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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五千九百三十九
2019/11/22 03:54:58瀏覽179|回應0|推薦2
◎優婆塞(梵upa^saka,巴upa^saka,藏dge-bsn~en)
指在家之男性佛教徒。又作烏婆塞、伊蒲
塞、伊婆塞、烏波索迦、鄔波索迦,或作優波
娑迦、優婆娑柯。意譯近事男、近善男、近宿
男、善宿男、清信士、清信等。為在家二眾之
一、四部弟子之一。即指親近三寶、受持五戒之在家男子。
按,此詞原為印度各宗教所通用之名稱,
原義為「侍奉者」、「服事者」,指侍奉或服
事出家修行者之人。佛教取之以為男性在家佛教徒之專用語。
據《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二所載,世尊成
道後,至差梨尼迦樹林結跏趺坐時,自北天竺
而來之兩位商主帝梨富娑(Trapusa,又譯提
謂)與跋梨迦(Bhallika,又譯波利),曾以
[麥+少]、酪、蜜所和之食物供養佛,並受三歸依(
即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然《五分律》等
則說歸依佛、歸依法之二歸依)。此外,《五
分律》卷十五、《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及南
方所傳巴利《律藏》〈大品〉等書皆有此記
載。據此可知,帝梨富娑及跋梨迦二人當係佛
教教團中最初之優婆塞。
又據《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載,若受三歸
而受持一戒者,名為一分優婆塞;受持二戒者
,名為少分優婆塞;又若破一戒者,名為無分
;受持三、四戒者,名為多分;受持五戒者,
名為滿分優婆塞。然《有部律》不允許五戒分
受,故不立上述之五種區別。
■附一︰〈優婆夷〉(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優婆夷(梵upa^sika^,巴upa^sika^,藏dge-bsn~en-
ma),指在家之女性佛教徒。又作憂婆夷、
優婆斯、鄔婆斯迦、優婆私柯、優婆賜迦、烏
波斯迦。意譯近事女、近善女、近宿女、善宿
女、清信女等。為在家二眾之一、四部弟子之
一。即指親近三寶、受持五戒之在家女子;其
所受三歸、持五戒之相,與優婆塞所持者無
異。有關其淨行及齋戒之法、功德等,在《優
婆夷淨行法門經》、《優婆夷墮舍迦經》等經
皆有所說明。又,《增一阿含經》卷三舉出佛
在世時之優婆夷三十人,而以難陀陀婆羅為上
首。南方所傳巴利《律藏》〈大品〉則謂第一
位優婆夷為耶舍之母云云。
■附二︰〈近事律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近事律儀(梵upa^saka-sam!vara,藏dge-
bsn~en-gyi sdom-pa),即優婆塞所受之五
戒。又作近事擁護。為別解脫律儀之一。親近
諸善法、諸善士、諸佛法而承事之,名曰近事
;能防身語之過,故稱律儀。據《俱舍論》卷
十四云(大正29‧72c)︰「謂受離五所應遠
離,安立第一近事律儀,何等名為五所應離﹖
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欲邪行,四虛誑語,
五飲諸酒。」此五戒為在家優婆塞所受持,故
舊稱優婆塞戒。若男子受此戒謂之為近事男律
儀,女子受之稱為近事女律儀。又,說一切有
部主張,若離近事律儀則不得稱近事,必受五
戒方名近事。經量部則謂,僅受三歸即成近事
;而《優婆塞戒經》卷三則以為,受一戒乃至
四戒即可稱為優婆塞。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
卷十三;《維摩經略疏》卷二;《大唐西域記》卷九;
續明《戒學述要》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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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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