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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03:51:17瀏覽81|回應0|推薦1 | |
◎慧苑(約七、八世紀間) 唐代之華嚴學者。京兆(現今陝西省西安 巿)人,少年出家,禮法藏為師,深通經義, 尤精於《華嚴》,為同門的上首。法藏在八十 卷本《華嚴經》譯成後曾作《略疏》,才寫了 四分之一就去世了,慧苑和同門宗一分別續寫 ,宗一續滿二十卷,其文現已逸失;慧苑所續 名為《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據他在《記》 中說,此書是他「鳩集廣略之文,會攝舊新之 說;再勘梵本,仇校異同;順宗和教,存之以 折衷,簡言通義,箋之以筆削」而成的。但《 記》中所說,往往和法藏的宗旨大異其趣。其 中主要是改五教為四教,改十玄為十種德相和 十種業用的兩重十玄,因此後來正統的華嚴宗 人都以他為異系。慧苑還博覽經書,考核詁訓 ,寫成《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二卷,以 便初學。他在此書的〈自序〉中,說到他從法 藏受業十九年,曾住長安靜法寺和洛陽佛授記 寺,生卒年月不詳。 慧苑著述的《續華嚴經略疏刊定記》一書 ,現存不足十三卷,原書卷數已不詳了。此外 有改訂法藏所著《華嚴經傳記》而成的《纂靈 記》五卷,屢見澄觀的著述所引用;《刊定記 》還說他有《華嚴旋澓章》一書,現已無考。 慧苑的學說和華嚴宗的傳統說法分歧最大 的是他的判教說。他在《刊定記》卷一的「立 教差別」中,批判了古來菩提留支等十九家的 教判說,其中就包括了法藏(稱之為古德)的 小、始、終、頓、圓的五教說,認為五教說是 受了天台宗「化法四教」的影響而作,在藏( 改作小乘教)、通(改作大乘始教)、別(改 作終教)、圓(仍舊)的基礎上,只加了一個 頓教。又以法藏所立的頓教是用離言說相以顯 法性的,不應作為能詮的教相,能所不應混為 一談。故另依《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立迷真 異執(相當於人天教)、真一分半(相當於聲 聞、辟支佛)、真一分滿(相當於初心菩薩) 、真具分滿(相當於如來藏)四教,並就後三 教各立通宗、別宗、隨部宗、隨義宗四宗,把 全部佛教教義概括在「四教」之中,廢除了華 嚴宗傳統的「五教」說。智儼、法藏兩代相承 的十玄緣起說,到了慧苑,也改作十種德相和 十種業用兩重。十種德相是︰(1)同時具足相應 德,(2)相即德,(3)相在德,(4)隱顯德,(5)主伴 德,(6)同體成即德,(7)具足無盡德,(8)純雜德 ,(9)微細德,(10)如因陀羅網德。十種業用是 ︰(1)同時具足相應用,(2)相即用,(3)相在用, (4)相入用,(5)相作用,(6)純雜用,(7)隱顯用, (8)主伴用,(9)微細用,(10)如因陀羅網用。澄觀 在《華嚴經疏鈔》卷三、卷十中對慧苑的兩重 十玄說有詳盡的批判,說他「析十玄之妙旨分 成兩重,徒益繁多,別無異轍」;又說「德相 、業用雖異,不妨同一十玄,無不該攝」。 慧苑所有違反傳統學說的觀點,受到後來 推崇賢首的華嚴教徒的排斥,因而他所遺留的 著述,未為後世佛教學人所重視。(黃懺華) ■附︰太虛〈論賢首與慧苑之判教〉(摘錄自《 太虛大師全書》) 佛法中古來判教者多矣!從一音不判以至 判教為十,無慮二三十家。晚唐來行世者,僅 天台四教、賢首五教之二家,其餘皆湮沒無 聞。慧苑為賢首之弟子,不善賢首之教判,別 判為四教,時在初盛唐;後清涼救賢首之說, 而慧苑之四教亦不彰。由今觀之,賢首五教專 顯華嚴,誠有殊勝處;慧苑四教統觀內外,亦 有恰當處;故略為比較研究。 賢首五教,或說出於杜順之五教止觀,或 說此為偽書,而實本於雲華之《華嚴孔目》。 要之,由證而說,由觀而教,則以觀本杜順, 教本雲華為近是。雲華在《搜玄記》立三教, (1)漸、(2)頓、(3)圓。復於《孔目》開漸教為三 ︰(1)小、(2)初、(3)熟;合之為小、初、熟、頓 、圓,即為賢首小、始、終、頓、圓五教之所 本。五教與三時、四儀,大體皆仿天台,十宗 則依奘、基,八宗中開第八為三耳。且天台之 四教各有四門,即據理之宗,而各有一離言諦 ,又即賢首之頓。故賢首規模採集而立此,本 無何種奇特,而要在能藉此教判以扶持所傳法 界圓融之十玄、六相勝觀耳──十玄傳自杜順 ,六相傳自雲華──。此十玄、六相勝觀,正 賢首宗精蘊所在。而後之學者遺此精蘊,但在 教判上與他家角勝,殊失賢首立言之旨也! 依十玄、六相以直觀眾生界事事物物,即 為法界圓融之如來智境,此誠華嚴之妙義,亦 賢首家之精華;與天台之三觀、六即,同可取 重者。吾人重賢首家者在乎此,不在其判教, 以其判教雖善推尊於華嚴之特勝處,而於統觀 諸教未為允當。故若雲華之說始中始云︰「如 百法明門論六種無為屬一切法攝,人空法空方 入空攝,得知真如不及二空,二空為上。」此 由全未解《百法明門論》意,致為此悠謬之 說!何者﹖此論乃解世尊「一切法無我」言者 ,順此次第,先以百法解一切法,次以二無我 解無我,故真如等法前說,而二空後說;非謂 真如劣於二空,二空勝於真如也。若合言之, 則擇滅無為、真如無為、正二無我空觀所引正 智之所證。謂之二空真如,猶是安立諦真如, 而非非安立諦真如,豈以二空為上於真如哉! 舉此一端,可知賢家之判教,重在推高其華嚴 勝觀,而於諸教姑為擬似之談,未遑詳究其旨 也。故轉不若苑公所判為善。 苑公《刊定記》云︰「古德五教中立頓, 既引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等』,及《楞伽 》云『無所有何次』等;又云『呵教勸離,毀 相泯心』,乃至云『如淨名嘿』等者,當知此 并亡詮顯理,何復將此立為能詮﹖若此是教, 更詮何理﹖若言以教離言故與理不別者,終圓 二教故豈不離言──按實彼賢家所指始教,亦 豈不離言﹖若許離言,總應名頓,何有五教﹖ 若謂雖說離言不礙言說者,終圓二教亦應名頓 ,以皆離言不礙言故!又此望誕、統二師所立 之頓,便有兩重,以彼漸、頓機中皆有勸修離 言者故。蓋知此所立頓,但是餘教所詮法性, 非能詮教也。今依所詮法性以顯能詮差別,謂 有全顯全隱,分顯分隱,以立四教。故《寶性 論》第四云︰『有四種眾生不識如來,如生盲 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佛,四者 初心菩薩。』今之所存,依此而立。(一)迷真異 執教︰當彼凡夫,謂外道等迷於真理,廣起異 計。(二)真一分半教︰當彼二乘,謂但證生空所 顯真如。(三)真一分滿教︰當彼初心,謂但證二 空所顯不變真如。(四)真具分滿教︰當彼識如來 藏者,全顯隨緣不變真如。」 後清涼《疏鈔》難其以外道孔老等為迷真 異執教云︰「今判聖教,那參邪說!若對教主 ,應如此方先立三教,於儒教中方辨九流七經 ,於道教中方辨道德之別,於釋教中方說大小 權實,則無混濫。不然,即如西域先分內外, 外中方分六師或十宗,內教則分大小等。今既 不分,即有邪正混雜之過。」按清涼此難,亦 未探苑之立意。苑既據《寶性論》而立,則彼 論平列凡夫、聲聞、辟支佛、初心菩薩之四, 將亦有邪正混雜之過耶﹖以苑本平判世出世之 諸教,非單判佛之聖教故。又凡立言教欲對一 切人說者,固應兼判世間諸教,使回邪入正; 若識論舉我法而前破外道,隨破小乘等。又苑 明指彼為迷真異執,何嘗有混邪正﹖至清涼難 苑之真一分半滿二教,則在苑誠有立言未瑩之 處,然立意固未可厚非。可依其意變式如下︰ 生空──分真 迷真異執……外┐ 二空 ├教 具真────────────────────內┘ 即不用半滿而改稱真一分生空教,真一分 二空教可也。 又清涼於苑公所難頓之理,為解之云︰「 頓詮此理,故名頓教。今頓說理,豈非能詮﹖ 達摩以心傳心,正是斯教。若無一言,心要何 傳﹖故不同天台四教之絕言。」今謂達摩以心 傳心,仍以天台絕言為是。何者﹖依教詮理, 依理以談宗要,諸教皆可有頓傳之一言;若外 教以允執厥中之一言以傳心要等,則諸教皆可 云頓而無別頓教。況達摩之以心傳心,可直無 言,但心心相印證。而須言時,則諸言教皆可 寄為無言之言,廣言而不一言,若六祖等語錄 可證,何嘗必頓一言以成所云頓教也哉!故清 涼斯解,曾無救於苑公之難也。 雖然苑公據真如不變隨緣義,以辨真一分 、真具分,仍未足以通諸聖教。而五法、三性 之聖教,有單判「真如」圓成實攝者,是單以 無為曰真也。有兼判「正智真如」圓成實攝者 ,是兼以無為及清淨有為之如來無漏界統曰真 也。無為曰真,是曰分真,但不變故。為無為 無漏法曰真,是曰具真,有為隨緣、無為不變 具二義故。空不空具顯非具顯,為無為皆真非 皆真,於大乘教應別三宗。 (1)法性空慧宗──顯空未具顯不空┐ ├無為真,有為非真 (2)法相唯識宗 │ 空 不 空 俱 顯┤ (3)法界圓覺宗─────────└為無為皆真 然此皆大乘教,皆是依一實相而趨大菩提 者。特其高標所宗以策勝觀之點,有此三別, 非教之別。由是佛之能詮教法唯判為二,並列 外教。為表如下︰ ┌外教──────────鬼畜法 │ 人天法 言教┤ ┌小乘教 且如奘 └內教┤(聲聞教) 六 宗 基所傳 └大乘教 如 上 (菩薩藏) 三 宗 所 判 佛內教宗,判為依教詮理之教凡二,統理 起行之宗凡九,亦可以得厥大較矣!苑公所判 四教雖未盡當,比之賢首五教則為通允。至明 十玄、六相妙觀,則賢首傳者為勝,苑公德相 業用二重十玄,反嫌繁滯,清涼大師所批駁者 良是。故吾人未嘗不服膺賢宗之法界圓融妙觀也! ■〔參考資料〕 《宋高僧傳》卷六;《六學僧傳》 卷二十三;《華嚴宗之判教及其發展》(《現代佛教學 術叢刊》{34});高峰了州著‧慧嶽譯《華嚴思想史》第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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