三十八
2019/12/12 04:11:50瀏覽139|回應0|推薦2
◎魏書釋老志
《魏書》為二十五史(正史)中,北魏之
歷史書。正史皆為紀傳體,《魏書》亦然。內
分帝紀、列傳、志三大類。「志」含天象、地
形、律曆、禮、食貨、刑罰、靈徵、官氏與釋
老等篇。〈釋老志〉為《魏書》最末一篇,內
分述佛教與道教二家之略史。
《魏書》為正史中之首創釋老志體裁者,
其中所述佛教史實,在諸正史中亦最詳盡、有
條理。後之諸史,雖間有〈釋老傳〉、〈方伎
傳〉、〈藝術傳〉等收載佛門事蹟,然皆不如
《魏書》之可觀。
魏收字伯起,北齊時鉅鹿(河北晉縣)人
,曾官中書令,兼著作郎。北齊文宣帝天保二
年(551),奉敕撰《魏書》,乃據諸家魏史
,並採輯遺事軼聞,三年後書成。原書一三0
卷,今存本僅一一四卷,為劉恕、范祖禹所校補者。
《魏書》之評史態度「黨齊毀魏」,其對
人物之評騭頗為當時人所不滿,且作者生性輕
薄,故其書被稱為「穢史」,蓋謂該書持論不
公也。唯後人頗有為該書辨誣者,《四庫提要
》卷四十五〈魏書〉條云︰「蓋(魏)收恃才
輕薄,有驚蛺蝶之稱,其德望本不足以服眾;
又魏齊世近,著名史籍者並有子孫,孰不欲顯
榮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譁然群起而
攻。平心而論,人非南(史)董(狐),豈信
其一字無私﹖但互考諸書,證其所著,亦未甚
遠於是非。穢史之稱,無乃已甚之詞乎﹖」
〈釋老志〉分述佛道二教,而以佛教為
主。該文有關佛教方面,其初略述佛教大意及
傳入中國之簡史,而主要內容則為對元魏一朝
佛教之描述,故該文可視為北魏佛教史略。其
中較為治史者所重者,有下列諸事︰
其一,本文對元魏僧官制度之施設始末,
皆曾敘及。其文有云︰「皇始(道武帝年號)
中,趙郡有沙門法果,戒行精至。(中略)太
祖聞其名,(中略)徵赴京師,後以為道人
統。」此實為我國僧官制度之開始。此外,文
成、孝文諸帝之僧官制置,皆曾述及。而於僧
籍、僧律、寺職等問題,亦偶有論列。
其二,本文於北魏諸帝對佛教之態度,敘
述頗多。其中太武帝之排佛事件,為我國佛教
之第一次浩劫。此事件在本文中有頗詳細之記
載,對助成其事之崔浩、寇謙之二人之態度,亦有描寫。
其三,佛教經濟問題,頗為現代佛教學術
界所重視,而此文即曾提出一佛教經濟史上之
重要事項,即北魏僧祇戶、佛圖戶之設置。其
文云︰「(沙門統)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
能歲輸穀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
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
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
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
舉此三項,可見其文之史料價值。唐‧道
宣《廣弘明集》卷二收有此文,然有增刪之痕
跡,且附有道宣之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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