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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六千零七十四
2019/12/06 05:03:54瀏覽126|回應0|推薦1
◎歸元鏡
佛教戲曲。全名《淨土傳燈歸元鏡》。清
‧釋智達著。收在《大藏經補編》第十八冊。
內容以東晉之廬山慧遠、五代之永明延壽、明
代之雲棲袾宏三位高僧之事蹟為核心,以戲曲
型式鋪排出勸人修習淨土法門的情節。作者撰
《歸元鏡》之目的,在勸人念佛、戒殺持齋、
求生西方。為與世俗戲劇分別,作者乃不以「
齣」分段落,而代之以「分」。全劇含四十二
分,蓋取《華嚴經》四十二字母之義。
■附︰懶融〈歸元鏡規約〉(摘錄自《歸元鏡》卷首)
(1)此錄專修廬山、永明、雲棲三祖在俗,以
至出家成道、傳燈實行。其本傳塔銘外,不敢虛誑世俗。
(2)此錄本願專在勸人念佛、戒殺持齋、求生
西方。以三祖作標榜,分分皆實義,切勿隨例
認戲,但名演實錄。若不以戲視者,其功德無量。
(3)此錄情求通俗,上而慧業文人,以至稚童
幼女,使無一不通曉,故一切深文奧義不敢贅入。
(4)此錄皆真經真咒、真法真理、真祖實事,
真心發願,借人顯法,權巧化導,故曰實錄。隨喜者詳之。
(5)此錄於祖師法諱或俗名,皆不敢直呼,但曰某甲。尊法也。
(6)此錄不曰傳奇而曰實錄,不曰齣而曰分者
,以此中皆真諦,非與世俗戲等,故別之。
(7)此錄皆佛祖菩薩,萬勿使彼立演。觀古人
為尸之意,益當敬信。如勢有不可者,甯弗演可也。
(8)觀聽諸善人宜坐兩旁,當正心凝慮,靜念
隨喜。觀畢,當效法先賢,一心念佛,求生西方。
(9)搬演諸善人當如親身說法,宜齋戒正念,
此名以法布施,較之以財布施者,等無差別。
(10)演法主人當誠心肅念,香燭列供,如說法
等。不得設葷餚,茶食方可,清演無量功德。
(11)此錄演完,不得找雜戲一齣,以亂正法勝
心。在演法者,亦不得稍去一分,以失祖師真蹟。
(12)此錄分四十二分,取《華嚴經》四十二字
母之義,其中曲白皆本藏經語錄。演法者切勿
以私心臆見,攙入俗語,混亂佛法,後必遭報,慎之!
(13)此錄皆大乘方便,絕不同目連、王氏等劇
,故曲皆佛法。最喜雅調摸寫,介白清楚,低
昂激切,使人一見,感悟回心。不在事相奢華
,跳舞繁冗,萬勿增入紙劄火器,粧點醜局,反涉惡套也。
(14)善男信女歡喜助資、搬演流通者,現生福
壽雙隆,沒世必生淨土。
(15)此錄發願利生,方便說法,仰報佛恩,併
酬祖意,未嘗輕以臆見邪法惑亂四眾。幸諸善
人勿生誹阻,有乖流通,自棄於淨土也。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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