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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五千九百零五
2019/11/19 03:31:02瀏覽104|回應0|推薦1
◎默擯(梵brahma-dan!d!a,巴brahma-dan!d!a)
對於犯錯僧尼之一種處罰方式。又譯不共
語、梵檀、梵壇、梵法,或梵怛。即對於無威
儀、不聽教誡之僧尼,所有七眾均不與之往來
談話。《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二)云(大正
40‧21a)︰「言默擯者,五分云︰梵壇法者
,一切七眾不與來往交言。」又,《四分律行
事鈔資持記》卷二(上)云(大正40‧213a)
︰「梵壇者,有云︰梵王宮前立一壇,天眾不
如法者,令立壇上,餘天不與往來交言,五分
因闡陀惱僧,故用此治。」
《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二)認為此默擯
法為九種治罪法之一。所謂九種治罪法,即於
《十誦律》卷三十一〈般茶盧伽法〉、《大般
涅槃經》卷三、《毗尼母經》卷五等所說的七
種擯罪法外再加「惡馬」、「默擯」二法。
有關默擯的羯磨法,《摩訶僧祇律》卷二
十四載,本法與「擯出」等相同,都需實行白
三羯磨。又,《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七載
,被治之比丘若生懺悔心,大眾知其已經悔改
,當共表歡喜,如常與其共語。
〔參考資料〕 《維摩經略疏》卷一;《梵網經法
藏疏》卷六;《長阿含經》卷四〈遊行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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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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