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9/09/22 03:35:23瀏覽177|回應0|推薦3 | |
◎飲光(1718~1804) 日本真言宗「正法律派」之祖。大阪人, 俗姓上月。字慈雲,號百不知童子、葛城山 人。幼從法樂寺貞紀剃度出家,修習密教、悉 曇諸學。十八歲上京都,師事伊藤長胤,研習 經史詩文。翌年遊奈良,專究顯密二教。後來 ,又隨信濃大梅法[王+巽]參禪。延享元年(1744) ,住河內長榮寺,創唱正法律,復興戒律。中 年,隱居生駒山雙龍庵,十年間從事梵語的研 究。其後,移居河內葛城山高貴寺,並以該寺 為正法律總本山。晚年,研究神道,以密教理 論為基礎,倡導雲傳神道。文化元年,示寂於 京都阿彌陀寺,世壽八十七。著有《方服圖儀 廣本》十卷、《十善法語》十二卷、《南海寄 歸內法傳解纜鈔》八卷等書。另編有《梵學津 梁》一千卷。堪稱為日本近代佛教學的先驅。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 》第四期第七章(摘錄) 飲光出身於真言宗,他另外成立一個法系 ,自立門戶。飲光字慈雲,俗姓上月氏,是攝 津大阪人。他隨從河內法乘寺的貞紀出家,走 訪伊藤長胤求學經史。後來飲光歷遊南部研究 顯、密之學,投奔槙尾山慈忍化教的故居河內 的野中寺,從秀嚴受沙彌戒和具足戒,鑽研越 來越深,他又離開此地去拜訪臨濟宗的大梅, 參究打坐。延享(1744~1747)初年,飲光住 長榮寺,排斥授受戒律的「通受」法而採用「 別受」法,向親證等人傳授具足戒,稱之為「 正法律」,並明確規定裁製袈裟之法等,大力 倡導戒律。他以後幽居於生駒山,道行益堅, 德化播及四方。飲光於寬政十年(1798)遷往 河內的高貴寺,築壇結界而居。幕府即以此寺 作為正法律的本山。飲光於文化元年(1804) 十二月以八十七歲而寂。從他問道受戒的道俗 有一萬餘人。親證、覺法、覺資等人是他的著名高徒。 ■ 〔參考資料〕 《慈雲尊者略傳》;《續日本高僧傳》卷一。 |
|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