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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五千一百五十八
2019/08/23 03:14:10瀏覽84|回應0|推薦2
■附二︰邁克爾‧多爾比著‧張書生譯〈晚唐
的宮廷政治〉(摘錄自《劍橋中國隋唐史》)
武宗時代的第三件大事是「會昌滅佛」;
因為會昌是武宗的年號。我們從來中國遊學的
日本僧人圓仁(793~864)的《求法記》中得
知,對佛教的壓迫已在逐漸形成,但這一次則
是在845年由政府擴大的全面鎮壓行動。武宗
連續下令關閉和毀壞數以萬計的山野之間的招
提、蘭若,後來又攻擊通都大邑的許多寺廟。
僅有少數可予保留;上等州治可各留一寺,而
長安及洛陽各准許保留兩個寺,每寺只留三十
名僧人。這一震驚天下的詔書強迫多達二三十
萬名僧尼還俗。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被殺或被傷
害。佛教寺廟的財產、經籍和聖物嚴重地被破
壞。雖然最厲害的迫害大約終止於武宗去世和
他的叔父宣宗繼位以後的九個月,但佛教作為
一個組織恰像它經歷過一個最大的發展時期那
樣,受到了最大的摧殘。在後世的中國歷史中
,佛教再也沒有像那時那樣向國家權力提出挑
戰,甚至與它相抗衡了。
對佛教之所以肆行迫害,其動機是很複雜
的,而最重要的原因在經濟方面。大約在820
年以後,中國嚴重的貨幣緊缺有所緩和,但是
由於各方面更加直接地伸手向國庫要錢,財政
的拮据狀況毫無改善︰例如後宮的奢侈和宦官
的建置開銷越來越大,加上後來對付西北、對
付回鶻和昭義的龐大軍費也都需要錢。在九世
紀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鼓勵銅錢的鑄造也沒
有取得根本性進展。可是與國家的財政狀況相
反,佛教寺院集團卻日益富足。佛教的戒律在
古代是禁止僧人從事經濟活動的,但它在中國
已有數百年被置若罔聞。他們所持的理由是,
佛教社團作為一個整體而不是作為個人來說,
它能從貨物流通中受益。寺廟數百年來積累的
財富不僅限於光彩奪目的金、銀、銅製的聖像
和佛教祭祀用品,即便它們擁有這麼多貴金屬
的貯存,對於嚴重缺乏貨幣的經濟來說也是一
個很大的負擔,同時也直接違反了政府關於禁
止窖藏寶物的規定。而且,較大的寺廟還擁有
土地(通常稱為「寺莊」),它們大部分實際
上都免稅。事業心強的住持便把這些土地組織
起來以農、林產品牟利。這一發展是與世俗社
會富豪之家大莊園的形成齊頭並進的,而且這
兩種莊園制往往互相糾結在一起,因為富裕施
主在死前仍保留名義上施捨給寺院的土地的利
益。甚至佛教建築物的建造費用也常由政府捐
助。或許最令人氣憤的事實是,在「出家」並
因而擺脫民政的控制之後,僧尼就再也不用付
兩稅法規定的個人稅項了。由此產生的國家稅
收的損失使幾代文官為之煩惱,同時由政府監
督制度的許多嘗試也一概未生效力。九世紀四
十年代的沒收、還俗辦法和其他懲罰性措施得
到許多官員的贊同,認為這是阻止佛教寺院在
唐帝國的經濟事務中變成強大堡壘的唯一辦法。
迫害佛教的政治方面要更複雜一些。武宗
顯然是支持滅佛運動的主要力量;他是一位熱
誠的道教徒;他的個人信仰帶有狂熱性。但是
除了他有幾個寵幸的道士以外,他似乎並沒有
想在朝臣中促成一個名副其實的道教壓力集團
,即一個從教義上來說敵視佛教的集團。反之
,沒有證據表明大多數官員不認為搞魔法的道
教是一劑政治毒藥──也許它是一種有趣的消
遣,但不能貿然加入。對佛教的迫害也不大可
能是由儒教意識形態的狂熱分子所發起的。韓
愈在819年發表的著名的詆佛言論代表了一種
極端的意見,但有一點很重要,即也不要一成
不變地認為他在倡導一個全面地毀棄釋教而崇
奉儒家的活動。反之,唐代後期的高級官員
──包括李德裕和武宗的其他宰相在內──並
未對佛教之侵入中國人的精神生活表現出像韓
愈那樣大的個人憤怒。自然,民眾的過火的信
教行為可能引起了上層人士的敵意,但是,從
檢查唐代現存大量詩文中可以明顯地看出,佛
教中比較嚴肅的哲學思想和禮儀深深地引起了
許多統治階層精英人物的注意。其次,如上所
述,上層僧侶和掌握世俗權力的人的社交活動
已變成司空見慣的事。把佛教諷刺為墮落的夷
狄之教完全是為了應付論戰需要的說法,而這
一次不過是企圖為九世紀四十年代中葉的暴力
行為巧為辯護之辭而已。
佛教史的歷史作者都指責李德裕執行了這
次迫害運動,他們很可能是對的,雖然他們對
他的參與並無多少具體證據。李德裕當然有很
多充分的政治理由支持滅佛運動,因為首先它
會給國家財政帶來利益。它同時還使李德裕有
機會精心提高國家的禮儀,以支持他實際的政
事活動,特別是加強對唐初幾位偉大的皇帝和
政治家的崇祀。比如,他建議用從佛寺中沒收
的錢在最近光復的昭義建昭武廟;另外,他還
主張利用洛陽附近原來的佛教建築以恢復安祿
山之亂後被毀的重要的太廟神主。另外,特別
在迫害佛教運動的早期,它與李德裕想削弱宦
官仇士良權力的努力有關,因為仇士良既是一
位虔誠的佛教徒,同時還任政府的功德使之
職。最後一個原因的證據雖然不是直接的,但
情況很可能是,李德裕在843年打敗摩尼教的
庇護者回鶻人以後對它進行的鎮壓為更廣泛地
打擊佛教提供了現成的先例。
宣宗時代放鬆了對佛教的迫害,這幾乎又
讓佛教徒全部恢復他們原有的組織力量。因此
,新皇帝雖然贊成恢復佛教這一精神信仰,贊
助進行佛事活動而又同時禁止殺牲,但他在
847年頒布的准許重建廟宇和政府不得干涉的
詔令,卻在後來的實踐中受到了限制。經宰相
的迫切要求,政府在九世紀五十年代之初採用
了一個更慎重的政策,即裁減過分的開銷,而
且只允許在人口稠密之區新建寺廟。雖然僧尼
不再有性命之虞而且通常都能重操他們的宗教
舊業,但政府盡力防止私人剃度的恢復,規定
缺額僧尼只能由禮部的祠部加以補足。甚至長
安的大廟宇也在重建之中,宣宗下的命令實際
上改換了所有這些廟宇的名字。菩提寺改成了
保唐寺,法雲尼寺易名為唐安寺,如此等等。
這便表明世俗社會重新建立了對有組織的佛教
的控制;這種情況自武宗和李德裕死去以後一
直延續了許多世紀。
■〔參考資料〕 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湯用
彤《隋唐佛教史稿》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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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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