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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03:48:30瀏覽138|回應0|推薦1 | |
◎轉變 (一)(梵parin!a^ma,藏yon%s-su h!gyur-ba) 指變化的過程及變化後的結果,即諸法轉化 變異的情形。這種轉變非因他力,而是當體產 生變化。此一學說與積聚說(a^rambhavada) 的思想相對立,是印度正統婆羅門的思想,也 是《奧義書》的中心思想。其後數論派在論述 根本物質(prakr!ti)時,即採取此說,而其他 學派之採此說者亦復不少。 佛教中,說一切有部之主張,依《大毗婆 沙論》卷三十九所載,略如下述(大正27‧200a)︰ 「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 變。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 以彼自體無改易故,若依作用轉變說者,應言 諸行亦有轉變,謂法未來未有作用,若至現在 便有作用,若入過去作用已息,故有轉變。」 唯識宗初期並未採用「轉變」一語,而主 張類似化現說的「似現」(a^bha^sa),其後則 有因能變、果能變之說法。到晚期始主張「識 (vijn~a^na)轉變」,認為所有事物、現象皆 係由阿賴耶識所轉變。《成唯識論》卷七即以 諸識中所現之見、相二分,稱為轉變,亦即無 論能取之見分,或所取之相分,均是識之變 現。唯識宗亦因此而成立其核心思想「一切唯識」之學說。 (二)(梵anyatha^bha^va-karan!a)十八變之 一。即佛菩薩依定自在力,而能令萬物轉變性 質。《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大正30‧492a )︰「轉變者,謂佛菩薩依定自在,若於其地 起水勝解,即令成水,如實非餘。火、風勝解 亦復如是。(中略)如是於餘所有自相可變色 物起餘勝解,皆隨勝解一切轉變,如實非餘,是名轉變。」 〔參考資料〕 (一)《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一、卷二 百;《俱舍論》卷四、卷十一、卷三十;《順正理論》 卷十五、卷三十五;《三無性論》卷上;《顯識論》; 《俱舍論光記》卷十一、卷三十;《成唯識論述記》卷 二(末)、卷七(末);《異部宗輪論述記》;《唯識 思想》第四章(《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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