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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五千三百八十三
2019/09/22 03:35:23瀏覽177|回應0|推薦3
◎飲光(1718~1804)
日本真言宗「正法律派」之祖。大阪人,
俗姓上月。字慈雲,號百不知童子、葛城山
人。幼從法樂寺貞紀剃度出家,修習密教、悉
曇諸學。十八歲上京都,師事伊藤長胤,研習
經史詩文。翌年遊奈良,專究顯密二教。後來
,又隨信濃大梅法[王+巽]參禪。延享元年(1744)
,住河內長榮寺,創唱正法律,復興戒律。中
年,隱居生駒山雙龍庵,十年間從事梵語的研
究。其後,移居河內葛城山高貴寺,並以該寺
為正法律總本山。晚年,研究神道,以密教理
論為基礎,倡導雲傳神道。文化元年,示寂於
京都阿彌陀寺,世壽八十七。著有《方服圖儀
廣本》十卷、《十善法語》十二卷、《南海寄
歸內法傳解纜鈔》八卷等書。另編有《梵學津
梁》一千卷。堪稱為日本近代佛教學的先驅。
■附︰村上專精著‧楊曾文譯《日本佛教史綱
》第四期第七章(摘錄)
飲光出身於真言宗,他另外成立一個法系
,自立門戶。飲光字慈雲,俗姓上月氏,是攝
津大阪人。他隨從河內法乘寺的貞紀出家,走
訪伊藤長胤求學經史。後來飲光歷遊南部研究
顯、密之學,投奔槙尾山慈忍化教的故居河內
的野中寺,從秀嚴受沙彌戒和具足戒,鑽研越
來越深,他又離開此地去拜訪臨濟宗的大梅,
參究打坐。延享(1744~1747)初年,飲光住
長榮寺,排斥授受戒律的「通受」法而採用「
別受」法,向親證等人傳授具足戒,稱之為「
正法律」,並明確規定裁製袈裟之法等,大力
倡導戒律。他以後幽居於生駒山,道行益堅,
德化播及四方。飲光於寬政十年(1798)遷往
河內的高貴寺,築壇結界而居。幕府即以此寺
作為正法律的本山。飲光於文化元年(1804)
十二月以八十七歲而寂。從他問道受戒的道俗
有一萬餘人。親證、覺法、覺資等人是他的著名高徒。
■ 〔參考資料〕 《慈雲尊者略傳》;《續日本高僧傳》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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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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