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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3:54:58瀏覽179|回應0|推薦2 | |
◎優婆塞(梵upa^saka,巴upa^saka,藏dge-bsn~en) 指在家之男性佛教徒。又作烏婆塞、伊蒲 塞、伊婆塞、烏波索迦、鄔波索迦,或作優波 娑迦、優婆娑柯。意譯近事男、近善男、近宿 男、善宿男、清信士、清信等。為在家二眾之 一、四部弟子之一。即指親近三寶、受持五戒之在家男子。 按,此詞原為印度各宗教所通用之名稱, 原義為「侍奉者」、「服事者」,指侍奉或服 事出家修行者之人。佛教取之以為男性在家佛教徒之專用語。 據《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二所載,世尊成 道後,至差梨尼迦樹林結跏趺坐時,自北天竺 而來之兩位商主帝梨富娑(Trapusa,又譯提 謂)與跋梨迦(Bhallika,又譯波利),曾以 [麥+少]、酪、蜜所和之食物供養佛,並受三歸依( 即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然《五分律》等 則說歸依佛、歸依法之二歸依)。此外,《五 分律》卷十五、《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及南 方所傳巴利《律藏》〈大品〉等書皆有此記 載。據此可知,帝梨富娑及跋梨迦二人當係佛 教教團中最初之優婆塞。 又據《優婆塞戒經》卷三所載,若受三歸 而受持一戒者,名為一分優婆塞;受持二戒者 ,名為少分優婆塞;又若破一戒者,名為無分 ;受持三、四戒者,名為多分;受持五戒者, 名為滿分優婆塞。然《有部律》不允許五戒分 受,故不立上述之五種區別。 ■附一︰〈優婆夷〉(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優婆夷(梵upa^sika^,巴upa^sika^,藏dge-bsn~en- ma),指在家之女性佛教徒。又作憂婆夷、 優婆斯、鄔婆斯迦、優婆私柯、優婆賜迦、烏 波斯迦。意譯近事女、近善女、近宿女、善宿 女、清信女等。為在家二眾之一、四部弟子之 一。即指親近三寶、受持五戒之在家女子;其 所受三歸、持五戒之相,與優婆塞所持者無 異。有關其淨行及齋戒之法、功德等,在《優 婆夷淨行法門經》、《優婆夷墮舍迦經》等經 皆有所說明。又,《增一阿含經》卷三舉出佛 在世時之優婆夷三十人,而以難陀陀婆羅為上 首。南方所傳巴利《律藏》〈大品〉則謂第一 位優婆夷為耶舍之母云云。 ■附二︰〈近事律儀〉(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近事律儀(梵upa^saka-sam!vara,藏dge- bsn~en-gyi sdom-pa),即優婆塞所受之五 戒。又作近事擁護。為別解脫律儀之一。親近 諸善法、諸善士、諸佛法而承事之,名曰近事 ;能防身語之過,故稱律儀。據《俱舍論》卷 十四云(大正29‧72c)︰「謂受離五所應遠 離,安立第一近事律儀,何等名為五所應離﹖ 一者殺生,二不與取,三欲邪行,四虛誑語, 五飲諸酒。」此五戒為在家優婆塞所受持,故 舊稱優婆塞戒。若男子受此戒謂之為近事男律 儀,女子受之稱為近事女律儀。又,說一切有 部主張,若離近事律儀則不得稱近事,必受五 戒方名近事。經量部則謂,僅受三歸即成近事 ;而《優婆塞戒經》卷三則以為,受一戒乃至 四戒即可稱為優婆塞。 〔參考資料〕 《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 卷十三;《維摩經略疏》卷二;《大唐西域記》卷九; 續明《戒學述要》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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